標籤

顯示具有 史閣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史閣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0年4月28日 星期二

時政記(5)

系列文〈1234、[5]〉
2020年04月28日撰稿
五、時政記演變通敘

中國自秦王稱帝伊始,轉由人君勉強承擔起上蒼疏通天地、頒曆授政的重責大任,三代大史秉筆直書的遺風也肇造對皇帝諏諫錄諡的慣例,先是形成起居注,後又輔以時政記,奠定華人社會重視歷史的優良傳統。承而從古到今,發展出極為縝密的史料撰錄方法,時政記制度自為其中佼佼者,從中古時期的(武)周朝,到現代的中華民國,時政記約已經歷一千年的制度演變。

古人設置時政記的原意,在紀錄政府中樞的決策過程與祕辛,補充起居注官無法參與機密會議的缺點,尤其是平常人所無法參與的機密會談,俾讓政府施政過程中之折衝、腹案與原委,無所遁遺。時政記設計之初,在本質上可謂係一種會議紀錄,也是國史修撰的基礎程序,官方多責成專人或機構錄寫,定期按月、季抄送史閣保存,具有唯一性、機密性與時效性,是國史修撰上非常重要的第一手史料。

時政記雖然重要,但限於保密和政潮等因素的干擾,歷史上其存續情況較不穩定,時興時罷。時政記制度的運作流程,自武周至民國有過幾次重要的改變,表解如次:

時代
撰寫者
典藏者
著作名稱
武周、李唐
宰相
史館
時政記
五代末期
宰相(中書省)、
樞密院直學士(樞密院)
史館
時政記
宋朝
中書省和樞密院的時政記房
國史館(院)
時政記、送史館事件
金朝
編修官員
國史館
日錄
元朝
中書省時政科
國史院
時政記
明朝
各級政府
各級政府
欽錄簿(洪武朝)
文史館
無(時政記似未及成編)
時政記(建文朝)
在京各衙門
史館(幾無設置)
六曹章奏(萬曆朝)
清朝
清朝無時政記
中華民國
1947/01/201947/10/07
國史館徵校處時政科
國史館徵校處時政科
時政記
1947/10/081949/11/29
國史館徵校處實錄科
國史館徵校處實錄科
中華民國時政記

從上表可以明確看出,原本武周、唐代所規劃的時政記是由執政的高階官員來進行撰寫,以提供政府施政的第一手史料。不過限於保密、公務繁忙等因素,在宋代首度發生轉變,改由政府中的中階官員來進行撰寫,史料提供者的層級降低。到了元朝時期出現第2次轉變,中原傳統史學受到蒙古人政治體制(含蒙古史學傳統)的衝擊,時政記的功能產生轉向,不再純以提供史料、服務史學為目的,而改以提供檔案、協助公部門調卷為目的。第3次轉變在明、清兩代,由於檔案制度的競爭,以及專制皇權的發達,時政記制度走向萎縮,近乎消失。

中華民國成立後,時政記制度仍舊沉寂了一陣子,直到中日戰爭激起文化救國的思維,該制度方得以復興。復興時政記制度的主要推手為張繼、朱希祖和金毓黻,在他們的設計下時政記又發生第4次轉變。時政記在實務上不再由一線施政的行政官員負責撰寫,而完全改由局外二線的史館人員總其文責。另外,古代時政記的資料是根據政府官員的記述和公牘,來源是內生的;現代時政記的資料則主要是取自行政院新聞局新聞會報,性質上較偏屬於記者的報導,所本是外生的。職是之故,現代的時政記在撰寫者和史料來源這兩方面,都出現了大幅度的變化,而成為中華民國大陸時期官方史學的一個顯著特徵。

歷來時政記的保存狀況非常不理想,多因秘不外宣而缺乏民間傳鈔本,導致正本毀棄於戰火中即無從挽回,殊為可歎。古代時政記流傳到今天的文本只有1部宋代的《建炎時政記》而已,該書也並非例行性的常規著作,而僅是李綱在逃難之餘所作的事後追記。因此,南京國史館所撰《中華民國時政記》的稿件擁有極大的歷史意義,或乃我國第2部仍有實體文字存世的時政記;雖因國共戰事致使中斷編輯,然由於展現了時政記制度延續到現代的生命力,故其在文化上依舊具有無法估量的豐富價值。

2020年4月11日 星期六

時政記(4)

系列文《123、[4]、5
2020年04月11日撰稿
四、現代時政記制度的復振

(一)中日戰爭下的文化復興主義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清帝禪位,政體轉向民主共和。同(1911)年3月17日胡漢民等人即提請設立國史院,【注1】呼籲重建官方的史政機構。10月28日大總統袁世凱公佈〈國史館官制〉,正式設置國史館。【注2】不過由於民初政局詭譎多變、軍閥混戰,中央政府的不穩定致使國史館數度停辦,自然無力去籌劃時政記制度等修史措施。直至民國26年(1937)7月7日盧溝橋事件引起中日戰爭,民國27年(1938)廣州、武漢等大片土地為日軍佔領,國民政府方鑑於「抗戰與建國並重、國史不亡自有復國之日」的想法,【注3】才轉而積極籌謀重設國史館,進而傾向恢復時政記制度。

民國28年(1939)1月,「國民黨第五屆五次全體會議,委員張繼、鄒魯、吳敬恒等十人凜於局勢之危急,提案請建立檔案總庫,及籌設國史館。提案的理由為:“……民族之所以悠久,國家之所以綿延,全賴歷史為之魂魄;世界無歷史之民族,即難於建立國家。無歷史之民族,國亡即不能恢復。……是故亡史之罪,甚於亡國。蔑棄史料,不修國史,是自滅歷史也。……”」【注4】在此種文化復興主義的思路下,關於時政記應該如何蒐集資料、撰寫和典藏,民國28年(1939)1月27日張繼等人在〈提議建立檔案總庫籌設國史館案〉中所擬定的方針是:「檔案總庫設於國民政府,所藏皆各院部會之機密重要檔案正本,……各院部會自藏其副本,俟時效已過,或取出發表於時政記,或終藏於檔案庫,將來擇其宜者,作為史料……今擬時政記、月歷、國史統歸國史館撰輯,而國史館直隸於國民政府,其館即設於府內,與總檔案庫相近,而以監察院院長監修國史。詩云,既立之監,或佐之史,雖詩所詠別為一事,然監與史性質稍相近,可相輔而行,且位尊而事易集也,惟國史與黨史必宜畫分界限,蓋二者性質迥不相同,必不可混而為一……時政記,仿宋三省與樞密院各撰彙送史館之例,可由五院及軍事委員會各撰輯重大政要可以發表者,月成一冊,各送史館。其事簡之院,可季成一冊送之。史館總合其事蹟,月撰一冊或二冊,由監修核定排印,公布發賣,使國民咸知。……黨史編纂處所編纂黨部重要史記,亦宜月送或季送年送國史館,以備採入於時政記及日歷、國史。」【注5】

受限於時局惡劣,國民政府暫於民國29年(1940)2月1日設置「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由張繼為主任委員,朱希祖擔任總幹事,徐圖開館。【注6】〈國民政府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籌備大綱〉規定該委員會須對政府檔案進行整理,然後發表到《時政記》上。【注7】民國29年(1940)8月朱希祖對於如何落實時政記研擬細部草案,建議時政記的體例應採編年體,並於國史館內設「科」專門負責撰寫。【注8】民國35年(1946)10月23日張繼又提出〈提議改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為國史館案〉,希望行政、立法、監察……等五院也能配合增設「時政科」協助收集史料,增加史料來源的廣度,他寫道:「往者國史取資於時政記、實錄,繼等以為國史館之下,可分設時政科、實錄科,而在初期,則時政記,擬責成各院就現有預算編制之內,置時政科,遴選秘書編審之擅文學者,從事編錄時政記,月為一編,於下月送國史館,而國史館之時政科,僅暫令負收集整理之責,排比既畢,即移送實錄科,綜合之為實錄,俾史官有所取材。如有遺佚,更益之以檔,則史料無虞缺乏,善三也」【注9】可惜的是,張繼主張五院普設時政科的想法雖立意良善,惟其結果最終沒能實現。 

(二)南京國史館試撰編年體時政記(1947年1月20日~10月7日,時政科編寫) 

抗戰勝利後,民國36年(1947)1月20日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結算會務,國史館正式在南京開館營運。【注10】依當時〈國史館組織條例〉第5條的規定,於國史館下設徵校處,徵校處下設4個科,其中2科為時政科和實錄科。【注11】時政記制度獲得法源依據,恢復運作。南京國史館在張繼館長的積極主持下,延聘多位知名的史學家,傾全力進行修史。為了重振時政記,南京國史館數度召開內部會議,研商工作細節。民國36年(1947)7月4日第3次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以下簡稱:聯會)通過助修易叔平的提案,由時政科派員每周參加行政院新聞局的新聞會報,搜集時政記的材料。【注12】7月18日第4次聯會對〈徵校處時政科工作計畫綱領草案〉進行審查。【注13】9月19日第7次聯會委請纂修尹石公指導時政科人員,以求能妥善編輯時政記。【注14】 9月26日第8次聯會通過纂修金毓黻的提案,要求時政科負責編寫《時政記》及《會要初稿》,每月1冊,再送交協修審校。【注15】

(三)南京國史館修纂會要體時政記(1947年10月8日~1949年11月29日,實錄科編寫) 

民國36年(1947)10月7日以前,時政記是由時政科負責撰寫。不過到了10月8日產生變化,改由實錄科來辦理。10月8日召開的「商討編製日曆、時政、會要三種體例小組會議」通過了金毓黻的提案:《日曆》、《時政記》均撥歸實錄科主編,《時政記》採用會要體;時政科則改撰《會要》,但仍須參加行新聞會報協助收集時政記的材料。【注16】此次變動是由金毓黻主導,他主張《時政記》應作為編修《會要》的基礎。稍晚他在11月10日的〈釋記注〉一文中,將所持理由解釋得更深入:「國史記注。應立四名。一曰民國日曆。二曰民國時政記。三曰民國通紀。四曰民國會要。記注之序。始以日曆時政記。繼以通紀會要。以為修國史之初步。日曆取當時事。隨所見聞。按日記載。月為一冊。以當往代之起居注及日曆。他日彙而成編。即為通紀。時政記取當時政事典章。分類記載,亦月為一冊,他日彙而成編。即為會要。」【注17】

金毓黻認為國史館修史,應先修《日曆》再修《通紀》,同時另修《時政記》再修《會要》,兩兩相因、相輔相成。讓實錄科撰寫最基礎的《日曆》和《時政記》,再由時政科據以增刪為《會要》,才能提升修史的品質,是此次調整的主軸。金毓黻所規劃的修史程序,圖示如下: 


民國36年(1947)10月17日第10次聯會通過副館長但燾的提案,要求時政科科長黃毅民每周召集「編輯商榷會議」,討論《日曆》、《會要》、《時政記》、《實錄》的體例和進度。【注18】因應時政記改撥實錄科負責,實錄科科長劉起釪向11月7日的第13次聯會遞交書面報告,提出〈日曆、時政記、實錄、會要編輯辦法〉和〈中華民國時政記凡例草案〉。【注19】11月28日第16次聯會中,劉起釪又報告編寫《時政記》時將取材舊報章和政府公報,記事內容則訂自1947年10月1日起撰。【注20】過沒多久,金毓黻對於之前10月8日的提案感到後悔,所以提出修正案,欲將實錄科所修的《日曆》和《時政記》再合併為《日曆》,時政科所修《會要》則改稱《時政記》而仍採會要體。該修正案雖獲得纂修賀培新的附議,惟因更動幅度過大,因此遭到了12月5日第17次聯會的否決。【注21】民國36年(1947)12月刊印的〈國史館三七年度工作計劃〉敘述當(1947)年的績效時,指出該館「編製時政日曆以為撰述長編之依據」,【注22】顯示修史的程序終於定案如下圖所示: 


《時政記》由實錄科負責的方針確立後,南京國史館開始積極撰寫《時政記》。民國37年(1948)2月6日第23次聯會,劉起釪提交記事內容為民國36年(1947)10月至12月的《時政記》文稿。【注23】鑒於實錄科人手不足,副館長但燾在民國37年(1948)2月27日第24次聯會上指定科員桂湖幫助編輯《時政記》的「索引」部分,【注24】4月2日第29次聯會中追加指派協修王德亮、助修宋右丹協助編寫《時政記》。【注25】為了提升修纂的品質,但燾在4月30日推動第32次聯會通過由編年組指導實錄科的撰寫工作,【注26】又在9月3日推動第48次聯會通過催纂制度。【注27】至此,南京國史館責成編年組指導實錄科修撰《時政記》;編年組先後由纂修冒鶴亭、【注28】趙阿南領組,【注29】並由協修陳謐兼該組秘書進行催纂、管控進度。【注30】撰寫時,須依照〈中華民國時政記凡例〉所定的標準,規定如下: 
「〈中華民國時政記凡例〉:
一、時政記與日曆相為表裏。記注時政。以為修撰國史之依據。惟日曆僅舉大綱。而時政記詳其本事。
一、時政記取材應以國民政府中央各院部會之公報為主。而以坊間刊行之報章雜誌輔之。其重要公私文件為各報所未載者。亦應隨時錄入。
一、時政記所記。依據日曆所記。詳其原委。備錄其有關資料。
一、日曆所錄皆為重大事。故時政記則凡於內政外交社會經濟民生文化諸方面有關事實者。皆得書之。
一、時政記月為一冊。
一、時政記不能具載之重要公文與資料。彙附於後。謂之時政記附錄。以備檢尋。
一、時政記後附列分類索引。其類目悉依會要。俾便互相印證。」【注31】

