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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0日 星期六

【筆記】古蘭經所涉業力輪

2021年01月30日筆記
2021年03月01日補記
耶教與回教常爭執先知是否止於耶穌抑穆聖,並以末位先知已後無他來者可言而偋斥其他宗教後出的聖人傳系。真相云何?恐怕難以居間解釋。惟《古蘭經》所載的部分內容,與阿卡西紀錄和業力輪相涉,許知穆聖的心識自是段位高妙,不容否認。

茲選抄經文相關各節。引據:《國語古蘭經》,穆聖(口傳),時子周(譯),國立編譯館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印行),中華民國47年2月印行、72年2月再版。

第17章〈以斯拉衣來的子孫〉,第11節~第14節。
第413葉:「人類求禍,好似求福;人類原是急躁的。我【靜案,真主】把晝夜作為兩個標識,我【靜案,真主】又塗抹了夜的標識,而使晝的標識發出光亮,以便你們尋求主的恩惠,且可知道年數與計算;我【靜案,真主】分析各項事情,是很清楚的。【靜案,真主】使每一個人所作過的,附於他的脖子上【靜案,按照揚升資料,業力輪位於頭頂正後方8到10公分的地方,位置接近脖子上】;在復生日,我把記錄拿給他,他可以看見這記錄擴展的很大。你【靜案,穆聖】讀自己的記錄吧【靜案,真主叫穆聖自己讀取他自己通過業力輪所記錄的個人阿卡西記錄吧】;今日,你就是你自己的審計者。」

第17章〈以斯拉衣來的子孫〉,第15節、第17節、第18節。
第414葉:「得正道的人於己有益;入迷途的人,惟於自己有害。負重擔者不負別人的重擔。……你的主是足夠知道與看見他眾僕的罪惡的。誰貪圖現世,我就在這裏趕快賜給那人,然後我給他安置火獄;他將很卑賤的被驅入。【靜案,外境是內心的反射和顯化,阿卡西記錄如實地反映著人累生的一切思維和經驗,為惡之人死後因其靈性的震動頻率過低,會相應顯化出低頻的境遇。不只是人,那些怙惡不改、習性深重者則終將因喪失向善的可能性,而為真主摧毀其靈性到基礎能量態的地步,此種淨化處置的最後手段倘以人類語言勉強形容的話,即為投諸火獄,實際上乃更為嚴重的狀況。】」

第17章〈以斯拉衣來的子孫〉,第71節。
第423葉:「凡是由右手接受記錄的人,就讀自己的記錄,並無絲毫的虧損。」

第18章〈洞〉,第26節。
第434葉:「安拉是至知他們遲留的時間,惟他知道在天與地一切目不能見的。他看得多麼清!聽得多麼細啊!在他們除他的外,無一保護的,他不容任何一個參與他的判斷。」

第18章〈洞〉,第49節。
第437葉:「記錄擺列著,所以你看見為惡的人因其中所記的而駭懼,他們說:『唉!我們遭禍了!這是什麼記錄!大小事都不遺漏,都記錄了;』他們見到已往所作的都在面前,你的主不虧負任何一個人。」

第19章〈爾撒之母〉,第64節。
第453葉:「我們下降,必得奉有主的命令;惟他執掌我們以前以後的,和那中間的,你的主不是忘事的。」

第19章〈爾撒之母〉,第76節~第80節。
第454葉~第455葉:「安拉對於得正道的人,益加領導;不朽的善舉在你主面前,是受賞至好的,歸宿至優的。你曾看見那不信我的表達且自稱『必得財富與子女』的人嗎?他知道目不能見的嗎?還是他與仁主有約呢?不是的,我記錄他所說的,我且延長懲罰他的時間;我收回他所說的,他將隻身來至我。」

第21章〈諸聖〉,第47節。
第476葉:「我【靜案,真主】在復生日設置一天秤,無一人受到些須虧損。縱令那所作的是芥菜粒重,我【靜案,真主】必把牠拿到;我作審計已可滿足了。」

第21章〈諸聖〉,第94節。
第481葉:「凡作善事且為歸信的人,他的努力必不湮沒,我是一定為他記錄的。」

第22章〈巡禮〉,第70節。
第493葉:「你豈不知安拉盡悉在天在地的嗎?這是載在記錄的。這實是在安拉所容易的。」

第24章〈光〉,第39節。
第516葉:「不信的人們,其功修如沙漠地的幻境,乾渴的人以為是水;及至來到那裏,則一無所得,只見安拉,對他結算,安拉是審計神速的。」

第34章〈塞白城〉,第3節。
第615葉:「你說【靜案,真主要穆聖向人說】:『要來的,試思我的主【靜案,我的主並非僅係穆聖或穆民的主,而是一切萬有的至尊主】 ── 知道目不能見的主!他一定要來至你們。』在諸天或在地的沒有一原子重的瞞過他,所有比這較小較大的,無一不記錄在卷」

第35章〈首創者〉,第11節。
第621葉:「任何一個有壽命的,壽長壽短,全載在記錄中。這在安拉確是容易的。」

第36章〈押歆〉,第12節。
第630葉:「的確,我復活死者,我寫下他們所作的,和他們的足跡,我並記各事於清楚的記錄」

第45章〈跪下〉,第26節~第29節。
第714葉:「你說:『安拉使你們生,又使你們死,又把你們集至無可疑的復生日,但是世人的大半不明白。』諸天與地的權柄惟安拉執掌。時間實現的那一天,虛偽的人毀滅了。你將見每一族都跪下。每一族都被喚至自己的記錄,(我說:)今日,一本你們的作為施以還報。(我說:)這是我的記錄,牠公平的說明給你們;我確實記載了你們所作的。」

