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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去歲毒風

2023年03月07日初識
2023年10月31日校露
去(2022)年下旬至今(2023)年中旬,空氣中充滿躁性,至少在大臺北南區是如此。騎機車時最容易感受到其壞處,手腳皮膚迎風的部位每常紅腫、發癢,莫名所以。所幸現下時序入秋,情況已自消解,不復為害了。

2023年10月29日 星期日

《北史》充補《魏書》〈西域列傳〉中的2個粟特國(3):忽倪王當為某一任之阿蘭國國王

系列文《12、[3]》

2023年10月29日撰稿
壹、忽倪王身份舊說3種

據現行仁壽本《魏書》卷102〈西域列傳〉粟特國條:「粟特國,在葱嶺之西,古之奄蔡,一名溫那沙。居於大澤,在康居西北,去代一万六千里。先是,匈奴殺其王而有其國,至王忽倪已三丗矣。其國商人先多詣涼土販貨,及克姑臧,悉見虜。高宗初,粟特王遣使請贖之,詔聽焉。自後無使朝獻。」依史文,該國王自為匈奴所殺之王起算(含),歷三世之王為忽倪王;然因粟特國條之記敘乃真中摻假,故於忽倪王之國籍歷來有三說:

一、忽倪王乃粟特王

斯即現行仁壽本《魏書》所譜,粟特國條行文如此。

劉衍鋼亦同此說,氏著《羅馬帝國的夢魘 馬塞里努斯筆下的東方戰爭與東方蠻族》,2019年3月1版2刷,上海人民出版社,ISBN:9787208152830,第167面:「夏特解讀史料的最大問題不在時間方面,而在空間方面,即粟特國不可能位於南俄草原。其實不用參考其他史料,只需簡單分析上述粟特國條後半段便可看出該國不可能如此遙遠。……因此《魏書》中的粟特國,只可能位於傳統所言的粟特地區【靜案,河中地區的南部】,或者在該地區附近。」依前引可知劉衍鋼氏認為《魏書》粟特國條所載之國即粟特國,其地望位於傳統粟特地區。

二、忽倪王乃匈奴王Irnak(或記作:Irnik、Hernac、Ernac)

持此說者為夏特氏,而後姚大中先生因之。
(1)夏特
劉衍鋼《羅馬帝國的夢魘 馬塞里努斯筆下的東方戰爭與東方蠻族》第164面~165面引夏特氏之說:「夏特認為粟特國即南俄草原上的阿蘭人政權,……匈人對阿蘭人的征服,時間在370年前後。“三世”後約為七十五年後,與魏高宗在位時間(452─465年)大體符合。這位匈奴統治者忽倪其實就是古典史料中“稱霸萊茵、黑海間的匈王”,即阿提拉的幼子艾爾納克(Ernac)。」

(2)姚大中
姚大中《古代北西中國》,1981年5月初版、1992年5月再版,三民書局,ISBN:9789571406756,第119葉:「忽倪經史學界考定即前述Hernac音譯,『魏書』記述北魏文成帝(紀元四五二 ── 四六五年)忽倪派遣使者來聘,時代正相符合,其父阿提拉、其祖巴拉密的世次也相當,祇所記事已係八十年歐、亞大帝國崩壞與忽倪王退回東方以後,而非佔領歐洲以前。」

三、忽倪王乃匈奴王Balamir或匈奴王Uldin

劉衍鋼《羅馬帝國的夢魘 馬塞里努斯筆下的東方戰爭與東方蠻族》第166面引其他學者之說:「後來有學者修正夏特說法,認為忽倪並非艾爾納克,而是阿提拉之前的著名匈人首領巴拉米爾【靜案,Balamir】或烏爾丁(Uldin)」

貳、忽倪王身份應校訂為阿蘭王

一、《魏書》粟特國條敘述該國為匈奴所有後,仍有沿襲原國號之王可遣使涉外

靜案,前述舊說3種並不確當,蓋回歸《魏書》粟特國史文,並校正「粟特」為﹝塞種﹞的話,則為:「﹝塞種﹞國,在葱嶺之西,古之奄蔡,……先是,匈奴殺其王而有其國,至王忽倪已三丗矣。其國商人先多詣涼土販貨,及克姑臧,悉見虜。高宗初,﹝塞種﹞王遣使請贖之,詔聽焉。自後無使朝獻。」史文明言﹝塞種﹞王為匈奴所殺之後,至魏高宗時仍有﹝塞種﹞王能遣使至魏國贖人,而非謂係「匈奴單于」遣使贖人,可知匈奴單于雖殺﹝塞種﹞王而有其國,其「有其國」的性質乃是將﹝塞種﹞國納入屬國,而非予以直轄,否則魏高宗時絕無從仍有﹝塞種﹞王遣使之可能性存在。則忽倪王應為﹝塞種﹞王,亦即其時主要種族為塞種之阿蘭王。