(四)南京國史館編纂時政記的成果 
簡單來說,民國36年(1947)10月7日以前,時政記係由徵校處時政科辦理;8日以後,則改由徵校處實錄科辦理。民國37年(1948)4月29日以前,由纂修1人指導,30日之後由編年組指導;同(1948)年9月24日起並配有協修1人催纂,追蹤撰寫進度。依前述的工作流程與寫作凡例,南京國史館共撰成2個年份的《中華民國時政記》稿件,採會要體,記事時段為1947年份至1948年份,相關稿件現藏於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注32】所根據的史料來源有4:(1)國民政府(後改為總統府)、中央各院部會的官方公報。(2)行政院新聞局「新聞會報」每周的報告。(3)重要公私文件。(4)中外各國官辦、商辦的報章、雜誌、通訊社稿件。至於內容結構上,《中華民國時政記》則分為3個部分:(1)正文:內容上與《中華民國日曆》相配合,日曆較精要,時政記較詳富。(2)附錄:具載正文所省略的重要公文與資料。(3)分類索引:類目悉依《中華民國會要》,互相印證。

雖說辦法漸稱完善,可惜的是,很快就又爆發國、共戰爭,造成嚴重衝擊。民國38年(1949)春起,南京國史館隨中央政府不斷遷移到廣州、桂林、重慶……等地辦公,惶惶難安。按照既定的修史程序,《中華民國時政記》撰成後,理當據以續修《中華民國會要》和《長編》,惟民國36年(1947)至民國38年(1949)間是否有餘裕完成修史?具體的編輯情況為何?靜案,目前並未檢得《中華民國會要》有稿件存世;至於《長編》則有未刊書稿已由南京大學出版社於1993年印行《中華民國史史料長編》70冊,其中第1冊〈說明〉敘明:「《中華民國史史料長編》係國民政府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編纂的未刊書稿。從一九一一年起,到一九四八年十二月止。大都以月為單位,用按日繫事的方法編成。……全稿散亂和殘缺情況相當嚴重,查閱……「中華民國史史料長編登記簿」,……等原始紀錄看,證明原稿早有散失現象。現存原稿共存五百四十冊,我們此次整理編輯完全按原冊次序,並予補缺,影印出版,裝訂時依據原稿厚薄情況加以合併,共計裝訂成七十卷。……原稿中殘缺的……一九四七年、一九四八年部分,以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纂的《中國現代政治史大事月表》未刊稿的有關資料予以補充」【注33】 

綜合言之,南京國史館就《中華民國時政記》僅完成兩個年份的草稿,未及編入會要和長編,這反映在現行《中華民國史史料長編》原稿的情形就是1947、1948兩個年份只是有目無文,而缺乏章節內容。到了民國38年(1949)11月29日重慶棄守,南京國史館來不及撤出館員和館藏,僅館長居正、助修稽哲2人全身而退,時政記的編寫自然也就跟著軋然而止,劃下休止符。 



【注1】許師慎《國史館紀要》,1977年,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3頁~第4頁。轉引〈臨時政府公報〉第41號。 
【注2】許師慎《國史館紀要》,1977年,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31頁~第32頁。轉引〈政府公報181號〉。
【注3】許師慎《國史館紀要》,1977年,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99頁。
【注4】黃稚荃〈前國民政府國史館籌備及成立經過〉,文收《杜鄰存稿》1990年,四川人民出版社,第157葉~第158葉。
【注5】許師慎《國史館紀要》,1977年,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104頁~第107頁。
【注6】許師慎《國史館紀要》,1977年,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119頁。
【注7】許師慎《國史館紀要》,1977年,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121頁。〈國民政府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籌備大綱〉第(二)綱第(5)目:「籌備檔案總庫 整理檔案辦法 籌備時政記 此三事須先調查歐美各國對於檔案儲藏整理發表三種成法。再規畫檔案總庫及檔案錄副辦法,最後再規畫如何整理,及發表於時政記。」
【注8】朱希祖《朱希祖日記》下冊,2012年,中華書局,第1216頁,1940年8月22日記:「撰《駁議》中《正史依紀傳體,日曆時政記依編年體》條。」;1940年8月23日記:「夜撰《駁議》中《時政記在國史院設科》條。」。
【注9】張繼〈提議改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為國史館案〉,文收《張溥泉先生全集(續編)》,1982年,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第214頁~第215頁。
【注10】黃稚荃〈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結束報告書〉(1947年3月14日),國史館藏,典藏號:001-016222-00004-000,報告中說明:「國史館乃於三十六年一月二十日成立。本會乃將所有事務移交結束。」
【注11】許師慎《國史館紀要》,1977年,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142頁:「國史館設左列各處:一、史料處 分檔案、圖書二科,辦理整理檔案保管圖書事項。二、徵校處分時政、實錄、徵集、校對四科,辦理時政實錄徵集校對事項。三、總務處 分文牘、庶務二科,辦理收發文書庶務及出納事項。」。
【注12】吳景賢(記錄)〈志傳編年兩組聯合座談會第三次會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2號(1948年3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292頁:「(六)易助修叔平提:行政院新聞局。每星期召集之機關代表及新聞記者開會一次。宣布本週新聞。並由各機關代表報告本週大事。本館似應去函要求派員參加。以便搜集時政記材料案。決議:俟用函接洽妥定後,由時政科派員參加。」
【注13】吳景賢(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四次會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2號(1948年3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293頁:「一、主席報告……(二)人事室所擬國史館聘派特約編訪人員辦法草案。時政科所擬徵校處時政科工作計畫綱領草案。及徵集科所擬各省市縣設置特約徵訪員辦法草案。均請本會予以審查。」
【注14】吳景賢(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七次會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3號(1948年8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466頁:「三、纂修工作……(四)請尹纂修石公指導徵校處時政實錄兩科工作人員。辦理編輯時政實錄工作。」
【注15】吳景賢(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八次會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3號(1948年8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468頁:「二、討論事項……(三)(4)編纂現代史料。規定為日曆、時政記、會要三種。日曆初稿,由實錄科主之。時政記及會要初稿。由時政科主之。月為一冊。編成之後。再交由協修重行釐訂。以成定稿……決議:原則通過。」
【注16】劉起釪(記錄)〈商討編製日曆、時政、會要三種體例小組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3號(1948年8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490頁:「三、討論……決議:以日曆與時政記為一組。由實錄科主編。以會要為一組。由時政科主編。惟出席新聞局新聞會報。仍由時政科長前往參加。」
【注17】金毓黻〈釋記注〉,文收《國史館館刊》創刊號(1948年3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39頁。
【注18】吳景賢(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十次會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3號(1948年8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471頁~第472頁:「二、討論事項……(三)主席提:日曆、會要、時政、實錄聯合小組。每星期開編輯商榷會議一次。討論義例及編輯進度。並改進辦法案。決議:請請尹纂修石公、陳協修謐、丁纂修實存、賈協修宣之、刑纂修仲采、王協修德亮、紐助修祺、及實錄科劉科長起釪、時政科黃科長毅民、共同參加。並由劉科長召集。」
【注19】吳景賢(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十三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3號(1948年8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477頁:「三、纂修工作……(二)劉科長起釪書面報告日曆時政記實錄會要編輯辦法。並附呈中華民國日曆凡例草案。中華民國時政記凡例草案。中華民國會要凡例草案各一份。已由副館長面加指示」
【注20】吳景賢(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十六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3號(1948年8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482頁:「三、纂修工作……(二)劉科長起釪報告實錄科編輯日曆自本年九月一日起。時政記自本年十月一日起云云。當經副館長指示仍應查據舊報章。及政府公報補編以前各時期之日曆。及時政記。」
【注21】金毓黻、賀培新兩人在第17次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中所提修正案,《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3號僅記載到前段一部分的文字,以及會議的決議,參:吳景賢(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十七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3號(1948年8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483頁~第484頁:「二、討論事項(一)……一、民國日曆 取現時事。用編年體。按日記載。不厭求詳。月為一冊。自三十六年十一月分編起。至三十六年一月至十月之日曆。亦可酌量補輯。二、民國時政記 取現時政事典章。用會要體分類記載。不厭求詳。月為一冊。其編纂時間與日曆同……決議:日曆時政記通紀會要四者。皆國史之記注。自應同時分別編纂……四者編纂之進行。不必以地域時期分段辦照。」。至於該修正案後段的另一部分文字,則收錄在《國史館紀要》中,參:許師慎《國史館紀要》,1977年,中華民國史料研究中心,第165頁~第166頁:「上月毓黼【原文如此,黼應作黻】在南京提案,主張先修記注,決定為分日曆時政記會要三種,日曆時政記由實錄科主編,會要由時政科主編,嗣一再思維,以為分日曆時政記為兩編,未臻妥善,亦嫌煩瑣,茲則併二者為一編,不厭求詳,乃稱日曆,月為一冊,並於冊首撰一提要,以醒眉目,仍由實錄科主編,至時政科主編之會要,則改稱為時政記,仍分類記載,月為一冊,內容既無改變,又與時政科之名相符。以上兩種,是為國史記注之初步。……日曆為通紀之創稿,通紀為日曆之再修,時政記為會要之創稿,會要為時政記之再修,二者似二而一者也」。
【注22】國史館〈國史館三七年度工作計劃〉,文收《國史館館刊》創刊號(1948年3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135頁。
【注23】劉起釪(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二十三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4號(1948年11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622頁:「一、主席報告……(四)劉科長起釪呈閱九、十、十一、十二各月份日曆初稿。及十、十一、十二各月份時政記資料。大體尚合。惟該資料原計畫中擬編製之索引。限於人力。未及著手。尚須設法完成。」
【注24】參:劉起釪(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4號(1948年11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624頁:「一、主席報告……(四)桂湖先生交來吳聞天擬傳一篇。以桂君尚能担任幫助修史工作。經囑其幫助實錄科編時政記索引。」。桂湖當時的職稱為科員,可參:劉濟生(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四十一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4號4(1948年11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647頁,1948年7月9日第41次聯會關於月曆編次事宜的討論:「討論事項……但副館長提……(三)……議決。自本月份開始編次。月成一冊。推劉協修維漢、馮協修平、唐協修敬杲、張協修搢祚、紐助修琪、並派稽科員哲、桂科員湖、吳書記官超澂、丁書記慰長參加工作。由冒纂修鶴亭、汪纂修辟疆指導。並定期召集會議。詳討進行。」
【注25】劉濟生(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4號(1948年11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633頁:「討論事項……四、副館長提。本館實錄科人員過少。擬請纂修人員加入協助。以增強工作案。決議。由王協修德亮、宋助修右丹。暫行協助編輯。」
【注26】劉濟生(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4號(1948年11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637頁:「討論事項。一、但副館長提……(二)本館時政科所編三十六年各月份民國會要。經由金纂修靜庵審核。認為資料人才俱嫌不足。應如何充實。以加強實錄時政兩科記注工作案。決議:推定萬助修啟宇、涂科長光雋、協助時政科編輯工作。嗣后時政實錄兩科工作。統由編年組指導並銓配。」
【注27】劉濟生(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四十八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4號(1948年11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655頁:「討論事項一、副館長提……(三)明代宋濂修大明曆。自明太祖起臨濠。至六年十二月凡閱二百六十五日始訖事。總裁外尚有催纂官。本館各組工作。似應由各組推定負責催纂之同人。報告人事室案。議決。通過。」
【注28】劉濟生(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五十七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2卷第1號(1949年1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796頁。1948年11月5日第57次聯會:「討論事項。副館長提志傳編年兩組請各領組纂修分別召集詳討進行案。議決本日由冒纂修鶴亭續開編年組會議。」
【注29】記錄者不詳〈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六十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2卷第1號(1949年1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798頁~第799頁。1948年12月3日第60次聯會:「但副館長提(一)冒纂修鶴亭因事暫行赴滬。編年組工作應如何進行案。議決 在冒纂修未返館期間。暫由趙纂修阿南代理。」
【注30】劉濟生(記錄)〈志傳編年兩組工作聯合座談會第五十一次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2卷第1號(1949年1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789頁。1948年9月24日第51次聯會:「討論事項。副館長提……(二)指定陳協修謐兼任編年組秘書及催纂案。議決:通過。」
【注31】劉起釪(記錄)〈商討編製日曆、時政、會要三種體例小組會議紀錄〉,文收《國史館館刊》第1卷第3號(1948年8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489頁~第491頁。該會於1947年10月8日召開。
【注32】施宣岑、趙銘忠(主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簡明指南》,1987年,檔案出版社,第66頁。從書中內容可知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現藏有南京國史館所撰的史稿,包括「1947年、1948年時政、日曆稿和有關材料」。
【注33】萬仁元、方慶秋(主編)〈說明〉,文收《中華民國史史料長編》第1冊,1993年,南京大學出版社,第1頁~第2頁。

2020年4月8日 星期三

時政記(3)

系列文《12、[3]、45
2020年04月08日撰稿
三、武周以降的傳統時政記

(一)時政記制度的創辦和落實:武周、李唐和五代
在武則天統治的武周時期,長壽2年(693)姚璹提議從舊的起居注制度中分出新的時政記制度,規定由宰相一人專門負責撰寫時政記,將宰相和君主的對談、主要決策的來龍去脈、高階官員的會議討論過程……等內容都做成書面紀錄,每個月封送史館,以補充起居注的不足。【注1】姚璹的倡導獲得採納,時政記制度從此建立。然時政記制度在武周和唐朝的執行狀況並不穩定,杜希德(Denis C. Twithchett)指出:「與起居注在整個唐朝屬於常規修撰不一樣,時政記是一種更加非常規的紀錄,僅在一些短暫的時期中得到修撰……它在唐王朝的歷史進程中由各色官員撰修,但不同於起居注之由名義上公正持平的起居郎所修,出於保密的理由,它通常是由謀議的實際參與者之一撰寫的。」【注2】當時該制度之所以不穩定,有兩個原因:一是因為時政記是全新的制度,尚需一段試行、試辦的磨合期。二是時政記的內容涉及政爭或體面,招致顧忌,【注3】關於此點,北宋扈蒙向宋太祖解釋得頗為生動:「帝王言動,莫得而書。緣宰相以漏洩為虞,無因肯說,史官以疏遠是隔,何由得聞!」。【注4】