第50章〈戛甫〉,第4節。
第738葉:「我確知道土地所蝕去他們的,我有保存的記錄。」

第57章〈鐵〉,第22節~第23節。
第779葉:「地上和你們自身所遭的災難,在我未實現牠以前,無一不載在記錄。這確是安拉容易的,以免你們對於所失去的有所憂慮,並以他賜給你們的表現狂喜。安拉不愛傲慢誇大的人。」

第58章〈辯論的婦人〉,第6節~第7節。
第784葉:「當那一日,安拉把他們一同復起,而宣告他們所作過的。他們忘了牠,而安拉已經記錄牠了。安拉是見證萬事的。……你豈未看見安拉知道在諸天與在地的嗎?有三個人秘密會議,主就是他們的第四者;……無論人數多寡,他們不拘在那裏,主是與他們同在的;而後當復生日,他對他們宣告他們的行為。安拉實是深知萬事的。」

第63章〈偽信者〉,第11節。
第801葉:「人的死期已至時,安拉絕不姑容他。安拉盡知你們的作為。」

第64章〈缺點表現〉,第4節。
第801葉:「他知道在諸天與地的,他知道你們所隱的所現的;安拉深知胸中所懷的。」

第72章〈鎮尼〉,第28節。
第829葉:「他盡知他們的一切,他記錄萬物的數目。」

第78章〈宣告〉,第29節。
第851葉:「我已記錄各事在卷」

第82章〈分裂〉,第10節~第12節。
第863葉:「確實有看守你們的,忠實的記錄,他們【靜案,他們或為阿卡西記錄領主和其管下】知道你們所作的。」

第83章〈欺騙〉,第1節~第21節。
第864葉~第865葉:「欺騙的人有禍了!……他們豈未想死後還要復活,在一個重大之日 ── 在這日,人將站在眾世界主的面前嗎?不可,惡人的紀錄是在牢獄中 ── 你何從知道牢獄是甚麼 ── 書明的紀錄。……確實,善人的紀錄是在最高處。你何從知道最高處是甚麼 ── 書明的紀錄。一般接近的將目睹牠。」

第84章〈破裂〉,第6節~第12節。
第867葉~第868葉:「人類啊!你是該當努力向主,直到你遇見他的。說到紀錄被交到右手的人【靜案,信主且為善之人】,他的帳是容易算的。他將快樂著回到他的羣眾。說到從背後接受紀錄的人【靜案,不信主且行惡之人】,他將呼喊『遭禍!』進到火獄。」

2021年1月24日 星期日

神論(3):神的善惡

系列文《12、[3]、456

2021年01月24日撰稿
參、神的善惡(v)

人間充滿著悲歡離合,有時候際遇好,有時候運氣壞,誰對?誰錯?在在點滴在心中。我們對於別人的一言一行都各有善惡的評價,甚至對於自己品性的高低也未必能自見容。中國先秦時代即對人性的善惡持有諸多主張,孟子云人性本善,荀子謂人性本惡,亦有指認人性善惡兼俱者,莫衷一是。

那麼,世界既然充斥著不公不義的惡人、惡事、惡地、惡靈,也包含著暖暖溫情,則使得社會如此優劣交雜的神祇,其原初的發想是如何?神的善惡又該如何估量?神的善惡情狀,如果只計算其善行的個數,或者只計算其惡行的個數,是很難讓人準確捉摸其態樣的。因此,將所有善行個數和惡行個數相照,作出百分比,也許更能描述神的善惡容顏。

神的善惡比值,體現了神的價值(value)。以善佔總額的百分比數字為基礎,100%為純善,0%為純惡,可概分如下模式:

◆、純善(v=100%)
神的善良百分比數是「100%」,為純善之神。摩尼教、祆教的善神屬之。

◆、偏善(100%>v>50%)
神的善比值大於50%,但也會犯錯。大部分宗教體系中的神祇皆屬之。

◆、微善(v>50%,v → 50%)
神的善比值大於50%,且趨近於50%。v值和50%之間的差額為無限小,但又略多一點點。

◆、中性(v=50%)
神的善比數等於50%,此有2個亞型:
(1)隨機型
神的善行個數與惡行個數相等,你無法期待神會對你做什麼。
(2)無為型
神的善行個數為零,惡行個數亦為零,神對你來說就只是一尊化外神。

◆、微惡(50%>v,v → 50%)
與微善相反,神的善比值小於50%,且趨近於50%。v值和50%之間的差額為無限小,但又略少了些。(你應該避開這類神。)

◆、偏惡(50%>v>0%)
神的善良百分比數小於50%,雖有時會施善但總體偏向為行惡。(你應該避開這類神。)

◆、純惡(v=0%)
神的善良百分比數是「0%」,為純惡之神。摩尼教、祆教的惡神屬之。(誰都應該消滅這種神!)