二、「忽倪」的中古漢語對音*ʃuotŋei,無法對應Hun語的「Irnak」

再查中古漢語的對音,依白一平、沙加爾系統BaxterSagartOCbyGSR2014-09-20(Baxter-Sagart Old Chinese reconstruction (Version 1.00, 20 Feb. 2011)的擬構:
忽:xwot (x- + -wot D),D表示去聲
倪:ngej (ng- + -ej A),A表示平聲
忽倪:*xwotngej【靜案,若以KK音標改寫則為:*ʃuotŋei】

則《魏書》粟特國條「忽倪」的中古漢語對音為*xwotngej(或*ʃuotŋei),其發音對比於西遷匈奴Hun語的Irnak(或Irnik、Hernac、Ernac),很明顯完全無法對應得上,從比較語言學的角度來談委實無法得出前者跟後者都是同一個字,而應該是不同的字才對。

三、小結:忽倪王應為阿蘭王

鑒於塞種國王被匈奴單于弒殺後,此後仍有新王是以塞種國王的名義遣使赴魏,可知匈奴單于攻殺塞種國王已降,對於該國係以屬國的形式來施行間接統治,而非將之收入匈奴國本土予以直轄控制,否則便無從又有新任塞種國王可資對外交涉。而在塞種國被匈奴所殺的舊王,一直到塞種國遣使赴魏的新王之間,有一位塞種國王的名字是忽倪,那麼,該忽倪王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當時的塞種國就是阿蘭國,則他必定是阿蘭國的某一任王無疑;只不過他是遣使赴魏交涉贖人的那任阿蘭國王呢?抑或係更早前一任或前幾任的某任阿蘭國王呢?就需要佐以其他更多的未見史料來仔細再斟酌了。

2023年10月25日 星期三

東華五大電梯公司

2023年10月25日記露
補記前(23)日聽聞,據云:

(一)全球電梯市場以奧的斯執牛耳,奧的斯乃美商公司。但東華情況不同,蓋因好尚日系廠牌使然,故東華電梯市場以三菱居首,奧的斯則僅為第三或第四名。

(二)東華電梯產業原有4大公司:三菱、崇友、奧的斯、永大,市佔率三菱第一,崇友第二,其餘公司殿副。嗣後市占率改變,永大於去(111)年為日立併購,改為日立永大,現今(112年)東華電梯產業轉為5大公司相互競爭:三菱、崇友、奧的斯、日立永大、通力。

2023年10月17日 星期二

群經問題皆與各色教主本人緬無當世親筆文字著記有關

2023年10月17日記
各大宗教首倡義理之人,廣為信眾奉為教主。教主所言,字字珠璣而為眾人深刻誦記,緬欲無所失。然衡諸現實,教主宣法之初多起自草萊,且因材隨時施教,幾無親筆文字著記於當世,更無從留下錄音、錄影可供還原。所以各大宗教多為經文版本所苦,蓋何種版本方為真經?不無疑問。

釋迦摩尼住世時使用古印度底層平民語言,而茲今乃有巴利文、梵文、中文、日文等多種文字之古經流傳,宗分三乘、法開五葉,直令人無所適從。釋迦摩尼只是一人,自無從宣講成千上萬部佛典,可能性甚低;而今之佛典何其之多,遠遠超過一人之能?經文但凡以「如是我聞」開篇,可知皆非釋迦摩尼本人親自手書筆寫,必然附有從者之誤識或甚造作於其中。

孔子周遊列國,雖有教無類,但渠本人固未留下自身的言論集。《論語》實為弟子群體眾多鈔記之匯編,並非全屬當世之文字著記,也有事後追記者。又《孔子家語》是否純係偽書?亦難以立下定論。所以孔子思想真能從《論語》如實轉出嗎?何妨置疑。

耶教聖經並非一書,而為多人、多地、多部之合集。且每個教派所選合集內容又有差異,導致教義分歧頗大。耶穌與門徒往還,並未留下文字和錄音,那麼他講述關於神的說法是什麼?的確是沒有辦法從門徒們的書信中來取證。

回教可蘭經較為可信,此緣於穆聖宣講,當世眾人集體強習硬背,並於登霄未幾之頃即開始鈔寫紙本,互相校正。然可蘭經終究非由穆聖本人親筆寫定,而為穆斯林社群代筆記下,其鈔記性質實與佛典、論語、新約皆同。

群經問題,皆與各色教主本人無當世親筆文字著記有關,後世遂懍於正經辨義上聚訟紛紜,互斥為非法道外廣結世仇,殊為不智倂亦無人可解鈴,蓋仁哲早逝,盍復再言?