接替唐朝的是戰亂頻仍的五代十國,雖說政局混沌多變,然而在北方的小朝廷始終都重視時政記,勉力保持時政記的撰寫。北宋胡旦曾向宋太宗簡報過五代施行時政記的概況:「五代自唐以來,中書、樞密院皆置時政記,中書即委末廳宰相,樞密院即委樞密院直學士,每月編修送史館。周顯徳中,宰相李穀又奏樞密院置內庭日曆。自後因循闕廢,史臣無憑撰集。」【注5】由於五代的慘澹經營,時政記得以繼續其規模,運行到宋代。

(二)時政記制度的成熟和變質:宋、金、元
北宋時期,宋人將時政記、起居注……等修史的各種制度作通盤考量,進行整合,結果讓時政記成為修史程序的起點,在方法上趨於嚴謹。宋朝於省(中書省)、院(樞密院)分設時政記房,定期撰送國史館(院),【注6】為時政記最璀燦輝耀的一段。蔡崇榜將當日的修史流程繪製如下:【注7】


可以看到,時政記、起居注和日曆被組織起來,一起成為修撰實錄、國史的基礎。時政記需每月、每季、每年定期彙送給專責修史的史館體系,在制度上顯得完備而富有彈性。

在宋朝北鄰的遼朝和金朝,這兩個北方國度都先後模仿中原王朝的體制,於政府中樞設置國史院展開修史工作。遼朝對於宋朝修史制度的模仿較為簡陋,王明蓀認為:「雖然遼、金之史館可見諸開國之時,但其制度與規模卻難窺全貌;遼約當第五代景宗之時,金約當第三代熙宗之時,始見較具規模之史官制度……遼制較金制疏漏,由起居、日曆至實錄之制起始不詳,而中期以後資料漸多,或史官及史館之制度化即在此時……其初採五代之制,中期以後與北宋相峙,交通及爭競之際,漢法之採用始漸盛」【注8】因缺乏遼朝修纂時政記的史料,無具體事例可考,恕略。【注9】至於金朝則有修纂《日錄》的紀錄,由於日錄就是時政記的別名,【注10】故可知金朝確曾實施過時政記。

查《金史》記載《日錄》的施行情形:「皇朝中統三年,翰林學士承旨王鶚有志論著,求大安、崇慶事,不可得。采摭當時詔令:故金部令史竇祥年八十九,耳目聰明,能記憶舊事,從之得二十餘條;司天提點張正之寫災異十六條;張承旨家手木載舊事五條;金禮部尚書楊雲翼《日錄》四十條、陳老《日錄》三十條,藏在史館。條件雖多,重複者三之二;惟所載李妃、完顏匡定策,獨吉千家奴兵敗,紇石烈執中作難,及日食、星變、地震、氛祲,不相背盭。今校其重出,刪其繁雜。章宗實錄詳其前事,宣宗實錄詳其後事。又於金掌奏目女官、大明居士王氏所紀,得資明夫人援璽一事,附著于篇,亦可以存其梗槩云爾。」【注11】

另《金史》李汾生平事蹟裡亦見有《日錄》的記載,【注12】他因應試不第,遂設法到史館中謀職,擔任書吏的職務時,須對編修官的《日錄》草稿進行抄寫、清稿、上陳的工作:「李汾字長源,太原平晉人。……元光間,游大梁,舉進士不中,用薦為史館書寫。書寫,特抄書小史耳,凡編修官得《日錄》,纂述旣定,以藁授書寫,書寫錄潔本、呈翰表。汾旣為之,殊不自聊。時趙秉文為學士,雷淵、李獻能皆在院,刊修之際,汾在旁正襟危坐,讀太史公、左丘明,一篇或數百言,音吐洪暢,旁若無人。旣畢,顧四坐漫為一語云:「看」。秉筆諸人積不平,而雷、李尤切齒,乃以嫚罵官長訟于有司,然時論亦有不直雷、李者。尋罷入關。」【注13】

透過前引2段史文的紀載,能約略瞭解金朝時期《日錄》的性質。就此,王明蓀說:「金制記注院修起居注,著作局修日曆,國史院修實錄、國史等,至遲在海陵帝時即已成制度化……金制較遼制詳盡,其史官之工作及記事亦較完備」【注14】。金朝修史制度雖較遼朝完備,可惜金朝所編寫的楊雲翼《日錄》、陳老《日錄》品質不佳,所錄者與史竇祥、張正之、張承旨等處流傳的記事交互間有3分之2的內容都重複謄繕,其價值和宋朝相比就顯得遠遠不如了。

遼、金兩代對於時政記較為輕率的態度,影響到了繼起的蒙古人。中原史學傳統遭遇到蒙古政治體制的強力衝擊,致使元朝的時政記其功能不再單純是專為修史而設計的了,另外還追加了公務參考的用途,從而與宋朝的作法產生較大差異,在品質上亦有所下降。關於此點,李峰指出:「但元代起初撰《時政記》是備中書省參考所用,並不是為了修史而準備的,後來直到成宗時方才送付史館。至元三十一年四月成宗即位後,王约上言二十二事,其中之一為“付《時政記》於史館以備纂錄”,該建議得到了成宗的認可。此即徐一夔所謂的元代“中書省置時政科,以一文學掾掌之,以事付史館。”……【注15】具體而言,國史院資以修纂國史的《時政紀》編纂者僅“一文學掾”而己,不免有編纂草率之弊。」【注16】時培磊也有類似的看法:「關於元代時政記的修纂情況,由於材料缺乏已很難知道它的具體情況。但是時政記的確成為日後國史院修纂實錄的重要依據。王惲的《進實錄表》中就稱實錄的纂修主要是「采摭於時政之編,參取於起居之注」。另外,王約在成宗即位後,即上言二十二事,其中就提出:「付時政記於史館以備纂錄。」【注17】和唐、宋相比,元代的時政記在品質上雖已下降,不過仍不失其史料價值,修纂實錄時仍需參照時政記的記事內容。

(三)時政記制度的廢弛和首度停辦:明、清
元廷北遁之後,明朝開國,時政記制度開始走向瓦解,漸趨於停頓。金毓黻認為明代並沒有時政記:「元代以後。史官記注之法大壞。明清二代。翰林學士。經筵講官。虛領記注之名。殊無載筆之實……起居注有名無實。更無所謂時政記與日曆」【注18】蔡崇榜也持同樣觀點,他援引《明史‧卷285‧徐一夔傳》指出:「宋代以後,元朝「不置日曆,不置起居注,獨中書置時政科,遣一文學掾掌之,以事付史館。」則宰執紀錄軍國政要之制遂廢,迄於明、清兩代,不復聞有時政記之修撰。」【注19】

有趣的是,謝貴安觀察到明代其實別有名為《欽錄簿》和《六曹章奏》的文件,在性質上等同於時政記:「明代未編《時政記》,但纂有《欽錄簿》作為實錄修纂的史料來源之一。《欽錄簿》所集多是檔案文冊……所謂《欽錄簿》就是依據會要體例,將皇帝的聖旨詔令、臣下的奏事簿籍編纂而成的史料性書籍。從中央政府到各級地方政府都編纂這種史料性書籍,並藏在各級政府的銅櫃中保存。從性質上來,明洪武年間編纂的《欽錄簿》相當於唐宋時期所修的《時政記》。洪武之後《欽錄簿》廢寢,及至萬曆時,張居正倡議編纂的《六朝章奏》,某些方面與《時政記》和《欽錄簿》相仿……鑒於史料遺漏很多,采集的史料又"寥寥若此",朝廷又規定在京衙門編輯文冊送史館編纂《六朝章奏》以備日後修史時采用,但這一措施也多所廢弛」【注20】如此意味著明代洪武朝的《欽錄簿》、萬曆朝的《六曹章奏》,和北宋初葉的《送史館事件》一樣,都是有實、無名的《時政記》。

實際上除了洪武朝《欽錄簿》與萬曆朝《六曹章奏》之外,《明史》另也記載過建文朝曾著手準備編修時政記:「王艮…建文二年進士…胡靖,即胡廣也,艮次之,又次李貫。三人皆同里,竝授修撰,如洪武中故事,設文史館居之。預修《太祖實錄》及《類要》、《時政記》諸書。一時大著作皆綜理之。」【注21】建文朝編修時政記的成績不明、為期甚短,靖難變後則要晚至萬曆朝乃又見《六曹章奏》可供今人稽考。

到了清代,時政記淪於停編的窘境,不再開辦。喬治忠論其原因,認為清代:「由於一些新因素的注入,傳統的史學也得到一定的改造和發展,例如實錄已不載大臣的傳略、創修突出朝廷在戰爭作用的史籍──方略,由於檔案制度的健全而摒棄了『時政記』、『日曆』的編輯等。」【注22】時培磊也認為不應「拘泥於由起居注而日曆而實錄這樣一套修史體制……實錄的修纂並非沒有日曆就無法完成。例如在明代,起居注和日曆都是幾設幾廢,但是明代實錄仍然修得比較完整……同樣清代沒有日曆的編纂,但也完成了實錄的修纂任務」。【注23】時政記制度在清朝為人所忽視,第一次遭到停辦的命運,令人感嘆。【注24】



【注1】蔡崇榜《宋代修史制度研究》,1991年,文津出版社,第27頁:「時政記作為宰臣對於軍國政要之紀錄,其修撰始於唐代。這一內容原本包含於起居注中,自唐高宗永徽以後,修注官「仗下已後謀議皆不參聞」,武則天長壽二年(公元693),宰相姚璹「乃表請仗下所言政要,宰相一人專知撰錄,是為時政記,每月封送史館。」自後時政記從起居注分離出來,作為當朝國史、實錄之基本史料,與起居注並行。」。因為武則天使用長壽年號時之國號業已改唐為周,所以時政記實際上是首創於武周,而非李唐,參: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2006年,中華書局,第100頁。
【注2】杜希德(Denis C. Twithchett)(著)、黃寶華(譯)《唐代官修史籍考》,201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第49頁。
【注3】謝貴安《明實錄研究》,201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第51頁:「因當時《起居注》只能記上朝時君臣問答之語,不能聞知機密之事,加上史官心有忌諱,不敢有聞必錄,而只采錄敕旨,所以武則天的宰相姚璹提議由宰相撰《時政記》,紀錄軍政大事,以補《起居注》之不足。」。
【注4】施健雄《十至十三世紀中國史學發展史》,2010年,人民出版社,第18頁,轉引扈蒙進言的內容。
【注5】施健雄,《十至十三世紀中國史學發展史》,2010年,人民出版社,第18頁,轉引胡旦上奏的內容。
【注6】蔡崇榜,《宋代修史制度研究》,1991年,文津出版社,第30頁。
【注7】蔡崇榜,《宋代修史制度研究》,1991年,文津出版社,第4頁。
【注8】王明蓀〈遼金之史館與史官〉,文收《國史館館刊》復刊第6期(1989年6月),第27頁~第28頁。
【注9】馮家昇〈遼史源流考〉,文收《遼史彙編》第3冊(1973年,鼎文書局),第8頁之1~第8頁之77。書中雖談到遼代的起居注、日曆和實錄,但未提及時政記。
【注10】金毓黻〈釋記注〉,文收《國史館館刊》創刊號(1947年12月原刊,1969年6月重刊),新編頁碼第39頁:「前代時政記一名日錄。體類日記」。
【注11】,《金史》第4冊(二十五史編刊館,1956年影印元杭州路刊本),卷13〈衛紹王〉,第83頁~第84頁。
【注12】楊樹藩《遼金中央制度》,1978年,臺灣商務印書館,第195頁~第196頁,轉引《金史‧李汾傳》:「(李汾)舉進士不中,用荐為史館書寫,書寫特抄書小吏耳,凡編修官得日錄,纂述既定,以藁授書寫,書寫錄節本。(金史一二六李汾傳)」。
【注13】《金史》第31冊(二十五史編刊館,1956年影印元杭州路刊本),卷126〈文藝下〉,第47頁~第48頁。
【注14】王明蓀〈遼金之史館與史官〉,文收《國史館館刊》復刊第6期(1989年6月),第28頁。
【注15】李峰〈元代的史官制度與國史編纂〉,文收《史學史研究》第4期(2009年),第21頁。
【注16】李峰〈元代的史官制度與國史編纂〉,文收《史學史研究》第4期,第23頁。
【注17】時培磊〈試論元代官方史學的兩重體制〉,文收《漢學研究》第26卷第3期(2008年9月),第144頁。
【注18】金毓黻〈釋記注〉,文收《國史館館刊》創刊號,新編頁碼第29頁。
【注19】蔡崇榜《宋代修史制度研究》,1991年,文津出版社,第36頁。《明史》原文參:《明史》第77冊(二十五史編刊館,1956年影印清乾隆武英殿本),卷285〈文苑〉,第112頁~第113頁。
【注20】謝貴安,《明實錄研究》,2013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第51頁~第52頁。
【注21】《明史》第39冊(二十五史編刊館,1956年影印清乾隆武英殿本),卷143〈列傳第三十一〉,第56頁。
【注22】喬治忠《清朝官方史學研究》,1994年,文津出版社,第80頁。
【注23】時培磊〈試論元代官方史學的兩重體制〉,文收《漢學研究》第26卷第3期,第144頁~第145頁。
【注24】2013年3月25日健公賜略:「清代的國史館並無時政記,不過也有類似時政記的史料,如現存臺北故宮的《月摺檔》幾乎沒有向外刊印。又如清代國史館撰有《黃綾本本紀》,為中華民國清史館所據,《清史稿》本紀多因之;然而《黃綾本本紀》乃當時漢官呈獻時包覆精美黃綾以示慎重,實則不免舛誤。而《清史稿》抄襲《黃綾本本紀》時並未仔細校對,導致《清史稿》有一人兩傳、兩人一傳,甚至誤謄傳主事跡的錯誤發生」。

2020年4月4日 星期六

時政記(2)