◆、無意義(∅)
無神論不承認有神的存在,因此以數學邏輯言之,神的善行個數與惡行個數其定義域(v)為空集合({∅})。

◆、小結
按照巴夏的說法,高我的品性分布是反映著「微微的善」的,亦即是屬於前述「微善」的狀況。光靠這渺渺幾近為零的多餘差額,神的「弱趨善」特質就足以讓世界整體呈光明面而又包容著黑暗面。此說與一般人的認知相當不同,靜案,即便是我自己也覺得神應該是純善的才對;惟退一步去想,純善之神必完全不能給予惡人悔改的機會,反倒無法稱得上是純善了。故巴夏的說法,似乎可以採信,姑從之。

2021年1月23日 星期六

神論(2):神的能力

系列文《1、[2]、3456

2021年01月23日撰稿
貳、神的能力(p)

神的能力就是神的權柄,但不完全是神的地位。神的能力究竟可以及於何?延伸於何?對於神的能力,倘仍以數學進行量化,該如何操作?此際不妨假定,西元1901年~2020年這1個多世紀地球星球表面人類的平均個人能力,其能力代值為1。則神的能力,在理論上可以分為下列幾種:

◆、零
神的能力是「0」,對於任何的人、事、時、地、物,甚至於對於神自己都無能。這是一種非常特殊的情況,基本上有4種情況:

(1)無神論體系
無神論不承認有神,所以神確屬無能。

(2)惡魔(自暴自棄)
在一神論體系,惡魔係由神所造,但對於自身連趨善都做不到,亦無法施力予人或眾生。惡魔只能以「欺騙」的手法催眠愚民,讓他們在受誤導的情況下去行惡。

(3)化外神
該神的能力不及於特定個人、特定時段、特定區域,甚至不及於此世界。若就相關不受影響的人事物時地觀之,化外神確屬完全無能。

(4)恩典喪失(神罰)
神其實有能力,但神拒絕對相關的的人事物時地施予任何能力,從而看起來完全無能。對於不受影響的領域而言,問題不再是神的無能,乃係該領域的喪失神恩。

◆、小數
神的能力數值小於1,寫成數學公式就是1>p>0。勉強能比定的狀況,約莫是元素精靈的情形。元素精靈的個體能力是小數,只有匯聚成整體的元素精靈其集體能力才會達到泛神的層面。

◆、一
這種狀況基本上就是人類現今(21世紀初葉,地球星球表面)的處境,人人都是神的分形,但人人都無法完全掌握自身的命運,無法只靠一己的凡軀飛天遁地、空想具現。人的能力數值,普遍介於0~1之間。偶爾有奇人異事,其能力亦不過成百上千而已。以一己之力要救護數萬人,甚難,古代聖哲偶或副之。

◆、有限能力(∞>p>1)
按照一般常理觀之,必須能普遍察照、心誦想請,即能降下甘澤,方能令人嘖嘖稱神。故神的能力,至少需比一個人的能力還要來的強大。不過並不是所有的神都是偉岸超凡,靈驗無窮,有窮者在歷史紀錄上非常多,這些種種都一併歸納為能力有限的神祇。

(1)無能的神(50,000>p>1)
一個地區的人口如果低於5萬,則該地區的人口將因頻繁近親通婚導致遺傳疾病而滅絕。因此做為神明,其能力的低限應該要確保可以讓信徒不至坐困興廢。能力不足5萬的神,即屬無能的或實習的神。

(2)部落神(5,000,000>p ≥ 50,000)
匈奴單于國可謂超級部落,得以匈奴人口作為部落神的能力上限。漢代匈奴,其人口、兵額約當漢上一郡,准此,或約當5百萬的數值。至於部落神的能力下限,則為5萬。

(3)人神(20,000,000>p ≥ 5,000,000)
羅馬帝國時期,第一公民兼神祇官生前即獲官方認定為神,此為人神的一個顯例。中國古代官場逢迎拍馬,有時候也會替皇帝侍近立生祠祭祀,亦為一例。這些活著的或謝世的人神,其能力,以古代中國與羅馬帝國人口常在2千萬人的標準作為繩範,上限可訂為2千萬。至於下限,鑒於前現代文明帝國已經超越了部落體制,可訂為5百萬。孔子作為「素王」,亦允在斯列。

(4)泛神(∞>p ≥ 20,000,000)
泛神的能力強大,可以無微不至地照顧信眾,其能力具有某些特定領域的先驗性,有效且殊勝。自然神(如:山岳、河川)、道德特質神(如:正義、豐收)、植物花精、元素精靈集體和守護各別物種的野生動物主人們……等等,多屬此類。

◆、無限能力(p=∞)
神的能力無限度,亞型有2種:
(1)神性展延(0.7P ≥ p’(∞)>p=∞)
神的能力數值(p)為無限大,不過此無限大的數值,其個數的計算是基於一些會收斂的數列,或雖係發散數列但總有個數相形更多的發散數列(p’(∞))存在。無論如何,神性展延的能力數值(p)最高只能達到永恆絕對無限能力(P)的70%。這種情形,大約是一神教天使層面或諸佛涅槃境的狀態,以及各種存有修行的最高成績,有可能會誤認自身臻頂超然而不前。

(2)絕對無限(P ≥ ∞>0.7P)
神的能力數值為無限大,其個數沒有任何其他無限大數列可匹敵,其能力超越一切且不可思量,完全超乎邏輯之內與之外。這種狀況只有唯一的單一生命體至尊主符合而已。

◆、小結
在真理的層面而言,只有單獨一個生命體,自給自洽,神就是你自己且能力絕對無限,其餘狀況都只是幻想。如果人們不能憶起自己是神的分形並最終可以回歸於神的全般而獲得終極解脫,那麼,就只是自苦而已。

2021年1月21日 星期四

【筆記】亞述神

2021年01月21日筆記
亞述帝國所崇之「亞述神」,其本體為何?按,Karen Radner(著),顏海英、常洋銘(合譯)《古代亞述簡史》,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20年11月,ISBN:9787521321616,第147葉:「從公元前14世紀開始,亞述開始自稱“亞述之地”(māt Aššur)。……亞述神廟高聳於亞述全城之上。亞述神與亞述城是不可分割的,因為亞述神是底格里斯河灣一側那面高聳的岩壁的化身。……岩壁輪廓像船首,近似於三角形,高出河谷40米。至少從公元前3千紀中期開始,這裡就開始為在此定居的人們提供居所和生存機遇。隨著城市的發展,峭壁和下方的底格里斯河在北側和東側形成的天然屏障與一道新月形的防護牆相接,形成了一片大約65公頃的封閉區域。常見的亞述名字表明,亞述神可以被看作一個非常具體的地理空間。」