2023年10月16日 星期一

記咖啡上品3種

2023年10月16日記
常人多認咖啡味苦,往素愚亦頗預同流積廿餘年;近歲方知精品毋需添糖,但須選豆烘培現磨手沖,自微甘。咖啡上品,當屬之三:
一、普通各色種類咖啡,無味而微甘。
一、耶加雪菲咖啡,無味而有煙漫感。
一、冰滴咖啡,冰且若酒,而不致醉。
其中尤以冰滴咖啡最為難得,市售或僅萬一為優。

史德有節

112年10月13日初記
112年10月16日校露
史家氣節,遠大於所謂學術中立,蓋持節率由正氣使然,求真即事,直追道機。乃有許多人妄託學術中立,高調予變節以褒辭,指假覆真,若鏡蒙塵,不辨經義,純屬自誤。

2023年10月6日 星期五

我對契丹語的臆測

2023年10月06日漫臆
契丹出自東胡,而東胡衍自土方,乃土方又為夏后氏遺落,則契丹或有部分先民為夏后氏末胤。倘或如斯,則契丹語似與吐火羅語同源,而可推估契丹語當有若干形貌頗類吐火羅語之變體歟?未審愚所臆者,來日兌否?

2023年10月1日 星期日

癸卯9月天上山徑6張

2023年10月01日撰稿
補附09月30日照片。
中秋連節天氣陰朗,偕妻女至天上山徑踏青,於入口處留影6張。
拍攝時間:2023年09月30日(星期六)10時29分~10時34分
拍攝地點:新北市烘爐地登山步道(外挖子山入口處)






《北史》充補《魏書》〈西域列傳〉中的2個粟特國(2)

系列文《1、[2]、3

2023年10月01日撰稿
一、《魏書》所敘粟特國和康國(粟特諸國昭武九姓之首)非屬同一國的史文

現行仁壽本《魏書》卷102〈西域列傳〉係古人以《北史》所充補並略有微調,至於《魏書》原有內容為何?已不可考。充補後的《魏書》計開2個粟特國,這兩個粟特國理當為同1國但2條史文的內容卻明顯互斥,莫知所由,可推估其原因當為元魏行人當時已無法全盤掌握西域政情有關。這2條史文的矛盾主要體現在下表3點:

國別條目

《魏書》史文

矛盾1

政治

矛盾2

種族

矛盾3

地望

粟特國條

(匈奴領粟特國)

粟特國,在葱嶺之西,古之奄蔡,一名溫那沙。居於大澤,在康居西北,去代一万六千里。先是,匈奴殺其王而有其國,至王忽倪已三丗矣。其國商人先多詣涼土販貨,及克姑臧,悉見虜。高宗初,粟特王遣使請贖之,詔聽焉。自後無使朝獻。

粟特國原為統一的一個國家,但之後已為匈奴征服,成為匈奴的屬國。

種族為塞種(奄蔡之後裔)。

粟特國位於康國的西北方向(康國條言明康居的後裔是康國)。

康國條

(嚈噠領粟特諸國)

康國者,康居之後也。遷徙無常,不恒故地,自漢以來,相承不絕。其王本姓温,月氏人也。舊居祁連山北昭武城,因被匈奴所破,西踰葱嶺,遂有其國。枝庶各分王,故康國左右諸國,並以昭武為姓,示不忘本也。王字丗夫畢,為人寬厚,甚得眾心。其妻突厥達度可汗女也。都於薩寶水上阿禄迪城,多人居。大臣三人,共掌國事。其王索髮,冠七寶金花,衣綾、羅、錦、繡、白疊;其妻有髻,幪以皂巾。丈夫翦髮,錦袍。名為彊國,西域諸國多歸之。米國、史國、曹國、何國、安國、小安國、那色波國、烏那曷國、穆國皆歸附之。有胡律,置於祅祠,將決罰,則取而斷之。重者族,次罪者死,賊盜截其足。人皆深目、高鼻、多髯。善商賈,諸夷交易多湊其國。有大、小鼓、琵琶、五弦、箜篌。婚姻、喪制與突厥同。國立祖廟,以六月祭之,諸國皆助祭。奉佛為胡書。氣候溫,宜五穀,勤修園蔬,樹木滋茂。出馬、駝、驢、犎牛、黃金、碙沙、[貝甘]香、阿薛那香、瑟瑟、麞皮、氍毹、錦、疊。多蒲萄酒,富家或致十石,連年不敗。太延【靜案,太延,《北史》原作:大業】中,始遣使貢方物,後遂絕焉。