系列文《1、[2]、345
2020年04月04日撰稿
二、先秦兩漢的時政思想

鄭玉波先生嘗謂:「夫宇宙乃時間與空間之交織,一切事物除與空間有不可分離之關係外,更與時間結有不解之緣」【注1】逝者如斯,時不我待,時間觀念是人類生活的必備日常經驗。一切生活作息、工作調度都仰賴於良好的時間規劃與管理,豫時而立、因時而動、逾時而休,事事方能克建成功。遠古社會因為技術原始、人口稀少、物力維艱,所以三代初民為圖溫飽需隨時注意天候的弛張,據以調節物候的利鈍。

首先發展的是對於時間單位刻度的掌握,繼而開始記錄各單位時間內重要的大事。在古代,無論是東方抑或西方,最初都苦於如何對難以捉摸的時間去分割其尺度。Jonathan Lyons提到中世紀的西歐人由於無法準確測量時間,使得生活中難以準時展開宗教禮拜:「他們毫無能力測量一天中的時間,也不懂得曆法,……在白晝……太陽位置的變化可以提供人們大概的時間,但到了晚上,在拉丁人統治的西方裡,僧侶們確實對時間渾然無知。……遲至十三世紀,法蘭克的僧侶還在依賴一些非正式系統,譬如當地那些和星座相對應的標誌物,來確定禮拜時間。……最常見的方法可能是指定一個資深又受人尊敬的僧侶作為『報時員』,他將吟唱固定數量的聖詩來記錄時間,然後在『黑夜的第八個小時』,叫醒他的弟兄們來守夜。【注2】」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於先秦時期的遠東大地,人們對於年、月、四季的看法也是漸次才逐步形成,並非一開始就知曉時間的單位。薛夢瀟云:「“四時"是介於年、月之間的時間單位。從卜辭來看,殷商時期只有春秋二時,“冬"“夏"二字雖已出現,尚不表示季節。……周初仍然只分春秋二時,……完整的“四時"觀念萌芽不會早於西周末年,……明確將“四時"納入紀時法的傳世文獻是魯史《春秋》,【注3】……在王綱解紐的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紛紛強調本國的紀時系統,不僅標明自己的紀月建正(如“鄀正"),而且設計出獨特的紀月名稱。……諸侯在時間秩序上各自為政,而一國之內、一器之上的紀時曆法也未能統一。紀年方面,列國也不再遵循“王年"的時間秩序。一種情況是,諸侯改用本國世系紀年。……另一種情況是,西周早期的大事紀年在戰國時期的銅器與竹簡上又有復生之勢。【注4】……西周大事紀年法皆稱“年",如“唯公大保來伐叛夷年”;而戰國文獻則全部為“大事+(之)歲"格式。【注5】……王者迹熄的東周時代,“四時"概念逐漸形成,…...諸侯各自修撰國史,采用本國王位紀年,自主選擇建正,記錄每年最值得紀念的軍政大事,並在銅器與簡牘上將其轉換為時間符號。【注6】」

隨著對時間觀念的理解越趨深入,最晚遲至秦漢之際,亦同步發展出「時政」思想,訴求肆應四時與時令的變化,以謀利用厚生、經世濟民。時政思想屢載於多部古代文獻,張京華分析:「“時"字的本義為四時和時令。《說文‧日部》:“時,四時也。"四時、節候體現在政事層面,稱為“時政"。“時政"意為合時、順時的政令。……中國古代宇宙觀與價值觀以取法自然、遵循自然規律為最突出的特色,即通俗所說“天人和諧"。“天人和諧"不僅體現在哲理等方面,其關係於政治政策的意義是尤其重要。……政令合於時令稱為“合時"、“順時"。合於時令的法則、舉措稱為“時則"、“時措"【注7】“時"被賦予哲理涵義稱為“時義"。“時義"又表述為“時中",“時中"就其實踐性而言稱為“時用"、“中庸"。時義、時中、時用、中庸在中國古代體現著人與自然的最高哲理。【注8】……《史記‧太史公自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已為天下綱紀。"生、長、收、藏的節律體現在政事層面,稱為“時政"。“時政"意為合時、順時的政令。【注9】……古人在時政方面,有天官、太史制曆法,有天子居明堂頒月令,逐月而布政。無論治理百姓,還是對待生物,都按照四季的運轉行事,該生長時要讓他們生長,該收穫時要協調大家一起收穫。……確立依循自然變化的周期而行政的最高典範,成為古代維持人類社會和諧與維護生態環境的雙向保障。【注10】」

以是時政思想乃自始即滲入中國的修史傳統之中,早在西漢時期就已形成一套體制。當時要求地方官員將文書彙整上報,需將正本提交給太史,副本才提交給丞相,【注11】這種「史在政先」、「即時簡政」的作法是中世中國時政記制度的遠源。除了收取地方文書外,另外在中央還設有起居注官員,即時紀錄朝廷的議政內容。由上而下產生的「起居注」紀錄,以及由下而上產生的「計書」資料,成為後世史家修史時很重要的資糧。

不過,起居注雖能即時記錄政治中心所發生的事件,惟經過長年的施行,亦漸漸產生盲點。因為修注官員的位階較低,所以無法參加重要的秘密會議,從而致使不少決策經過缺乏文字記載,這個問題成為時政記制度產生的近因。



【注1】鄭玉波《民法總則》,2003年9月修訂9版1刷,三民書局,第369葉。
【注2】Jonathan Lyons(著),劉榜離、李潔、楊宏(譯)《智慧宮:被掩蓋的阿拉伯知識史》2015年,臺灣商務印書館,第87葉~第90葉。
【注3】薛夢瀟《早期中國的月令與“政治時間"》,201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第227頁。
【注4】薛夢瀟《早期中國的月令與“政治時間"》,201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第230頁。
【注5】薛夢瀟《早期中國的月令與“政治時間"》,201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第231頁。
【注6】薛夢瀟《早期中國的月令與“政治時間"》,201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第238頁。
【注7】張京華〈月令──中國古代的“時政"思想〉,《長沙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22卷第1期,第96頁(2007年3月)。
【注8】張京華〈說“時"──中國古代的“時政"思想〉,《湖南文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第32卷第1期,第55頁(2007年1月)。
【注9】張京華〈說“時"──中國古代的“時政"思想〉,《湖南文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第32卷第1期,第56頁(2007年1月)。
【注10】張京華〈說“時"──中國古代的“時政"思想〉,《湖南文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第32卷第1期,第58頁(2007年1月)。
【注11】張會超《民國時期明清檔案整理研究》,2011年,上海世界圖書出版公司,第173面。轉引孟心史先生的看法:「吾國國史之系統,史在政先,雖欲作偽而有所不能。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丞相,為吾國有史以來之根本法,其嚴重終非世界各國所及。」

2020年4月3日 星期五

時政記(1)

系列文《[1]、2345
2020年04月03日撰稿
一、創世

【美國】Sarah Allan(著)、張海晏(譯)《水之道與德之端 ─ 中國早期哲學思想的本喻》(2010年11月,商務印書館,ISBN:9787100074889)第203面引郭店楚墓竹簡1-8號竹簡:「大一生水,水反輔大一,是以成天。天反輔大一,是以成地。天地[復相輔]也,是以成神明。神明復相輔也,是以成陰陽。陰陽復相輔也,是以成四時。四時復相輔也,是以成倉(凔)然(熱)。倉(凔)然(熱)復相輔也,是以成濕澡(燥)。濕澡(燥)復相輔也,成歲而止。古(故)歲者,濕澡(燥)之所生也。濕澡(燥)者,(凔)然(熱)之所生也。(凔)然(熱)者,[四時之所生也],四時者,陰陽之所生。陰陽者,神明之所生也。神明者,天地之所生也。天地者,大一之所生也。是古(故)大一藏於水,行於時。……」

靜案,前引本旨乃闡述至尊主創世的過程。高我即「大一」,為了理解自己為何?於是想到可將自己分裂為無數碎片,再從每個單一碎片的角度去觀察其餘碎片的樣子,最終統整認識自己完美的全貌。此過程中,高我首先將自己分裂為二,其一為中央大日,其一為原始海洋(大一所生之「水」),然後升起中央大日照耀原始海洋,蒸發出無數的水滴,完成分裂自己成無數碎片 ── 亦即創世 ── 的過程。創世過程本無時間與空間,大一既是無限大,亦是無限小;既是有邊界,亦是無邊界。每個水滴也作如是觀,因為上帝乃以自己的形象在創造所有的生命(每一粒水滴)。

Drunvalo Melchizedek(著)、羅孝英(譯)《生命之花的靈性法則》(2019年10月初版22刷,方智出版社,ISBN:9789861752655)第162頁:「聖經開頭便說:『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神說要有光,就有光。』這個敘述一開始是說:地球原本空無一物,直到從渾沌中出現形體,……聖靈的『移動』開始了創造。」第164頁:「因此聖靈,單獨之眼,對虛空射出一道意識,將它射向前方、後方、左方、右方、上方和下方」第165頁~第166頁:「記住那是一個精神體。你在偉大的虛空中沒有肉體,你是精神體。如此你在虛空中創造了一個環繞你的場域。……投射出一個八面體來定義空間,你便擁有了一個物體,如此運動或移動是可能的,在那之前不能。……精神體現在可以做的事是,靜止於這個形狀的中心,……這個形狀可以旋轉、擺動……相對運動現在是可行的。……轉動這個八面體,去形成和創造一個環繞他們的球體。研究神聖幾何的人都同意:直線是陽性,曲線是陰性。……精神體投射出的八面體由直線構成,是陽性形狀;球體完全是曲線構成的,是陰性形狀。……從聖靈在虛空中做第一次投射並形成一個環繞自己的八面體,神聖幾何便開始了。虛空是無限的(其中空無一物),而這些形狀也是空的。這些是意識想像的線條。…….」第167頁:「當聖靈到達表面,創造另一個八面體,繞著它的三軸轉動,成成一個和前一個大小相同的圓。……創造了第二個大小相同的球。……它形成了兩圓相交的魚形橢圓……」第168頁:「這個圖像就是光。」

張榮明《殷周政治與宗教》(1997年5月,五南圖書,ISBN:9789571113791)第37頁:「在人類早期文明中,存在著一個十分普遍的文化現象,學者們稱之為『曼達拉』(Mandala)。所謂『曼達拉』,是指在人類文化史上和人類大腦記憶體內存在著一種圖式,……這種圖形的外圍或是一圓形圈,或是一方型圈;在其中央部分,或作對稱的『十』字形,或作對稱的『米』字形。」第41頁:「『米』表示宇宙萬物的起源和始點。」第42頁:「因此,從甲骨文、金文中『帝』字的整體分析,它表示著蒼穹之上的宇宙起點,或天上的創造世界的最高神靈。」第43頁~第44頁:「至此,我們便不難理解中國古代文字中和巴比倫古文字中的『米』字形的深刻涵義了。曼達拉具有普遍的文化意義,歐洲文化中的『米』字形(英國國旗圖案),『十』字形(十字軍徽號)……都可以從曼達拉中得到解釋。……『十』字(或類十字)型式古代文化中的一種象徵,是人類心靈中的一種『原型』,它象徵著宇宙生成和演變模式,暗示著人類對那造就宇宙的『絕對精神』的嚮往。遠古的聖賢們在創造『帝』字的時候,自然而然地利用了這一人們共同的心理模式,用以表示創造和主宰世界的最高神靈。這大概應該是『帝』字所『會』之意的真實內涵。『帝』字來源於中國(甚至世界)遠古文化的一種『原型』,……這一原型由來已久,在『帝』沒有產生之前既已存在。隨著人類文明的光臨和人間王的產生,『社會原型』與『文化原型』激烈撞擊,直接導致了『帝』字的產生。『帝』既是現實社會的產物,也是文化傳統的結果。如果說『道』(或『理』)體現了中國中世紀的文化精神,那麼我們也可以說,『帝』體現了中國上古時代的文化精神。正是這種文化精神伴隨著中華文明的誕生,影響了中國上古時代的燦爛文明和輝煌文化。」

靜案,在遠古時期的中原地區,「帝」字本誼係指至高神靈,蓋其「米」字形所象者即「光(魚形橢圓)」所變化而來的「生命之花」圖示。但戰國晚期(齊王、秦王相稱東、西二帝)至秦一統之頃(秦王稱始皇帝),中原的人間君主已自承攬起上帝的名號,溝通天地,遂須序列時間、空間在人間的諸法度,職責不可謂不重。

2019年12月5日 星期四

京方史閣(4)

系列文《123、[4]》

2019年12月05日撰稿
伍、國史編纂委員會的結束和成績

一、國史會的結束
1945(民34)年8月15日,日本政府發布廣播,宣告戰敗。【注186】當天京方中央政治委員會召開臨時會議,決議解散;【注187】翌(16)日正式對外宣布解散,轉換為「南京臨時政務委員會」開始辦理各機關的歸撥,【注188】並將軍事委員會改組為「治安委員會」維持各地治安。【注189】至是京方下屬各單位喪失正當性,國史編纂委員會的職能於1945(民34)年8月16日亦隨同失效。修史人員頓失憑藉,之後其去向大抵有幾:
(1)戰後留任國府為官:如:吳廷爕(留任國史館)、楊鴻烈(短暫供職臺灣省貿易局)。
(2)國共變色羈留大陸:少數人晚景較佳,如:李宣倜、【注190】陳方恪;【注191】大多數人遭受政潮摧殘,如:錢萼孫、謝國楨、徐一士、呂貞白、周延年、紀國宣。【注192】
(3)遠走臺灣、港澳、外國:如:柳雨生(避旅澳洲,成為知名道教研究學者)、包公毅(客居香江)。【注193】

二、國史會的運作成果
國史會在短短的2年時光中,其法定職掌事項就是「掌編纂國史,並徵集、儲藏關於國史之一切材料」。該會的工作成果,按照戰後南京國民政府1947(民36)年3月14日〈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結束報告書〉的紀錄,可整理為下列3項:
(1)徵集公報、圖書和各類史料:
公報、期刊、書籍96種,折合1,408冊。文牘、各類政治、經濟、文化、外交史料100種,折合104件。【注194】
(2)徵集傳記材料:
碑傳130種,折合數量135件。【注195】
(3)蒐集與編修大事記與記年資料:
大事記及記年資料26種,折合28件。【注196】此項表示國史會已初步從事史書編修作業,惟其數量甚少,應該還只是處於初步開辦的階段。