靜案,亞述神原本是底格里斯河某段河灣岸旁的絕壁,因為地理優越,只需再加築一段城牆就可以形成極佳的設防生活區,所以被選中成為永久性聚落。由於對古代人的安居樂業幫助甚大,這段峭壁遂被奉作神明,為之造像、立廟、祭祀,並衍生成為民族、城市和國號。隨著亞述社會的逐步強大與廣域帝國化,亞述神的神格也次第抬升為統御諸神之主神;但由於至尊主在地球地貌的地景化身是岡仁波齊峰,而非亞述峭壁,因此古代亞述人其實是以錯誤的方式為至尊主立了匹偶。這就使得亞述帝國的政策異常殘暴,前期的三光(殺光、燒光、搶光)政策,晚期的強制遷徙政策,在在都顯得苛刻非凡,無從展示人性的光輝。

2021年1月20日 星期三

神論(1):神的個數

系列文《[1]、23456

2021年01月20日撰稿
以前小時候曾思考過撰寫1本書,題名為《神論》,但久而久之就忘記這件事了。最近獲得《國語古蘭經》舊譯本,漸次翻閱中,頗有所得。以下重拾往昔的一些想法,整理臚列之。

壹、神的個數(n)
神的個數在人類歷史上是一個重大的爭點,每每引爆慘烈的戰爭和瘋狂大屠殺,這點想必是違反神的本願的。借用數學邏輯的架構來進行神學思考,神的個數必是自然數,而不會是分數或無理數。那麼,神的個數究竟可以是多少?

◆、零
神的個數如果是「0」,那會是什麼狀況?可以有下列3種情況:

(1)無神論
無神論者認為神的個數是零,沒有神存在。在此種思維裡,大自然是純粹物理、化學和機械性的,而人類的自主能動性則抬升到至高的地步。

(2)佛教的究竟涅槃
佛教究竟涅槃的狀態下,諸佛平等,各佛皆自擁有不可思議之證量。佛之間的地位相同,佛之上沒有神存在。佛之下則有處於六道輪迴中的諸天神,諸天神的地位會隨著福報衰減而消失,實際上其居神位只是暫時性的。

(3)至尊主自己看待自己
對於伊斯蘭教(阿拉\真主)、基督宗教(耶和華\雅威)、真正的印度教(至尊主\至尊人格首神)、地下考古文獻中的遠古道教(太一)、古埃及曇花一現的太陽神宗教改革(阿頓神)、新世紀運動(高我\高靈)而言,至上的唯一真神看待自己的時候,認為自己就是自己(我即我之所是),並無所謂神的存在,因為自己已經就是至高的終極存在,無所謂神。此際,神的個數也是零。

◆、一
一神教。對於各類一神教的教義和信徒而言,神的個數只能是「1」,除此之外別無匹偶。

◆、二
神的數量是兩位,是「2」。這種主要是理論型,在實際歷史上不曉得有沒有發生過?可以是父神與母神,可以是善神和惡神,也可以是雙聯神。

◆、三
神的數量是三位(n=3)。此亦屬於理論型。拜占庭帝國時期由羅馬皇帝認證的官定基督教,認為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可以視為此種「三神」型的延伸變體。當然,一般是將之歸類於「一神」型,而非「三神」型的亞態。

◆、四以上
神的數量超過三(n>3),就可以稱作多神信仰。多神信仰分成2個亞型:

(1)有限多神(∞>n>3)
神的個數是有限的,不是無限的;其數量可以是十幾個,也可以是八百萬個,但數值絕非無限大(∞)。台灣民間的道佛混合民俗信仰,許多的宮廟崇敬為數頗眾的神祇,是一顯例。日本的神道教亦可劃歸於此。

(2)無限多神(n=∞)
神的個數是無限的,數值乃無限大(∞)。此種狀況大概只有泛靈信仰或薩滿思想可以劃入此類。

◆、小結
在真理的層面而言,只有單獨一個生命體,自給自洽,神的數量只有0或1,其餘都只是幻想。原之,自己看待自己無所謂神,自己的分型看待自己的全般則是有至上的唯一真神。如果不記得前述的真理,那麼想要有多少神就可以有多少神,沉夢浮遊,直至醒來。

2021年1月19日 星期二

前伊斯蘭時期阿拉伯世界的舊俗(2):多神信仰與一神教混雜

系列文《1、[2]、3》

2021年01月19日撰稿
2021年03月07日校補
貳、多神信仰與一神教混雜

前伊斯蘭時期的阿拉伯,並非全部的國家、部族和民眾都信仰唯一真神,而是多神信仰,後來逐漸受到外界影響而混雜了各式各樣的一神教派。《國語古蘭經》第187葉~第188葉註488:「據說當年在麥加的穆斯林因受古來氏人的壓迫不過,一部分逃到阿比西亞避難;古來氏人知道,就派代表到阿國,激動阿王,說:這般穆斯林不但要廢棄了阿拉伯的諸神,而且藐視耶穌。……(見布哈拉聖訓集二三章四節)」。中世已前的古阿拉伯人他們信奉那些神呢?按照地理區域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有些地區信仰的是一神教,有些地區則是多神信仰。