粟特國不是統一的國家,而是多個小國,其中國力最強的是康國,其餘各國都歸附於康國。另參《魏書》〈西域傳〉嚈噠條:「西域康居、于闐、沙勒、安息及諸小國三十許皆役屬之,號為大國。」可知康國又為嚈噠的屬國。

種族為粟特。

康國的位置與粟特國不同(康國條言明康居的後裔是康國)。


二、《魏書》所敘粟特國史文的2種校訂方案

《魏書》所敘粟特國和康國的內容理當相同,但卻互相相違,判若貳國,殊不可解:
(1)依粟特國條史文所言該國已被匈奴破滅並以匈奴為上國,依康國條史文所言則昭武諸國雖以康國馬首是瞻但仍應均奉嚈噠為宗主國,而匈奴(*(a)brangh-nar)和嚈噠(Hephthalites)絕不會是同一個國家。
(2)以康國為中心的昭武諸國乃一般習知之粟特諸國,按理《魏書》不應一國立兩條,在「康國條」等昭武諸國史文之外,又分立「粟特國」條。且當北魏之世的西域並無統一的粟特國,而是分立串聯的多個粟特諸邦、皆有各各自別的國號,《魏書》亦不應單列出「統一」的「粟特國」條,其原因即在於粟特的政治世界並沒有形成統一的、單數的一個國家,而是鬆散的、複數的多個城邦。
(3)綜合粟特國條和康國條的史文,粟特國位於康國的西北方向,這兩國明顯不是同個國家。

這種1國2條的作法導致了後世史家極大的困惑,進而很容易引致過份武斷的判斷。

關於《魏書》粟特國條和康國條,哪條史文才是對的?由於《魏書》中關於昭武諸國(康、安、石、史、曹……等國)史文遠較粟特國條來得詳實,可信度較高,故我人能夠逕援康國條史文;但彼時粟特人絕非如粟特國條所敘那般是一個單一的國家,而是多個複數的國家群,所以我人須對粟特國條史文進行甄別校對之後,方得進一步運用該筆史料。

至於該如何調處這2條史文之間的矛盾,並檢校《魏書》粟特國條史文的錯處?有2種意見。
(1)一是認為粟特國條的國名是正確的,但地理位置是誤植了。
此種意見可以劉衍鋼先生的著作《羅馬帝國的夢魘 馬塞里努斯筆下的東方戰爭與東方蠻族》(2019年3月1版2刷,上海人民出版社,ISBN:9787208152830)一書為代表。該書第167紙:「夏特解讀史料的最大問題不在時間方面,而在空間方面,即粟特國不可能位於南俄草原。其實不用參考其他史料,只需簡單分析上述粟特國條後半段便可看出該國不可能如此遙遠。……因此《魏書》中的粟特國,只可能位於傳統所言的粟特地區【靜案,河中地區的南部】,或者在該地區附近。」

(2)二是認為粟特國條的國名是魏季行人就已譯錯了,但地理位置是正確的。
此種意見則可以姚大中先生的著作《古代北西中國》(1981年5月初版、1992年5月再版,三民書局,ISBN:9789571406756)一書為代表,是書第118葉~第119葉:「第三:第四世紀中,匈奴人自裏海以東繼續向西移動,阿蘭終被滅亡,阿蘭人一部份西移,一部份在大屠殺下消滅,一部份被吸收入『匈奴』民族範疇。烏拉山南部與伏爾加河流域,自此改為匈奴人聚居中心,勢力一直延伸到頓河下游的今日南俄。這個由匈奴人接收阿蘭土地與人民所建立的新國家,一般相信,便是『魏書』西域傳中『粟特國』(Scythac)。『魏書』說明:『粟特國,在蔥嶺之西,古之奄蔡,一名溫那沙。居於大澤(裏海),在康居西北。匈奴殺其王而有其國,至王忽倪,已三世矣』。」靜案,姚大中先生他將《魏書》〈西域傳〉粟特國條的「粟特」加註為「(scythac)」,暗示此粟特乃係「奄蔡」(Aorsi國、塞saka種)之誤植,而非真正的粟特(sugda)。蓋奄蔡族屬為塞種(saka,族名又叫做斯基泰scythai族),北魏時人可能將「saka(塞種)」與「suli、sogdag、sugda(粟特)」弄混在一塊,所以將康居西北已服屬匈奴的塞種人誤作是粟特人。