此外,國史會尚有第4項工作成果:
(4)立傳8篇:
比〈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結束報告書〉的紀錄更早的是1944(民33)年3月5日的《申報》,報導了國史會第1次全體會議的情況:「報告畢,復由陳主任委員報告該會成立後之工作情況:(一)本會奉令為孫武、湯爾和、蔣雁行、劉郁芬、朱琛【靜案,原文如此,應為:朱深】、李士羣等六人立傳,咸已脫稿。又曾仲鳴先生參加和平工作卓著勳勞,本會雖未奉明令,亦已為之立傳。(二)本會應備歷年政府公報、報章雜誌等,已交總務科分別設法購置。(三)本會徵集科,蒐集有傳記約八十篇,將來擬請各出席者分擔部門,徵集編撰。」

會議中還熱烈討論了修史體例的選擇問題。【注197】這次全體會議表明國史會的修史方向為人物傳記的撰寫,尤其重視為參與和平運動有功者立傳。1944(民33)11月10日汪兆銘在日本逝世,【注198】11月14日國民政府明令褒揚,將他的「生平治蹟宣付國史編纂委員會」,並要求「詳慎編纂立傳」。【注199】國史會纂修張江裁選送《拜袁堂叢書》舊稿中有關於汪兆銘的文章,11月13日以個人名義在《申報》上發表〈汪精衛先生年譜〉、【注200】11月24日又登載〈汪精衛先生重要著述年表〉,以資紀念。【注201】張江裁替汪兆銘立傳之舉,實乃遵循國史會既定的修史方針──即以人物傳記的修纂為主要工作──國史會的修史成績基本上聚焦於此。

前述這批國史會遺下的材料,最終由誰接收?京方結束後,戰後南京國民政府展開了千頭萬緒的接收工作,其中也包括了對於京方文史機構的清理和相關官署案卷的徵集。接收之初的情形流於混亂,如:
(1)汪兆銘自宅藏書流向不明,可能是由教育部「接收敵偽文物統一分配委員會」予以接收。【注202】汪兆銘、陳羣入於澤存書庫的40萬卷書籍,先由教育部「清理戰時文物損失委員會京滬區代表辦事處」接收,【注203】繼撥給中央圖書館。【注204】
(2)日、德僑民藏圖和文物是由各級敵偽產業處理局、軍統局、中統局接收。【注205】
(3)古學院所藏的書籍和陶器由行政院河北平津區敵偽產業處理局接收。【注206】
(4)大學及文化機關由教育部接收。【注207】

由於事權不一,很快就滋生弊端;教育部為求妥善接收文物,先是在該部之下成立了「清理戰時文物損失委員會」(該會下設10個臨時特派員辦事處,【注208】如:京滬區代表辦事處、【注209】平津區特派員辦事處【注210】)、南京區清點接收封存文物委員會、上海區清點接收封存文物委員會……等機構,以利接收京方遺下的檔案、圖書和文獻。稍晚又於1947(民36)年2月14日成立教育部「接收敵偽文物統一分配委員會」,統一處理分配事宜,將事權集中到該分配委員會,文物接收的狀況乃漸趨整齊。【注211】

所幸前述的接收混亂並未波及到京方國史會的接收事宜。戰後國史館籌備委員會曾於1946(民35)年10月30日行文教育部:「頃悉貴部上海區文物清點委員會由敵偽接收之文物內,有可作修史參考之圖書及有關國史史料甚多,擬請賜飭該會移交本會保存,俾宏史藏」【注212】,教育部指示下屬單位配合清查後,【注213】結果是所分配出去的無主圖書無論是撥給羅斯福圖書館、蘭州圖書館、【注214】還是西安圖書館(或該館籌備委員會)者,【注215】當中均無國史館相關的稿件圖書。因此可以確定京方國史編纂委員會的全部典藏,全數盡由戰後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獨自接收,未經他手。

陸、識跋

京方匆匆五載,猶置國史編纂委員會,頗類五代小朝廷仍舊不忘設立史閣的故寔,足供後人評斷。國史會的成立發軔於京方的崇孔活動,其機關運營的時段始自1943(民32)年7月8日,迄於1945(民34)年8月16日,為期兩年又1閱月。由於時間過於短暫,實在難以苛責其成績。國史會的修史人員可考者計有:主任委員1人、委員6人、纂修25人、協修6人。在陳羣的主持下,將各種各類的人才都兼容並收,名士雲集,成一時會。如西北政界的白映星、李泰棻,廣東政界的程后姚,北洋政界的葉先圻,軍界的李宣倜、李泰棻,藝術領域的曹熙宇、黃頵士,電影圈的聞人包公毅、高天棲,知名作家周越然、紀國宣,都納入該會的編制中。

國史會運作的意義和價值,大抵有幾點:
一、維繫京方內部生榮死哀的品秩秩序:
京方透過頒授同光勳章、明令褒揚宣付史館、撫卹傷亡等作法,對於參加和平運動的有勞人員,進行心理上的寬慰。國史會直接處在此一生榮死哀的環節中,地位不可謂不重。
二、提供文人、史家一個避難所:
透過運用國史會、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與澤存書庫這些公、私機構,京方安置了和平區內的文人作家、教師與歷史學者們,掛名領薪,保持生活開銷與學術研究不至於斷炊。
三、典藏史料、編修記年資料和立傳:
國史會保存了京方當日的公報、圖書和史料,並開始編修大事記及撰立個人傳記,為後世保留了一批珍貴的參考資料。

總之,京方國史會所遺下的成績不多,只有徵集圖書1,408冊、各類史料104件與碑傳135件,蒐集與編修大事記及記年資料28件,以及為孫武、湯爾和、蔣雁行、劉郁芬、朱深、曾仲鳴、李士羣、汪兆銘等人立傳8篇。不過這並非是因為修史人員的能力不足或過分怠惰,乃是限於時間過於短促所致,實屬無奈。



【注186】郭必強〈周佛海身邊的軍統少將──周鎬〉,《汪偽政權內幕》,1989年,江蘇省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第310頁:「1945年8月8日,蘇聯政府對日宣戰,並出兵我國東北。15日,日本天皇裕仁發表廣播詔書,正式宣布無條件投降。可直到9月9日,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官岡村寧次大將才在南京向中國政府代表、陸軍總司令何應欽上將簽署了無條件投降書。」。
【注187】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25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522-527,〈解散南京國民政府宣言〉。
【注188】陳公博〈日本投降時的南京──陳公博自述〉,《汪偽政權內幕》,1989年,江蘇省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第296頁:「日本於8月15日公布投降消息,日皇和鈴木內閣總理廣播投降,南京政府也決定於16日宣布解散。」
【注189】陳公博〈日本投降時的南京──陳公博自述〉,《汪偽政權內幕》,1989年,江蘇省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第297頁:「16日早上,佛海由上海來京,下午舉行會議,宣布南京政府解散,並發布宣言,勉各將領以統一為重,不得有軌外行為,更不得意圖割據,因為辦理各部門的結束,是要有機關的,於是成立一個南京臨時政務委員會。維持各地治安,也要有機關,於是將以前的軍事委員會改為治安委員會。」。頁298:「所謂臨時政務委員會、治安委員會只是臨時機關,就是指揮也只能指揮原有的機關,對行動總隊,我是無法指揮的。」。
【注190】展閱《陳方恪年谱》的紀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下的李宣倜,他在上海仍能與陳方恪歡然酬唱,晚景頗佳。參: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谱》,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63葉,1944年年底記事;第185葉,1950年7月26日記事;第186葉,1950年8月4日記事;第187葉,1950年10月19日記事;第190葉,1951年5月記事;第203葉,1955年春記事。
【注191】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谱》,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203葉,1955年6月6日記事;第208葉,1957年5月記事;第210葉,1957年記事;第212葉,1958年12月24日記事;第220葉,1963年秋記事;第229葉,柳定生〈緬懷陳方恪先生〉。
【注192】紀國宣未能度過政治運動的身心高壓,參:黃惲〈知堂弟子紀果庵〉,《篁軒雜記──紀果庵散文選》,2009年,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55葉。
【注193】徐友春《民國人物大辭典》,1991年5月,河北人民出版社,第170葉,「包天笑」辭條。
【注194】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1-016222-00004-001,數位典藏號:001-016222-00004-001,頁4、頁35-38,〈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結束報告書〉。
【注195】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1-016222-00004-001,數位典藏號:001-016222-00004-001,頁4、頁35-38,〈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結束報告書〉。
【注196】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01-016222-00004-001,數位典藏號:001-016222-00004-001,頁4、頁35-38,〈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結束報告書〉。
【注197】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5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230頁:「國史編纂委員會開首次全體會議,關於傳記材料已著手蒐集」。
【注198】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6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439頁:「國民政府發表聲明:汪主席在日逝世,決繼承遺志奉行手定政綱」。
【注199】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6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445頁:「汪主席功在黨國,國府昨明令國葬,將生平治蹟詳慎編纂立傳」。
【注200】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6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440頁、第442頁:「汪精衛先生年譜」。
【注201】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6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476頁:「汪精衛先生重要著述年表」。
【注202】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404-0022,頁3。
【注203】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404-0020,頁18。
【注204】黃稚荃《杜鄰存稿》,1990年,四川人民出版社,第136葉。
【注205】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202-0002,頁55,軍事委員會暨行政院〈民國35年1月30日,節參字第01840號訓令〉:「……查敵偽產業之接收保管運用,應由全國性事業接收委員會決定,飭令各區敵偽產業處理局委託有關機關辦理,業經收復區敵偽產業處理辦法明白規定。近來迭據各方報告,此項產業間有散置,諸如日、德僑民所有之圖書、文物,尤其非法彙集我國者,所在地駐軍當局或其他機關每有侵越職權擅行處理情事,殊有未合……」。
【注206】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202-0002,頁97,〈行政院河北平津區敵偽產業處理局,民國36年2月8日,局壹字第37154號代電〉。
【注207】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202-0002,頁8-9,〈行政院,民國34年11月23日,平參字第26045號訓令〉。
【注208】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202-0002,頁55之1-頁55之2,〈教育部,民國35年3月10日,渝社字第13649號呈〉:「……查本部曾於三十四年十二月廿七日以渝社六五七三一簽呈請鈞院會商軍事委員會分飭收復區各地軍政有關機關暨軍統局、中統局對於敵偽僑民所有一切文物,尤其非法蒐集之圖書、文物勿論已否接收,應一律通知本部所在地特派員接管,以資統籌審理在案。……臨時特派員辦事處:1.京滬、2.平津、3.武漢、4.廣州、5.臺灣、6.東北、7.南京、8.上海、9.北平、10.濟南……」。
【注209】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404-0020,頁13-頁14,〈教育部,民國35年10月30日,社字第28570號指令〉。
【注210】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202-0003,頁37,〈教育部平津區特派員辦公處,民國35年3月5日,渝字第14449號快郵代電〉。
【注211】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202-0003,頁81,〈國防部,民國36年2月11日,民國26年2月11日,(卅六)防跋嗣字第01180號公函〉:「……茲查分配接收敵偽文物已由貴部成立統一分配委員會聘定杭立武等十六人為委員……本部以業務需要,擬派員參加協助,以便接收……此致:教育部……」。
【注212】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202-0003,頁86,〈國民政府國史館籌備委員會,民國35年10月30日發,會(卅五)京字第014號公函〉。
【注213】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202-0003,頁87-頁88,〈教育部,民國35年11月15日,社字第31618號公函〉:「案准貴會卅五年十月卅日會京字第十四號公函,□囑將上海區接收敵偽文物內有可作修史參攷之圖書及有關國史史料飭由上海區文物清查委員會撥交貴會保存等由,自應照辦。除令行遵照外,相應復請查照。此致:國民政府國史館籌備委員會。」。
【注214】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202-0003,頁95-頁96,〈教育部,民國36年11月11日,社字第60758號公函〉:「……前准貴館三十六年六月二十五日館字第223號函,以查□悉北京政府時代,所有關係國史館暨國史編纂處稿件圖書,係由本部分配於國立羅斯福圖書館、蘭州圖書館及西安圖書館保存,請予令飭各館分別檢交貴館一案,經飭據該館等呈明□奉撥南京區無主圖書中並無事項稿件圖書等情……」。
【注215】國史館藏,數位典藏號:019-030202-0003,頁93-頁94,〈國立西安圖書館籌備委員會,民國36年10月23日,圖字第22號會呈〉:「……案奉鈞部三十六年七月十二日社字38846號訓令飭本會查明南京區部撥無主圖書內,並無國史館稿件圖書,理合具文呈復……」。

2019年12月1日 星期日

京方史閣(3)

系列文《12、[3]、4

2019年12月01日撰稿
肆、修史人員的公、私活動

一、從事官方活動
國史會修史人員多是知名的文化人和政、軍界人士,他們在公、私方面都有各式各樣的活動,這些活動有些是純政治性的,也有些是同好往還的性質。在當時「反共、和平、建國」是京方的國策,衍生出一系列中日親善、治安強化、清鄉、水患治理、尊孔、租借收回、提倡簡約、防治煙毒、禁賭、懲貪……等各項官方工作。國史會諸公因具備官員身分,多少也投入了一些政治項目。