一、阿拉伯半島南部(葉門一帶):基督教一性論派、基督教聶斯托利派、猶太教

Karen Armstrong(著)、王瓊淑(譯)《穆罕默德 ── 先知的傳記》,2002年5月初版5刷,究竟出版社,ISBN:9576076501,第77面:「波斯和拜占庭征戰不休、兩敗俱傷,……兩大帝國對半島南部,即今日的葉門,都十分覬覦,半島南部的王國和島上【靜案,阿拉伯半島上】其他地區有著天壤之別:拜季風之賜,此地降雨豐沛、土地肥沃、歷史悠久、文化發達;……」第78面:「西元五七○年,也就是穆罕默德誕生的那一年,半島南部喪失其獨立地位,彼時以基督教為國教的拜占庭帝國早已迫使其附庸國阿比西尼亞(Abyssinia,現在的衣索匹亞)皈依基督教一性論(Monophysitism),這是一種主張基督的人性已全然融入神性、因而只有一個本性的異端形式;拜占庭在本土固然大力掃蕩異端,卻樂得利用它擴張帝國在海外的勢力。將阿比西尼亞納入轄下之後,拜占庭便鼓吹其統治者尼格斯(Negus)滲透葉門,脅迫葉門奉君士坦丁堡為宗主國。葉門未曾自立自強,反而向波斯求援,共謀對抗阿比西尼亞,波斯的薩珊(Sassanid)王朝……同樣以宗教為工具支持猶太教,藉此與信奉基督教的拜占庭相對抗。西元五一○年,南阿拉伯王國國王尤蘇夫‧阿斯阿以(Yusuf As’ai)皈依猶太教,……然而,靠邊尋求波斯的羽翼庇護並未能讓這個猶太教王國免於淪入阿比西尼亞之手的命運;傳說在西元五二五年,……阿拉伯半島南部成了阿比西尼亞的一個」下接第79面:「行省,……最後,波斯皇帝忽斯魯(Khusru)【靜案,或譯作:庫斯老】於五七○年率兵前來,這一回……南阿拉伯王國成了波斯的殖民地,並以波斯支持的基督教異端聶斯托利派(Nestorianism,譯注:即中國所謂『景教』)為國教,這個教派崇信基督兼具神性與人性的『二性二位說』。」

《國語古蘭經》第899葉注2092:「在穆聖降生的那年,有人攻打麥加,目的在毀滅天房(Kabah)……結果這軍隊遇到天災被消滅了。事是這樣的:阿比西尼亞王名艾卜拉害,耶穌教徒,在戰勝葉門後,在散那地方建了一座輝煌的耶穌教堂,欲使全阿拉伯人放棄了麥加的天房,而以他所建的禮拜堂為宗教與商業的中心。他這隻軍隊……內有象。那年在阿拉伯即稱之為象年。」

二、阿拉伯半島北部

(1)亞述帝國統治時期(西元前700年)的多神信仰:Attar-šamayin、Day、Nuhay、Rudaw、Abir-ilu、Attar-qurumâ

Karen Radner(著),顏海英、常洋銘(合譯)《古代亞述簡史》,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20年11月,ISBN:9787521321616,第152葉:「隨著時間推移,亞述的領土不斷擴張,越來越多的神“住”進了亞述神廟。部分原因在於亞述人勝利之後會奪取敵方的神像,並將它們重新安放在亞述神的神廟中。……人們將神像視作神祇的顯現,而這些神像以客人或人質的身分住在亞述神的家中,不言而喻,這些神便服從了亞述神的最高權威。例如,在公元前700年左右,國王辛那赫里布從阿杜馬圖綠洲(今沙特阿拉伯的杜馬占達)【靜案,沙烏地阿拉伯境內之Dumah Al Jandal】奪得了阿拉伯諸神的雕像,包括阿塔爾─沙馬因(Attar-šamayin)、德依(Day)、努海伊(Nuhay)、魯道(Rudaw)、阿比爾─伊魯(Abir-ilu)和阿塔爾─庫魯瑪(Attar-qurumâ),並將它們安置在亞述神廟中。這一舉措立即對阿拉伯部落產生了政治影響,他們認為自己的神遺棄了他們,而眾神似乎將亞述神視為主人和最高統治者。這種“綁架神祇”的策略旨在說服敵人或不情願的盟友跟隨他們的神的領導,從而接受亞述的統治。

(2)伊斯蘭統治前夕的Ghassan王國和Lachmid王國(西元6世紀~西元7世紀):基督教一性論派、祆教

Karen Armstrong《穆罕默德 ── 先知的傳記》第79面:「兩大強權【靜案,薩珊波斯與拜占庭】汲汲於鞏固自身在半島北部的疆域,奮力抵抗野蠻的阿拉伯人入侵;乾旱特別嚴重的年頭,阿拉伯人往往越界侵犯……兩大強權也都利用半島北部已皈依基督一性論的部族作為爭權奪利的棋子,……最後,在拜占庭邊界游牧的迦珊(Ghassan)部族開始信奉基督一性論,並成為拜占庭的盟友,……迦珊王國成了兩大強權之間的緩衝,協助拜占庭帝國抵抗篤信祆教(Zproastrianism)的波斯帝國。但是波斯也有反制之道,敘利亞東部的拉赫姆(Lachmid)阿拉伯人成了祆教的信徒,波斯境內美索不達米亞地區的阿拉伯人也是祆教的支持者;……後來兩大強權紛紛退出這些阿拉伯國家:拜占庭皇帝」下接第80面:「赫拉克利屋(Heraclius)【靜案,或譯作:希拉克略】在五八四年左右與波斯交戰期間,停止對迦珊王國的資助;波斯皇帝忽斯魯則在六○二年左右滅掉拉赫姆政權,由波斯人逕行進佔統治。約莫三十年後,穆斯林在穆罕默德歸真後興兵佔領這塊地方時,發現當地的阿拉伯人對兩大強權懷恨依舊,樂於將命運交給伊斯蘭教。」