三、《魏書》所敘粟特國實係國名誤植,應校正為塞種國

我之前曾整理過學者們談論北匈奴遷徙為杭人的資料,匯聚至〈【筆記】北匈奴第1波大規模西遷〉乙文內,該文引用了耿世民先生譯介的《布勒加爾王公名錄》,頗具價值,本文再次援引如下:

《內亞文史論集》第144頁~第145頁:「匈奴/匈/布勒加爾的聯繫在所謂的布勒加爾王公名錄中也得到了證實,這一名錄保存在屬於15、16世紀的3個俄文寫本的史料中,原本是7─8世紀時用希臘語寫成的。名錄包含13個王公名字及用布勒加爾語寫的依十二生肖記載的即位和在位年代,這種計年法已見於公元3世紀的南匈奴。名錄的年代應始於公元153年。我們已知約在這個時期北匈奴被迫把其居住的核心地蒙古讓給鮮卑,而西遷到中亞塔拉斯和伊克塞湖一帶。第二個確知的年代為453年,這是布勒加爾人之父、阿提拉之子伊爾尼克即位的一年。其中有一處很重要(在此之前一直不清楚),那裡談到737年王朝的接替問題,原文說考米爾索施(Kormisosh)大公izmeni rod doulov rekshe vichtun’(原文為古斯拉夫文,這裡改用拉丁字母拼寫──譯者)。這句話的語法分析十分有趣。這裡賓語rod有兩個來自名詞的形容詞定語。第一個定語的語尾為ov,表示從屬於某個集體之意;第二個定語字尾"’"則表示屬於某個個人。那麼我們要問:誰是Doulo和Vichtun?我們知道在漢文史料中匈奴的統治部落是"屠各",其古音為duo-klo。屠各的祖先為匈奴帝國的建立者冒頓(前207─前174年)。「冒頓」的古音為bak(~mak)-tuan,即bak-tun~biktun。因這個名錄最先是用希臘文寫成的,所以vichtun一名詞首中的v可寫作V-和b-。這句話可譯為:考米爾索施接替了冒頓(*Bichtun)的屠各部。……總體來可以說,匈奴和匈在概念上是同等的。它們首先是指統治部落和姻親部落(他們是核心部落)而言,其次對其建立的王朝、領土和人來說也是實用的。因為這些王朝(統治部落和部分姻親部落除外)是由不同部分構成的,所以人們又不能簡單地把他們看作是同一的。」

論證杭(Hun)人是否為北匈奴(North *(a)brangh-nar)人的後裔部落,可以讓我人在面對《魏書》粟特國條史文的國名抑地望需予校正的問題上不致顯得手足無措。只要能論證前者正誤,便能輕鬆分明後者歸屬。參酌15、16世紀《布勒加爾王公名錄》保加爾王室自述譜系,記錄其先祖可追溯至「屠各」部的冒頓,自承為「屠各」冒頓的後人,可得知杭(Hun)人皇族的確為北匈奴(North *(a)brangh-nar)皇室的後裔,其所統帥的部落(至少是核心部落的部民)也該是有著類似的經歷。那麼,杭(Hun)人的核心部落既然確定是北匈奴核心部落的後裔群體,則進一步即得將《魏書》粟特國條史文的2種校正方案縮小到只剩下1種:「粟特國的國名乃屬誤植應予校正為塞種國」,而非另1種方案將粟特國地望錯校至費爾干那地區(粟特諸國的傳統領地)否則就會導出「杭人非匈奴論」的結果來。

簡言之,《魏書》〈西域列傳〉粟特國條所載的「粟特國」,其國名為誤植,本係「塞(saka)」國的音譯,因雷同於「粟特(sugda)」諸國的發音而產生訛傳,最終錄入了《北史》又輾轉充補回現行的《魏書》中,其原因概或元魏迄隋唐時人對西域情形並未完全瞭解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