部分修史人員在任職國史會以前,已參與重要的政治活動。1940(民29)年4月日本派遣「慶祝使節阿部信行大將及國民使節一行,代表日本朝野,來華慶祝還都盛典」,【注134】5月10日京方特派陳公博為「赴日答禮專使」,隨行人員中包括:「赴日答禮使節」陳羣(後擔任國史會主任委員)、【注135】「赴日答禮使節參贊」楊鴻烈(後擔任纂修)。【注136】京方為舒緩人才荒,數度舉辦官員的重登記與高等考試,1941(民30)年黃頵士(後擔任纂修)為高等考試典試委員會典試委員,【注137】1942(民31)年楊鴻烈為首都高等考試典試委員會典試委員、【注138】陳世鎔(後擔任纂修)為監試委員,【注139】1944(民33)年楊鴻烈又為「臨時高等考試典試委員會典試委員」,【注140】經常參與考選工作。又如葉先圻曾任國民政府文官處文書局局長(1940年)、李宣倜曾擔任印鑄局局長(1940年)、【注141】李霖秋曾任內政部邊務局局長(1943年)【注142】(3人後皆任國史會委員),他們從事的都是高階的官方職位,具有一定的政治影響力。

國史會成立後,修史人員密切參與官方事務的熱度依舊。一些人員參加官方的祭孔活動,如1943(民32)年9月28日京方舉辦2,494周年誕辰紀念日,由汪兆銘為主祭官在南京朝天宮舉行孔子秋祭典禮,國史會委員李宣倜亦到場與祭;而楊鴻烈則參加中日文化協會舉辦的孔子誕辰紀念演講電影大會,演講「孔子在世界史上之地位」。【注143】一些人協助外交工作,1943(民32)年8月19日,日本大東亞省大臣青木一男到南京考察,京方文武官員雲集故宮機場接機,國史會委員李宣倜亦在列。【注144】8月20日青木一男謁中山陵,謁陵後邀溫宗堯、江亢虎、陳羣(國史會主任委員)等茶敘。【注145】在京方所倡導的新國民運動方面,國史會委員周越然(1943年)、【注146】、纂修紀國宣(1945年)均先後擔任「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的委員,【注147】躍居官方指導社會運動的決策圈。另如葉先圻擔任監察使,【注148】錢萼孫、【注149】陳世鎔、【注150】曹熙宇擔任監察委員,【注151】紀國宣、【注152】高齊賢則擔任立法委員,【注153】身兼修史工作與民意喉舌,重要性不言可喻。

二、參與半官方的文化活動
1943(民32)年6月10日京方通過〈戰時文化宣傳政策基本綱要〉,清楚揭示中日親善、大亞洲主義的大東亞思想:「國民政府戰時文化宣傳政策之基本方針,在動員文化宣傳之總力,擔負大東亞戰爭中,文化戰思想之任務,與友邦日本及東亞各國盡其至善至大之協力,期一面促進大東亞戰爭之完遂,一面力謀中國文化之重建與發展,及東亞文化之融合與創造,進而貢獻於新秩序之世界文化。為貫澈上述基本方針,首須激揚舉國一致之戰時意識,根據國情,適應戰時需要,從事於體制之創立、力量之集中、思想之清釐、觀念之肅正,與科學技術之發展。」【注154】

此種原則性的宣示在京方公牘中屢屢重申,有不少修史人員受影響而投入半官方性質的文化活動,尤其是在「大東亞文學者大會」中顯得非常活躍。大東亞文學者大會共舉行過3屆,第1屆於1942年(民31)年11月在東京舉行,參加者有柳雨生、潘序祖等人(後任國史會纂修)。【注155】第2屆於1943(民32)年8月7日由汪兆銘在上海舉行茶會招待各界人士,【注156】8月13日由中日文化協會設宴歡送代表,【注157】8月25日至27日大會在東京舉行,參加者有周越然(後任國史會委員)、柳雨生等人,【注158】返國後於9月20日向宣傳部述職。【注159】第3屆則在華舉行,1943(民32)年各地商討籌組「作家協會」,上海地區由周越然、柳雨生等人籌設作家協會的分會,以利召開東亞文學者大會。【注160】1944(民33)年第3屆大會正式在華舉行,與會的修史人員有紀國宣(國史會纂修)和柳雨生。【注161】

中日文化協會、中國文學協會也是許多文化人士聚集的場域,官方也常借用李宣倜的私人名義來舉辦雅集,藉以資助學者、引為號召。1941(民30)年5月「王蘊章、何嘉、楊無恙、潘其璿、石學鴻等連袂在南京香鋪營的『中日文化協會』舉行書畫篆刻作品展」,陳方恪、蔡培、李軒倜、陳寥士、曹靖陶、陳伯冶、黃公渚等參加開幕儀式。【注162】1942(民31)年,「在日本駐華公使重光葵和今關壽麿等人的策劃下,褚民誼假『中日文化協會』名義,撥款兩千元,重建被日軍破壞的金陵刻經處內的楊仁山故居深柳堂,修繕塔院」,委託陳方恪負責具體施工。【注163】10月5日中日文化協會成立上海分會,周越然、潘序祖和柳雨生等擔任分會理事。【注164】11月18日,日本文學家豐島與志雄、小說家阿部知二抵達上海,由中日文化協會滬分會設宴款待,出席者有周越然、潘予且、柳雨生等人。【注165】1943(民32)年「著名畫家齊白石、溥心畬在日偽挾持下,從北平抵達南京,李宣倜、張次溪等負責具體接待事宜」,陳方恪亦參加。「在甯期間,齊、溥兩人曾在香鋪營的中日文化協會舉行筆會」,陳羣、李宣倜到場,「齊白石作寫意畫數幅」。「齊白石還在李宣倜等人陪同下游覽夫子廟,在大成殿前象徵性地舉辦了畫展」。【注166】

此外,自1943(民32)年「全國宣傳會議畢後,各地文化人紛返各地,徵詢文化界之意見,均一致主張迅速成立中國作家協會,或文學協會」。1944(民33)年宣傳部部長林柏生遂「函邀京、滬文化界人士來京,就成立協會問題,作初步之商談」,1月11日舉行第1次集會,柳雨生、周越然以「滬方面文化人」的身分趕赴會場,會中決定將協會名稱定為「中國文學協會」。【注167】2月11日上海知名作家和文學家在上海聚餐,籌組中國文學協會,以適應戰時文化體制之要求,公推周化人為主席,柳雨生、周越然、包公毅、潘予且等皆列席。【注168】

三、民間文教、出版活動
戰爭導致教育事業舉步維艱,不過京方仍勉力恢復了一些大學,延聘知名學者授課。國史會有一部分修史人員由於精於史學、文學和藝術等領域,因此也投身教學工作。如錢萼孫應陳柱之召至南京兼中央大學課務,【注169】楊鴻烈為南京大學史學系的教授,【注170】紀國宣受知於樊仲雲而為中央大學教授、【注171】中央大學附屬實驗學校主任。【注172】陳方恪為南方大學文學院教授,教詩詞和駢體文。【注173】謝國楨係經周作人延聘執教於北京大學史學系,黃頵士則為國立北京藝術專科學校的校長。【注174】

在出版界,柳雨生頗見重,因為他於1943(民32)年4月在上海創辦的《風雨談》月刊為京方和平區轄境內重要的文學刊物之一,【注175】包公毅曾在《風雨談》發表長篇連載的《兒童日記》。【注176】潘序祖「在上海與柳雨生在一起,經常在各種偽組織的報章和雜誌上發表小說」,【注177】周越然也替《古今》及《風雨談》雜誌撰稿,並在太平書局出版《六十回憶》,【注178】紀國宣則於1942(民31)年3月創刊學術性刊物《真知學報》,並經常在《古今》、《風雨談》、《藝文雜誌》等刊物發表文章,【注179】1944(民33)年出版散文集《兩都集》,是當時知名的作家。【注180】錢萼孫於1942(民31)年10月應李宣倜之邀,「由石學鴻、朱崇敏等人協助,在三步兩橋的橋西草堂主編《學海月刊》」。【注181】徐一士陸續出版《一士類稿》(1944(民33)年刊行)和《一士譚薈》(1945(民34)年6月刊行)等書,【注182】在掌故學方面享譽盛名。陳方恪則在《民意》雜誌上刊載了《中國音韻學之變遷》,【注183】以及在《同聲月刊》上發表〈玉樓春〉、〈踐莎行〉、〈滿庭芳〉、〈陌上花〉、〈齊天樂〉、〈高陽臺〉等古體詩詞。【注184】國史會修史人員多為和平區內的名士,平時的公、私交誼甚篤,頗為熱絡,結成關係緊密的文化社群。當中尤以陳羣主持史政、李宣倜出面舉辦雅集,影響力較顯著。【注185】



【注134】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公報》第39冊,1990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1期頁22。
【注135】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20號,頁1。
【注136】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公報》第39冊,1990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2期,頁1-2。
【注137】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172號,頁8。
【注138】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2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89號,頁6。
【注139】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7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395號,頁1-2。
【注140】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2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688號,頁2。
【注141】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1號,頁11-12。
【注142】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8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446號,頁26-29。
【注143】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4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540頁:「昨孔聖誕辰紀念,中樞舉行秋祭,汪主席主祭儀式莊嚴隆重:……九月二十八日為至聖先師孔子二千四百九十四週年誕辰紀念日,中樞為尊重聖道……特於上午八時,在朝天宮舉行先師孔子秋祭典禮,由汪主席親任主祭官……七時許,各院部文武長官溫宗堯、……李宣倜、……及各部會簡任官,均紛紛蒞臨」、同頁另1則新聞:「舉行演講會:……為先師孔聖第二千四百九十四年誕辰紀念日,中日文化協會方面,於昨日下午三時,在該會和平堂舉行孔子誕辰紀念演講電影大會……即請國史編纂委員會委員,兼宣傳部事業司長楊鴻烈演講孔子在世界史上之地位……講畢即放映孔夫子影片,至七時半始畢」。
【注144】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4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382頁:「日本大東亞省大臣青木一男氏,為考察日本對華新政實施後,我國一般現況,並晉謁汪主席到我政府當局懇談起見,特於十九日晨八時,由東京率同隨員……乘坐專機,於下午四時三十分飛抵首都明故宮機場。外長褚民誼代表國府前往機場歡迎,中樞各長官蒞場歡迎,有溫宗堯、梅思平、鮑文樾、……李宣倜、陳之碩……青木大臣及隨員等,咸御國民禮服,於熱烈歡迎中下機」。
【注145】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4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386頁:「青木大東亞大臣於廿日下午四時假日本駐華大使館官邸,舉行盛大茶會,款待國府各院部長官暨日本各關係當局……來賓方面到有國府各院部長溫宗堯、江亢虎、陳羣……及各部次長,……賓主敘談甚歡,情況熱烈,迄五時始散」。
【注146】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8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446號,頁3。
【注147】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784號,頁7。
【注148】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738號,頁3、頁7。
【注149】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1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92號,頁23。
【注150】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2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711號,頁9。
【注151】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737號,第3頁。
【注152】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1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633號,頁2;第12冊,第705號,頁6。
【注153】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2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731號、第732號合刊頁3。
【注154】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21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312。
【注155】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56葉。
【注156】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4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339頁:「汪主席昨招待各界:汪主席於昨(七日)下午四時,在國際飯店十四樓茶會,招待本市各界人士。主席御新國民禮服,精神奕奕,由陳市長等陪從親臨招待,主席蒞臨後,與會者均趨前致敬,主席一一晉接,至為歡渝,出席者:政府長官溫院長宗堯、梁院長鴻志……各局署處長官等,及來賓聞蘭亭、袁履登……及行將赴日出席文學者大會代表周越然、丘韻鐸、陶亢德、魯風、柳雨生、關露等二百餘人,濟濟一堂……至五時許始盡歡而散」。
【注157】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4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361頁:「中日文化協會及日使館設宴,歡送出席文學者大會滬代表:二屆東亞文學者大會出席者代表周越然、丘韻鐸、陶亢德、魯風、柳雨生、關露等,赴日在即,中日文化協會滬分會及日本大使館,以此行意義深長,特於十三日中午十二時假沙遜大廈九樓設宴歡送,到有周越然等」。
【注158】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59葉。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4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338頁:「東亞文學家大會,華出席代表:南京七日中央社電:第二次大東亞文學家大會,定期本年八月二十五日於東京舉行,我國文學者亦出席參加。茲悉由各方面之推薦,已經宣傳部決定者為周越然、陳寥士、陶亢德、章克標、柳雨生、魯風、謝希平、丘韻鐸、陳學稼、陳大悲、關露等十一名,並由宣傳部員日文學家草野心平先生引領東渡。又華北方面代表,刻正洽商中,日內亦可發表」。
【注159】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4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508頁:「文學者代表,昨訪宣部:……出席第二次東亞文學者大會之代表周越然、丘若水、謝希平、關露等,十九日抵京,廿日晨赴宣傳部報告此次大會之經過」。
【注160】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4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899葉:「大東亞文學家會明年在華舉行,作家協會積極籌組中」。
【注161】蔡登山《叛國者與親日文人》,2015年,獨立作家,第261頁:「周越然曾出席兩次「大東亞文學者大會」……分別是一九四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到二十七日在日本東京舉行的第二次大東亞文學者大會,和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於南京召開的第三次大東亞文學者大會……第三次大東亞文學者大會參加的有陶晶孫、錢稻孫、柳龍光、梅娘、趙蔭棠、章建之、傅彥長、梁山丁、徐公美、紀果庵、陳辛嘉等多人」。第324頁:「三次的大東亞文學者大會,柳雨生是為數不多的三次都參加者之一」。
【注162】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51葉。
【注163】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57葉~第158葉。
【注164】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4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563頁:「社評:祝中日文化協會上海分會改組成立」。頁565:「中日文化協會上海分會昨舉行改組成立典禮」。
【注165】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4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563頁:「中日文協昨歡宴日本文學家,豐島與阿部兩氏均出席:中日文化協會滬分會,因盟邦日本著名文學家豐島與志雄氏,暨日本文學報國會派遣來華考察之著名評論家小說家阿部知二氏,先後抵滬,為表示歡迎及增進中國文化出版界、文學界,與盟邦之感情聯繫起見,昨晚特設宴歡迎,並邀請本市文化名流陶晶孫、魯風、周越然、潘予且……等……出席,由該會事務局長周化人,參議林廣吉,處長柳雨生……等熱烈招待」。
【注166】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60葉。
【注167】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5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42頁:「京滬文化界同人舉行首次集會,交換成立文協會意見」。
【注168】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5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155頁:「本市知名作家及文學工作者,鑒於年來滬上文藝讀物之風起雲湧,出版文化逐漸復興,為集結力量,統一步驟,適應戰時文化體制之要求起見,有進一步聯繫必要,復因全國性質之中國文學協會,正在籌備進行中,滬地為出版文化中心,對此尤應密切協助,共同邁進,特於昨日下午六時,假座都城飯店聚餐,計到……柳雨生、周越然、……包天笑、……潘予且……等五十餘人,公推周化人主席……最後由潘予且等發抒感想,語多振奮,至九時餘始散會」。
【注169】錢仲聯(著)、周秦、劉夢芙(編校)《梦苕盦詩文集》,2008年,黃山書社,第989葉。
【注170】符靜〈抗戰時期上海親日史學研究〉,《長江師範學院學報》第29卷第4期(2013年),第76頁。
【注171】黃惲〈知堂弟子紀果庵〉,《篁軒雜記──紀果庵散文選》,2009年,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58頁~第359頁。
【注172】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7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497,〈中央政治委員會第134次會議記錄〉報告事項四附件〈立法院第三屆立法委員簡明履歷表〉。
【注173】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50葉。
【注174】馬靜〈北平藝專〉,《藝術財經L’OFFICIEL ART》2013年6月號〈中國近現代藝術之源〉特別報導(2013年),第52頁。
【注175】蔡登山〈一生兩世的漢學家柳存仁〉,《叛國者與親日文人》,2015年,獨立作家,第326頁。
【注176】劉心皇《抗戰時期淪陷區文學史》,1980年,成文出版社,第172葉。
【注177】劉心皇《抗戰時期淪陷區文學史》,1980年,成文出版社,第104葉。
【注178】劉心皇《抗戰時期淪陷區文學史》,1980年,成文出版社,第115葉。
【注179】劉心皇《抗戰時期淪陷區文學史》,1980年,成文出版社,第108葉。
【注180】黃惲〈知堂弟子紀果庵〉,《篁軒雜記──紀果庵散文選》,2009年,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59頁~第360頁。
【注181】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56葉。
【注182】徐澤昱,〈整理說明〉,《近代史料筆記叢刊:一士譚薈》,第4頁。
【注183】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50~第151葉。
【注184】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55葉~第156葉。
【注185】相關雅集詳情請參: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46葉、第150葉~第151葉、第153葉、第156葉~第157葉;尹奇嶺〈1940年代南京汪偽統治時期古體詩詞的回潮〉,《東方論壇》2010年第4期,第89紙。