三、阿拉伯半島中部(漢志、內志)

Karen Armstrong《穆罕默德 ── 先知的傳記》第80面:「七世紀初的阿拉伯半島中部處處是基督教異端的勢力:南部納吉蘭(Najran)雄偉的基督教教堂固然讓許多阿拉伯人嘖嘖稱奇,但是他們對這些宗教都還是有所疑慮,絕不肯接受強權的統治。阿拉伯人覺得自己無論在宗教和政治上都有不如人之處;除非他們能成立一統的阿拉伯國家,主掌自己的命運,否則就只能任憑外力蹂躪,甚至像南部一樣淪為強權的附庸。」

(1)聖壇諸神:阿拉、Hubal、Lat、Uzza、Manat、各部族的360尊神明、萬德、素哇娥、業歐賽、業歐蓋、奈斯爾

Karen Armstrong《穆罕默德 ── 先知的傳記》第86面~第87面:「半島上有許多聖地、聖壇,後者便是自古舉行祭典、敬拜諸神的地點。座落於麥加城冉冉泉(Spring of Zamzam)附近的天房是諸聖壇之首,……在穆罕默德的時代,天房供奉的是胡巴勒神(Hubal),胡巴勒信仰發源於今約旦境內古稱『那巴特』(Nabatean)的王國,其後傳入麥加。然而,天房的崇高地位再加上麥加人的普遍認定,似乎顯示天房原本供奉的是阿拉伯人至高無上的神『阿拉』。天房周圍有個環狀區域是供朝聖者『繞行』之處,朝聖者必須順著太陽的方向繞行天房七次,天房四周亦羅列了三百六十尊神像,這些神像極可能是『拉瑪丹』期間前來朝聖的部族各自的圖騰。……聖壇在閃族的世界裡比比皆是。……朝聖以」下接第88面:「天房為起點,足跡遍布麥加城外供奉不同神靈的多座聖壇。最初,朝聖的時間是在秋季,……朝聖期間一系列的儀式是為了留住殘陽、帶來冬雨」第89面:「天房固然是眾聖壇之首,但是半島上還有其他聖壇,『繞行』以及伊斯蘭教誕生前在阿拉法特山上『朝聖』期間所舉行的集體祈禱,是半島上各地民俗信仰的重要元素,……如今這些聖壇都已不復存在,但我們仍可在葉門境內的納吉蘭和麥加南方的阿巴拉特(al-Abalat)見到類似天房的聖」下接第90面:「壇。……麥加附近三處供奉『阿拉的女兒』的聖壇。位於塔伊夫(Taif)城內的是……『拉特』(al-Lat)聖壇,『拉特』本是『女神』之意;……位於那赫拉(Nakhlah)的是『烏札』(al-Uzza)聖壇,她是三位女神中最受愛戴的,『烏札』的原意是『大能者』。命運女神『瑪那特』(Manat)的聖壇則矗立在古戴德(Qudayd)海濱。」第92面:「古萊須族在五世紀末來到麥加,他們的祖先古賽伊(Qusayy)……在麥加聖壇附近的山谷定居。……傳說古賽伊曾到過敘利亞,從那兒將拉特等三位女神帶回漢志,並將那巴特人信奉的胡巴勒神供奉在天房內。」第97面~第98面:「在游牧為生的歲月裡,掌管豐收的阿拉伯眾女神被遺忘了,至高無上的阿拉地位益形重要。……但是在此同時,他們還是繼續敬拜其他的神祇,……阿拉伯人生活輕鬆自在時就祭拜拉特、烏札和瑪那特,面臨危機時卻本能地轉向阿拉祈求,因為唯有阿拉的大能可以幫助他們安度難關。」

《國語古蘭經》第754葉:「你們再想一想倆臺【靜案:倆臺,Lat】、運札【靜案:運札,Uzza】,和末後第三埋哪臺【靜案:埋哪臺,Manat】了嗎?」第755葉注1776:「三個都是阿拉伯人黑暗時代所拜的偶像名稱。」

《國語古蘭經》第827葉:「他們【靜案,努海的族人,他們不聽努海關於真主的諄諄勸戒】說:『絕不放棄自己的各神,也不放棄「萬德」、「素哇娥」、「業歐賽」、「業歐蓋」、和「奈斯爾」。』」同葉注1915:「這是他們所信的五個最大偶像的名稱。」