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

京方史閣(2)

系列文《1、[2]、34

2019年11月29日撰稿

參、國史編纂委員會的組織編制

一、組織架構
國史會的組織架構可由兩方面來進行說明,一是從外部檢視該會在京方政府治下各機關的整體配置,二是從該會內部敘析分科辦事的科層組織,以下謹分述之。

從外觀來看,京方的中樞機構為國民政府,但須接受中央政治委員會與最高國防會議的強力指導。後兩者肩負起中樞職能,實際的開會地點在前期多假南京市頤和路34號召開,到了後期則轉假西康路18號舉行,乃京方的真正核心。國民政府下的1級機關,最初1940(民29)年4月8日之際僅設置了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5院以及軍事委員會,【注30】此後陸續添設華北政務委員會、【注31】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國史編纂委員會等單位。【注32】國民政府座落於南京前考試院舊址,【注33】國史編纂委員會則假舊鐵道部內辦公,這幾處的地址都相距不遠,頗為近便。【注34】

國史會開辦後,1943(民32)年6月23日即由國民政府訓令該會「經費每月在三萬元以內」,【注35】7月15日核准「開辦費一十一萬○九百元」,【注36】7月31日復准「增加經常費為每月四萬九千九百一十元」【注37】;10月6日追認同意「自八月份起,每月追加俸給、特別辦公各費三千二百元」,以肆應該會的人事擴編。【注38】是後國史會每季編呈計算書表,維持常態運作。【注39】

至於國史會的內部建制,依該會組織條例之規定,區分為:
(1)主持會務的主任委員、委員。
(2)徵集、編纂國史的纂修、協修。
(3)經辦庶務的科長、幹事。庶務人員更細分為:總務、徵集、彙刊3科。
准此,據以繪製該會組織架構圖如次:


二、修史人員
國史會的主任委員、委員、纂修和協修實乃京方的史官,職司修史,其責任不可謂不重。他們的籍貫來自江蘇(吳廷爕、錢萼孫、陳方恪、程后姚、包公毅、吳家煦)、江西(葉先圻、呂貞白、周延年)、福建(陳羣、李宣倜、陳世鎔)、安徽(曹熙宇、潘序祖)、河北(張江裁、紀國宣、柳雨生、李泰棻)、河南(謝國楨)、山東(徐仁鈺)、山西(白映星,薩拉齊原屬山西)、雲南(楊鴻烈、陳歗湖)等地。當中以史學著稱者頗多,如吳廷爕、謝國楨、楊鴻烈、李泰棻、徐仁鈺、紀國宣、潘序祖。周越然和張次溪為知名的藏書家。文學家亦不少,如紀國宣、錢萼孫、高齊賢、陳方恪、曹熙宇、陳歗湖、柳存仁、包公毅。呂貞白、周延年和陳世鎔嫻熟於圖書館管理。黃頵士、吳家煦為教育家,汪長濟曾為《現代雜誌》發行人。整體而言,京方修史人員的專業領域頗為多樣化,選才範圍廣泛,以歷史學者和文學家為主,但兼及圖書館管理、藝術教育、雜誌、電影、音樂、博物學等領域,這個情況對於國史會的運作頗有助益,可以增加修史時的全面性。

相關修史人員目前可從2種史料檢得最詳盡的名單,一是1944(民33)年3月5日申報第2版的報導,【注40】二是《汪偽政府所屬各機關部隊學校團體重要人員名錄》根據舊材料所做的抄錄。【注41】本文以這兩處史文為起點,參佐各類史料進行校正,將姓名可考者整理如次:

(1)主任委員:
國史會編制最高的職務為主任委員,1員,該職始終由國民政府委員陳羣擔任,屬於兼職。【注42】陳羣,字人鶴,福建閩侯人,【注43】1890(清光緒16)年生。【注44】1917(民6)年9月任廣東大元帥府秘書,1921(民10)年任廣東軍政府秘書,1923(民12)年5月任大本營宣傳委員,1926(民15)年任國民革命軍東路總指揮政治部主任、上海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處長,1932(民21)年1月任國民政府內政部政務次長,同月辭職改任首都警察廳廳長。【注45】維新政府時期,1938(民27)年3月28日任內政部部長,【注46】1938(民27)年4月3日暫行兼署教育部長,【注47】1938(民27)年10月4日兼任上海市復興局局長,【注48】1938(民28)年4月1日兼充警官學校校長,【注49】1938(民28)年5月25日任古物保管委員會委員長。【注50】1938(民27)年9月在北平任中華民國政府聯合委員會委員。【注51】京方時期,1940(民29)年3月30日任內政部部長,【注52】1940(民29)年4月2日任軍事委員會委員。【注53】1940(民29)年7月為中日文化協會理事,1941(民30)年2月為東亞聯盟中國總會常務理事。【注54】1943(民32)年6月17日任國民政府委員,並兼任國史編纂委員會主任委員;另外此前他已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黨史史料編纂委員會主任委員一職。【注55】1943(民32)年9月10日任江蘇省省長,【注56】1944(民33)年11月2日任考試院院長,【注57】1945(民34)年1月18日任憲政實施委員會常務委員。【注58】1945(民34)年8月17日陳羣自經殉國,遺言將其私人經營的澤存圖書館(澤存書庫)歸還國家公有。【注59】由於他身兼國史和黨史,在京方的史政上具備實質的決策權力。

(2)委員:
國史會除主任委員外,並設有委員若干員。委員初置4員,後擴編為6員。擔任委員職務者計有:李泰棻、【注60】周越然、【注61】李宣倜、【注62】楊鴻烈、吳廷爕、【注63】李霖秋等6人:

序號
姓名
任職日期
簡歷
1
李泰棻
革癡
癡庵
1943(民32)年78【注64
歷史學家、教育家,著有:1927年《西周史徵》、1930年《國民軍史稿》【注6519351月《方志學》、【注661940-1941年《癡盦藏金》與《癡盦藏金續集》。【注67
2
周之彥
越然

同上
藏書家、作家、編譯家。【注68】京方時期出版《六十回憶》。【注69
3
李宣倜
釋龕、釋戡、太疏
散釋、蔬畦、蘇堂
同上
早歲為梅蘭芳作〈天女散花曲〉著譽,【注701927年任北洋政府文威將軍,晉陸軍中將。【注71】京方時期歷任印鑄局長、陸軍部中將【注72】兼陸軍部政務次長、【注73】國民政府政務參贊、【注74】軍事委員會委員等職【注75
4
楊鴻烈


同上
1930年《中國法律發達史》、1936年《中國法律思想史》、1937年《中國法律在東亞諸國之影響》,著作等身。【注76
5
吳廷爕
向之、次夔
景牧
1943(民32)年819
清季署內閣法制院副使、兼弼德院參議。北洋政府任清史館總纂,【注78】邃於表譜之學,著有《東三省政略》、《歷代方鎮年表》、《清十二朝繫年要錄》、【注79】《合肥執政年譜初稿》。【注80
6
李霖秋


1943(民32)年91【注81
1943126日任內政部邊務局局長,【注8219431122日派充國民政府主席侍從官。【注83

(3)纂修:
國史會之法定員額,初置纂修14員,後擴編為26員。至於實際供職者,比對《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誌》、《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政職官人物誌》和《汪偽政府所屬各機關部隊學校團體重要人員名錄》所錄,可考者計25人:

序號
姓名
任職日期
簡歷
1
紀國宣
伯庸

不詳(1944417日在職)【注84
散文家、史學家。【注85】撰有《察哈爾與綏遠》一書,為內蒙史名著。【注86
2
葉先圻
紫封

不詳(19445月在職)【注87
清季翰林院編修。【注88】維新政府1938513日任立法院秘書長、【注891939525日任古物保管委員會副委員長。【注90】京方時期,1940330日任文書局局長。【注91
3
張涵銳
次溪
江裁
同上
北京史專家、藏書家。【注92
4
黃頵士


同上
曾任京方「國立北京藝術專科學校」校長、【注93】高等考試典試委員會典試委員【注94
5
錢萼孫
仲聯
夢苕
同上
著名文史專家、詩人、【注951936年出版《入境廬詩草箋注》。【注96
6
高齊賢
見思

同上
1941年為外交部長褚民誼私人秘書,【注97】交遊廣闊,文筆頗佳。【注98
7
陳方恪
彥通

同上
博通經史,尤擅詩詞,精於版本目錄之學。【注99】京方時期,194051日任考試院考選委員會專門委員。【注100
8
曹熙宇
靖陶、惆生
天風、看雲樓主
同上
長於五言詩、工書、善畫。精鑒別,張羣所藏書畫多由其鑒定。【注101
9
陳歗湖


同上
深諳文史,【注1021914年為稊園詩社社員。【注103】追隨朱培德多年,為其機要秘書。【注104
10
陳世鎔
伯冶
趙亭
同上
詩人。【注105】曾為澤存圖書館的館長。
11
夏天演


同上
不詳。
12
董壽慈


同上
不詳。
13
謝國楨
剛主
主剛
同上
明清史專家、版本學家,【注107】精通目錄學和金石學,1931年撰《晚明史籍考》、【注1081932年編《河南通志》、【注1091934年出版《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注110
14
柳存仁
雨生

同上
常於《東方雜誌》、《宇宙風》等刊發表散文。【注111】晚年為著名道藏學者。【注112
15
程昌鼐
后姚

同上
清季任潮海鎮守使。1914年陳炯明叛變維護汪兆銘、陳公博等人安全。京方時期,任江蘇六十一縣特派員。【注113】居官廉正、無私毋枉,有政聲。【注114
16
徐仁鈺
相甫
蹇齋
同上
筆名一士、亦佳盧主、未冉盧主。【注115】文學教育家、近代史學家、掌故學家和辭典編纂家。【注116
17
呂傳元
貞白、伯子

同上
精通《禮記》、《三國志》、《呂覽》、《淮南子》、版本目錄學,尤工詞章,【注117】曾撰《淮南子斠補》【注118
18
潘序祖
子端

同上
筆名予且、水繞花堤館主。【注1191933年散文集《飯後談話》、1934年小說《如意珠》,【注120】後為中華書局編輯。【注121
19
白映星
鏡潭

同上
遺有《國民軍史稿》(合著)、《哲學大綱》等書存世。【注122
20
譚文


同上
不詳。
21
包公毅

朗孫、包山
同上
筆名天笑、秋星閣、釧影樓。【注123】小說、編劇兩棲作家,【注124】所編電影劇本《空谷蘭》轟動一時。【注125
22
高天棲


同上
歌詞作家,1932年創作「燕雙飛」、「花弄影」歌詞,走紅歌壇。【注126
23
汪長濟


同上
19353月為《現代雜誌》發行人。【注127
24
吳家煦


同上
教育家、【注128】博物學家,1914年發表《江蘇植物誌略》。【注129
25
周延年
君實
子美
不詳(19445月在職)【注130
1924年嘉業堂藏書樓編目部主任、【注1311942年為澤存圖書館的職員。【注132