(2)各部族的「muruwah」俗世化信仰、曠野精靈

Karen Armstrong《穆罕默德 ── 先知的傳記》第80面:「漢志和內志的阿拉伯人數百年來一向是游牧部族,部族與部族間從未停止爭戰,多年來已經發展出特定的生活模式。到了六世紀,半島上主要都是以游牧為生,即使是定居在都會區或屯墾區的阿拉伯人,仍舊遵循古老的游牧習俗豢養駱駝,並以沙漠之子自詡。……」第81面:「草原上的生活可說是瞬息萬變,游牧部族幾乎時時處於飢餓狀態,而且各個營養不良。為了爭奪生活必需品,彼此間的競爭極為激烈,唯一的生存之道便是組成團隊,脣齒相依,……這些游牧者便以血緣和親戚關係為基礎組成了一支支高度自治的團隊,他們因為有著共同的祖先(無論是事實或神話傳說)緊密結在一起,……這些團隊又和其他團隊組成規模較大但較為鬆散的組織,……」第82面:「阿拉伯人發展出名為『姆魯瓦』(muruwah)的觀念,……『姆魯瓦』代表在戰場上奮勇殺敵、遇到磨難要忍耐、部族遭遇外侮時要發揮俠義精神、善盡復仇的義務、保護弱者、對抗強者。每個部族都有其引以為傲的『姆魯瓦』,每個成員都應隨時挺身捍衛夥伴並無條件服從領導;出了部族,義務就不復存在,當時的阿拉伯人並沒有普世自然法則的概念。『姆魯瓦』發揮了許多宗教上的功能,建立了阿拉伯人的意識型態與願景,讓他們得以在艱苦中找到生活的意義。這是一種全然俗世化的信仰,部族是最神聖的,……當時的阿拉伯人沒有『後世』的觀念,……一個人要想永垂不朽就只能在部族內努力延續部族的精神,每個人都有義務具備『姆魯瓦』以確保部族的生存;……」第85面:「詩人歌頌的是阿拉伯部族視為至高無上的光榮事蹟,然後寫成詩賦流傳千古。……他們筆下只有部族的征戰與功勛、對部族浩劫的悲歎,並幫助成員了解『姆魯瓦』的特殊意涵。……由於半島上的居民大多不識字,詩人便大聲朗誦他們的作品,此時聽者往往覺得自己被傳說中遊蕩在曠野間的『精靈』附身。……超自然力附」下接第86面:「身是許多人受神靈啟示時常有的經驗,阿拉伯詩人的功能和其他社群的神職人員或先知頗為近似,……在穆罕默德的時代還有一些被神靈附身的人,但是他們受尊崇的程度不及詩人。他們被稱為『Kahin』,就是能進入神迷狀態的祭司」

(3)自然神:日、月、星辰

《國語古蘭經》第209葉註546:「教易卜拉欣明白天地的大國 就是使他洞悉所有在天在地的一切自然的規律,明乎此,方能了解沙便人所叩拜的日月星辰等等都是被造之物,而不是主。」

(4)天使崇拜:
《國語古蘭經》第17葉註59:「沙便人 介乎猶太教與耶穌教之間,且拜天使。」靜案,天使為至尊主的展延,有個體而無自性。

(5)多神信仰的祭祀方式:

古代阿拉伯半島中部的人們,為了對諸神表示虔敬,他們有時候會繞行聖壇。此外,有時候他們會獻上一些動物作為犧牲,用以供奉諸神,《國語古蘭經》第192葉註500:「白黑賴【靜案,供品的名稱,中文音譯作:白黑賴】是割去耳的母駝,沙宜拜【靜案,供品名】是任其自由食草的獸,臥隨賴【靜案,供品名】是一母山羊生一公一母小羊,用其一以祭偶像者,哈目【靜案,供品名】是禁止服役之駝。如上迷信,都是舊阿拉伯的多神教徒自定的,安拉並未規定。」

2021年1月13日 星期三

【筆記】周瑜印得而復失

2021年01月13日筆記
袁項城昭若之心,各方密銜其罪,李協和不落人後,舉兵吊伐,不果克,雖敗猶榮。先是,李協和嘗獲致周公瑾印乙方,交江西省財政司保管;討袁之際,惜因南昌城陷失,而典守棄職,我國家遂復喪斯印,未審今日寶物何適?事見《李烈鈞先生文集》(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黨史委員會,中華民國七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19葉:「袁世凱覬覦非分, 總理【靜案,孫中山】洞燭其隱,且以閩粵勢處海邊,袁氏鞭長莫及,乃密令發動討袁,兩省以內部整理未就,且有圖取都督而代之者,未及動,又命湘省發難,譚延闓亦以種種不易情形報告之, 總理乃派……四人到贛授意,聲罪討袁。……民國二年七月十二日到贛之湖口,湖口水巡總監何子奇艤船侍余【靜案,李協和】,乃成立討袁軍總司令部,……」第20葉:「自九江發動討袁,數日即有戰事,北軍派李純統兵至贛,……余【靜案,李協和】見潯湖之戰,陷於不利,乃率部退駐吳城,……比抵南昌而樵舍告急,……都督府廖伯琅逃贛州,守兵知其事乃捕獲之並電告余【靜案,李協和時在南昌】,余復電令解南昌法辦,但解至時,余已去,【靜案,李協和因援軍不至,依譚延闓電勸,提兵趨湘,後聞援軍將來,乃停贛境萍鄉待命。】……其時各高級官多已散去,財政司長魏斯靈亦攜眷遠走不知去向。(初有獻周瑜印者,篆文銅質,斑斕可觀,余【靜案,李協和】以此係國家至寶,不敢據為私有,當即交財政司保管,是時魏既逃去,該印亦不知落何人手矣。)」

2021年1月4日 星期一

省心占

2019年01月05日省
2021年01月04日潤
藏書初際,萬愛皆珍,左右端弓,如《幽夢影》。
累帙數歲,揚落紙值,苦化川薪,若《枕草子》。
聚籍淹久,勒心止淵,寓屋幻中,握《千金方》。
觀典冊遊,滿目琳瑯,應接無暇,迨《山海經》。

2021年1月3日 星期日

前伊斯蘭時期阿拉伯世界的舊俗(1):烝報婚

系列文《[1]、2、3》

2021年01月03日撰稿
2021年01月19日校補
前伊斯蘭時期的阿拉伯世界,其生活狀況如何?可從羅馬、波斯、希臘、伊斯蘭等各方面的資料進行追索。以下逐步抄錄之。

壹、烝報婚

《國語古蘭經》,穆聖(口傳),時子周(譯),國立編譯館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印行),中華民國47年2月印行、72年2月再版。第128葉,第4章〈婦女〉第22節:「你們不得娶父親娶過的女子,既往不咎。那是可恥可恨的事,這確是惡俗。【註367】」第129葉註367:「舊日阿拉伯惡俗,父死長子可娶庶母,本節下降後此風始止。」

靜案,祆教波斯風俗父娶親女為妻,核其實乃係保存家族財產於同宗之人派下;准此,則古阿拉伯父死長子娶繼母之意,其一或同樣為避免財產外流至其他氏族。

其二或為保護族內喪夫失怙的女性與其派下子女。復按《國語古蘭經》第121葉,第4章〈婦女〉第2節:「你們當退還孤兒的財產,不要以無價值的替換好的,不要吞沒他們的財產併入你們自己的財產。那的確是一件大罪。」第3節:「若是你們恐怕對於孤兒不公,你們就娶於你們合宜的婦女兩個、三個、四個;若是你們恐怕不能作得公平,就只一個,或是右手所轄的。【註352】」第122葉~第123葉註352:「伊斯蘭准許人多妻至四個,不是無條件的,更不是命令人多妻,乃是准許人在某種環境之下,可以多妻以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當年阿拉伯的孀婦,既無繼承權,而社會中人又多不欲娶,受著雙重不公平的待遇。萬一丈夫死去,孤子尚未成年,無論這一家有多少財產,也不能有獨立生活之權,於是必須另求一人作保護者,把孤兒寡婦以及所有財產全交給此一保護者代管,等到孤兒成年,再分出來重建獨立家庭。在保護人保管期間,流弊當然不少,這是人人能想像得到的。伊斯蘭欲改正這風俗習慣,一面規定婦女(女子)有繼承權,一面提倡娶孀婦。……所以這一種多妻的規定,是為解決孤兒問題的規定,不是婚姻正常制度。正常的制度,是一夫一妻,……右手所轄的 是戰時被俘虜的婦女(有信仰的),穆民男子也可娶得。」

可知在前伊斯蘭時期的阿拉伯,夫死之庶母,在社會上屬於極弱勢之人;蓋渠亦屬無財產繼承權的孀婦,且其他氏族的男性、甚至長子本氏族的叔伯輩亦幾乎無人願娶。父死、夫亡,事出無奈,長子雖可娶庶母,但苦的是長子;倘若長子不娶庶母,苦的則是庶母暨其子女。長子在此情況下遂多僅有娶庶母一途,否則便是任令庶母、庶母諸子女陷入生活困境。

故烝報婚在古阿拉伯遊牧社會結構裡,其初當為一種無奈之舉,久之成俗,原本的善意漸失,轉為惡俗。惟因缺乏適當的配套措施,只得不斷延續此弊。至穆聖引入婦女繼承財產權、娶外族遺孀得四妻……等替代辦法,方將烝報婚的社會基礎掏空,轉向一夫一妻制為主、限定四妻制為輔的文明社會。

【筆記】古蘭經所誦中庸之道

2021年01月03日筆記
2021年03月01日補充
宗教恐怖主義、極端宗教民族主義與宗教原教旨主義常常託辭於宗教聖典的訓敕,然考諸原本則照知其過妄,當中尤以浮譎聖戰(جهاد,Jihad)者為甚。《古蘭經》開宗明義即以中庸點題,過猶不及均在割捨之列,慎勿失鑒。

茲選錄經文備忘。引據:《國語古蘭經》,穆聖(口傳),時子周(譯),國立編譯館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印行),中華民國47年2月印行、72年2月再版。

第2章〈黃牛〉,第143節。
第33葉:「我如此的使你們成為一個中庸的民族,好教你們給眾人作證,使者給你們作證。……安拉確是憐恤慈憫眾人的。【註118】」
【註118】第34葉:「中庸 原文為不太過與不及,故譯中庸的民族。」

第2章〈黃牛〉,第191節。
第46葉:「誰與你們戰爭,你們就在安拉的道上對他們戰爭,但不要過當,安拉不愛過當的人。」

第3章〈爾母蘭的家屬〉,第7節。
第79葉:「他是降給你經典的主。其中有肯定的節句,那是經的根本,其餘是寓意的。(或比喻的)。心中固執的人,他們追從寓意部分,尋求錯誤的領導,並尋求(自己的)解釋;知道解釋牠的只是安拉,及一般在知識上有基礎的人。

第7章〈高處〉,第55節。
第237葉:「你們當謙虛著暗中呼求自己的主;他實不喜愛過當的人。」

第16章〈蜜蜂〉,第125節~第128節。
第408葉:「你的主確是至知那些錯過他的道路的人;他是至知一般得正道的。如果你們得勢,你們就可依照所受的殘害施以報復;若是你們忍耐,那是於忍耐的人最好的。你當忍耐,你的忍耐惟藉著安拉,……你對於他們的陰謀不要心窄。安拉是和一般敬畏與為善的人同在的。」

第17章〈以斯拉衣來的子孫〉,第33節。
第416葉:「你們除非有正當原因外,不得殺那業經安拉所禁殺的。凡被屈殺的人,我確已給喪主權炳,只是不得殺的過分;他是該受協助的。」

第57章〈鐵〉,第22節~第23節。
第779葉:「地上和你們自身所遭的災難,在我未實現牠以前,無一不載在記錄。這確是安拉容易的,以免你們對於所失去的有所憂慮,並以他賜給你們的表現狂喜。安拉不愛傲慢誇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