(4)協修:
國史員會初置協修6員,後擴編為12員,實任名單只有6人見於1944(民33)年3月5日申報第2版的報導,整理如下:【注133】

序號
姓名
任職日期
簡歷
1
談紹周


不詳(194433日在職)
不詳。
2
胡自昌


同上
不詳。
3
郁青田


同上
不詳。
4
姚維崑


同上
不詳。
5
施文治


同上
不詳。
6
姚人龍


同上
不詳。



【注30】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9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4號,頁3(附錄),〈國民政府組織系統表〉。
【注31】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9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32號,頁1(法規),〈修正國民政府組織系統表〉。
【注32】國史會成立於1943年7月8日,當時京方之中央政府組織圖,可參:郭卿友(主編)《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誌》下冊,1990年,甘肅人民出版社,第1989頁,〈汪偽國民政府中央建制表(二):(1943.1─1945.8)〉。
【注33】京方中樞各機關在南京辦公的地址,參:吳學誠,《汪偽政權與日本關係之研究》,1980年7月,中國文化大學日本研究所碩士論文,第197紙。另可參: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編印),《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 第六編 傀儡組織(三)》,1981年9月,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第260面所錄〈偽國民政府之各院會部署地址〉。
【注34】國史館,數位典藏號:001-016222-00004-000,〈國史館籌備委員會結束報告書〉。
【注35】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9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03號,頁23,〈國民政府訓令第二百九十九號  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注36】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9冊,1991年8月,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13號,頁4 -頁5,〈國民政府訓令第三百五十六號  三十二年七月十五日〉。
【注37】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9冊,1991年8月,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19號,頁9 -頁10,〈國民政府訓令第三百八十號  三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注38】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0冊,1991年8月,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48號,頁10,〈國民政府訓令第四百八十五號  三十二年十月六日〉。
【注39】相關支出書表請參:《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2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666號頁11、《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2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666號頁11、《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785號頁11。
【注40】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5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230頁。
【注41】《汪偽政府所屬各機關部隊學校團體重要人員名錄》,1998年,學海出版社,第21頁。該名錄的扉頁註明係「根據三十三年十二月之材料編印」。
【注42】1943(民32)年6月17日中政會決議,7月8日國府令派,參:《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6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470,〈最高國防會議第18次會議記錄〉討論事項七;《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9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09號,頁6,〈國民政府令三十二年七月八日〉。此係兼任,參:《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9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13號,頁4-5。
【注43】徐友春《民國人物大辭典》,1991年5月,河北人民出版社,第1002頁~第1003頁,「陳群」辭條。
【注44】蘇墱基〈陳群自殺前所遺自剖書〉,《傳記文學》第61卷第4期(1992年),第37頁。
【注45】徐友春《民國人物大辭典》,1991年5月,河北人民出版社,第1002頁~第1003頁,「陳群」辭條。
【注46】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維新政府公報第1號,命令頁4。
【注47】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維新政府公報第2號,命令頁2。
【注48】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維新政府公報第16號,命令頁3。
【注49】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4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維新政府公報第49號,命令頁1。
【注50】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4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維新政府公報第57號,命令頁1。
【注51】徐友春《民國人物大辭典》,1991年5月,河北人民出版社,第1002頁~第1003頁,「陳群」辭條。
【注52】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1號,頁4。
【注53】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19號,頁1。
【注54】徐友春《民國人物大辭典》,1991年5月,河北人民出版社,第1002頁~第1003頁,「陳群」辭條。
【注55】蘇墱基〈陳群自殺前所遺自剖書〉,《傳記文學》第61卷第4期(1992年),第38頁。1945年8月15日陳羣所撰〈自剖書〉遺言:「我身為黨員,中央黨部任我為黨史編纂委員會主任委員,政府又任我兼國史委員會主任委員。」
【注56】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7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105。
【注57】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8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350。
【注58】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9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16。
【注59】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66葉,1945年8月:「同月下旬,偽考試院院長陳羣在南京牯嶺路五號寓所服毒自殺,死前曾對丁甯等在旁的人遺言,將澤存書庫的幾十萬冊書交給還都後的國民政府接收。」。蘇墱基〈陳群自殺前所遺自剖書〉,《傳記文學》第61卷第4期(1992年),第37頁:「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七日,汪偽政權的考試院長陳群仰藥自殺。死前兩天──即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的八月十五日,他寫有一「自剖書」,對自身落水當漢奸的心情作了一番表白。」。
【注60】李泰棻於1944(民33)年2月3日另獲任國民政府委員,參: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7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354;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1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99號,頁9。
【注61】周越然於1943年(民32年)2月11日已先獲任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委員,參: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6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146;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8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446號,頁3。
【注62】李宣倜於1945年(民34年)1月18日另獲任軍事委員會委員,參: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9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17;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751號,頁5。
【注63】吳廷爕於1942年(民31年)1月31日已先獲任監察院監察委員,參: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5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287號,頁11。
【注64】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7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45;《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9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09號,頁6,〈最高國防會議第20次會議記錄〉討論事項六、〈國民政府令三十二年七月八日〉。
【注65】汪鳳娟〈李泰棻學術思想研究〉,2010年,寧波大學中國近現代史碩士學位論文,第12頁。
【注66】汪鳳娟〈李泰棻學術思想研究〉,2010年,寧波大學中國近現代史碩士學位論文,第12頁。
【注67】汪鳳娟〈李泰棻學術思想研究〉,2010年,寧波大學中國近現代史碩士學位論文,第13頁。
【注68】蔡登山〈編譯家、作家、藏書家的周越然〉,《叛國者與親日文人》,2015年,獨立作家,第250頁。
【注69】劉心皇《抗戰時期淪陷區文學史》,1980年,成文出版社,第115葉。
【注70】張壽平(輯釋)《近代詞人手札墨蹟》上冊,2005年,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第337葉。
【注71】杜翠雲〈稊園社發展史論〉,2015年,蘇州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碩士學位論文,第42頁。
【注72】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58葉,1943年2月記事。
【注73】參: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8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471號,頁12;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8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335,可知此係兼職。另:劉壽林、萬仁元、王玉文、孔慶泰(編)《民國職官年表》,頁1064,可知所任係政務次長。
【注74】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22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50。
【注75】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9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17;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751號,頁5。
【注76】尤陳俊〈中國法系研究中的"大明道之言"──從學術史角度品讀楊鴻烈的《中國法律在東亞諸國之影響》〉,《中國法律在東亞諸國之影響》,2015年,商務印書館,第647葉。
【注77】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7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58;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9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29號,頁2,〈最高國防會議第24次會議記錄〉討論事項七、〈國民政府令三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注78】徐友春《民國人物大辭典》,1991年5月,河北人民出版社,第350頁,「吳廷爕」辭條。
【注79】金毓黼《靜晤室日記》第9冊,1993年,遼瀋書社,第6519葉~第6521葉,〈吳先生傳〉。吳先生指吳廷燮。
【注80】吳相湘〈合肥執政年譜(影印本)前言〉,《合肥執政年譜》,1962年,文星書店,第2葉。
【注81】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9冊,第533號,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頁1-2;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7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40、頁88,〈國民政府令三十二年九月一日〉、〈中央政治委員會第127次會議記錄〉討論事項二。
【注82】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8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446號,頁27;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0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76號,頁11。
【注83】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0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568號,頁2。
【注84】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17冊,2002年,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頁497,〈中央政治委員會第134次會議記錄〉報告事項四附件〈立法院第三屆立法委員簡明履歷表〉。
【注85】黃惲〈知堂弟子紀果庵〉,《篁軒雜記──紀果庵散文選》,2009年,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359頁。
【注86】紀英楠〈序〉,《篁軒雜記──紀果庵散文選》,2009年,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v頁。
【注87】劉國銘(主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政職官人物誌》,1989年,春秋出版社,第953面。
【注88】沈雲龍(主編)《最近官紳履歷彙編》,1970年,文海出版社,第292頁~第293頁。
【注89】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維新政府公報第7號,命令頁1。
【注90】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4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維新政府公報第57號,命令頁1。
【注91】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1號頁11-頁12。
【注92】馮玲〈東莞藏書家述略〉,《圖書館論壇》月刊第27卷第5期(2007年),頁174。
【注93】馬靜〈北平藝專〉,《藝術財經L’OFFICIEL ART》2013年6月號〈中國近現代藝術之源〉特別報導(2013年),第52頁:「大學院改革失敗後,重新改為國立北平藝術專科學校。歷經了5 次改名後,1930 年,翻譯家嚴複的後代嚴智開擔任校長。1938 年抗戰爆發,部分師生遷移至湖南沅陵、雲南昆明、四川璧山、最後轉至四川重慶。轉移的學校因為不在北平,所以更名為國立藝術專科學校。……而留守在北京的師生則隸屬在日偽政府的統治下。因為北平被更名為北京,所以學校也更名為“國立北京藝術專科學校”。先後遷址到北京阜成門內井兒胡同和北京東城東總布胡同。校長為王石之和黃頵士。」
【注94】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3冊,1991年,江蘇古籍出版社,第172號,頁8。
【注95】錢仲聯《夢苕庵詩詞》,2004年,北京圖書館出版社,封面內側。
【注96】周秦(整理)《錢仲聯學述》,1999年,浙江人民出版社,第189頁。
【注97】陳曉維〈周子美與澤存書庫〉,《好書之徒》,2012年,中華書局,第234頁。
【注98】陳曉維〈周子美與澤存書庫〉,《好書之徒》,2012年,中華書局,第234頁。
【注99】宋詞〈一榻蕭然了此身──陳方恪留下的身影〉,《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258葉。
【注100】潘益民、潘蕤,《陳方恪年譜》,2007年,江西人民出版社,第145葉。
【注101】歙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歙縣志》,2010年,黃山書社,第1081葉~第1082葉。
【注102】陳紅民、劉豐祥、郭代習、蕭如平(合著)《朱培德傳》,2007年,中國青年出版社,第342葉~第343葉。
【注103】杜翠雲〈稊園社發展史論〉,2015年,蘇州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碩士學位論文,第42頁。
【注104】陳紅民、劉豐祥、郭代習、蕭如平(合著)《朱培德傳》,2007年,中國青年出版社,第342葉~第343葉、第370葉。
【注105】張壽平(輯釋)《近代詞人手札墨蹟》上冊,2005年,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第342葉。
【注106】陳曉維〈周子美與澤存書庫〉,《好書之徒》,2012年,中華書局,第237頁。
【注107】謝小彬〈知其不可而為之〉,《謝國楨全集》第1冊,2013年,北京出版集團公司、北京出版社,第23頁。
【注108】謝紀青〈懷念我的父親──記明清史專家謝國楨教授〉,《謝國楨全集》第1冊,2013年,北京出版集團公司、北京出版社,第11頁。
【注109】徐友春《民國人物大辭典》,1991年5月,河北人民出版社,第1573頁,「謝國楨」辭條。
【注110】謝紀青〈懷念我的父親──記明清史專家謝國楨教授〉,《謝國楨全集》第1冊,,2013年,北京出版集團公司、北京出版社,第12頁。
【注111】蔡登山〈一生兩世的漢學家柳存仁〉,《叛國者與親日文人》,2015年,獨立作家,第321頁。
【注112】蔡登山〈一生兩世的漢學家柳存仁〉,《叛國者與親日文人》,2015年,獨立作家,第316頁。
【注113】郭湧〈程后姚先生事略〉,《南通縣文史資料》第8輯(1992年),第106頁。
【注114】郭湧〈程后姚先生事略〉,《南通縣文史資料》第8輯,(1992年),第104頁。
【注115】徐禾〈徐一士與掌故學〉,《近代史料筆記叢刊:亦佳盧小品》,2009年,中華書局,第355頁。
【注116】徐禾〈徐一士與掌故學〉,《近代史料筆記叢刊:亦佳盧小品》,,2009年,中華書局,第360頁。
【注117】張壽平(輯釋)《近代詞人手札墨蹟》上冊,2005年,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第561頁。
【注118】張壽平(輯釋)《近代詞人手札墨蹟》上冊,2005年,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第561頁。
【注119】吳福輝(編選)〈予且小傳〉,《予且代表作──淺水姑娘》,2008年,華夏出版社,第1頁。
【注120】吳福輝(編選)〈予且小傳〉,《予且代表作──淺水姑娘》,2008年,華夏出版社,第309頁。
【注121】吳福輝(編選)〈予且小傳〉,《予且代表作──淺水姑娘》,2008年,華夏出版社,第1頁。
【注122】周家珍(編著)《20世紀中華人物名字號辭典》,2000年,法律出版社,第11頁,「白映星」辭條。
【注123】包天笑〈名與號〉,《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編第五輯:釧影樓回憶錄》,文海出版社,第188葉~第192葉。
【注124】湯哲聲、張卉〈提倡新政制、倡導舊道德的包天笑〉,《蘇州近現代人物》第2輯(2008年),第14頁。
【注125】湯哲聲、張卉〈提倡新政制、倡導舊道德的包天笑〉,《蘇州近現代人物》第2輯(2008年),第14頁、第24頁。
【注126】吳劍〈以古典詩詞風格成名歌壇的高天棲〉,《何日君再來──流行歌曲滄桑史話(1927─1949)》,2010年,北方文藝出版社,第168葉~第170葉。
【注127】周玉敏〈《現代》雜誌研究〉,2006年,陝西師範大學中國現當代文學碩士學位論文,第1紙。《現代》雜誌係一文學雜誌,1932年創刊於上海,1935年5月1日停刊,為期3年間共出刊6卷34期。
【注128】郭戈〈李廉方對清末民初教科書的貢獻〉,《課程‧教材‧教法》第33卷第4期(2013年,人民教育出版社),頁96~頁102。
【注129】李楠、姚遠〈《博物學雜誌》辦刊思想探源〉,《編輯學報》第23卷第5期(2011年,中國科學技術期刊編輯學會),頁398~頁400。
【注130】劉國銘(主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政職官人物誌》,1989年,春秋出版社,第953面;陳曉維〈周子美與澤存書庫〉,《好書之徒》,2012年,中華書局,第238頁~第239頁。
【注131】周子美(著)、徐德明(整理)《周子美學述》,1999年,杭州人民出版社,第164頁。
【注132】周子美(著)、徐德明(整理)《周子美學述》,1999年,杭州人民出版社,第166頁。
【注133】上海書店(印刷)《申報影印本》第385冊,1985年,上海書店,第230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