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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 星期二

李士群鴆案

2024年07月16日抄記
李士群為日軍所鴆一案,頗為離奇。

朱子家(金雄白)《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風雲時代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ISBN:9789865803858)上冊第172葉~第173葉:「三十二年的夏天,我由滬赴京,行前的晚上,我與耿績之一同到了李士群家裡,他正在打牌,看見我去停了下來,很輕鬆的與我談了一陣。怎樣也想不到這一次無異在與他訣別。我抵京的第三天,清早我還睡在銀行的臥室中時,一位行裡的同事來喚醒我,告訴我報紙上登出了李士群暴病身亡的消息。……我萬想不到他竟然會是給毒死的。……士群在我離滬的第二天,虹口的一個日本憲兵隊長岡村中佐請到他家晚飯。……雖然那個憲兵隊長與熊劍東有著很深的關係,卻沒有引起士群的懷疑,……宴會已將終了,廚房裡送出了一碟牛肉餅,憲兵隊長特別鄭重介紹,這是他妻子親自做的,希望士群能試試他妻子的烹飪手段,士群食盡了這一碟牛肉餅,才告辭回去,第二天又回到了蘇州。當晚士群還要出席一次宴會,把衣服都穿好以後,忽然感到頭暈,……大量不停地流汗,……一天餘時間的輾轉床褥,直至體內的水分排洩盡了,才一瞑不視,整個軀體縮得又小又癟,變成一個孩子模樣了。據事後的推測,這事是熊劍東與日本憲兵隊長的合謀。進食的毒物,是下在最後的牛肉餅中,……勝利以後,羅君強在南京高等法院受審時,供認李士群是他主謀毒死的,他說:「翦除汪政權的特工首領,是他從事地下工作表現之一。」我很懷疑他的供辭,因為我深信佛海確沒有置士群於死地之意。君強不經佛海的同意,是否敢貿然出此?是不是君強在法庭上的供辭,意在邀功,以求末減?

按其謀,係發諸胡蘭成,氏著《今生今世》(遠景出版事業有限公司,2009年5月,ISBN:9789573907275)第253葉~第254葉坦言:「那邊熊【靜案,熊劍東】李【靜案,李士群】的鬥爭仍是相持未下,熊劍東又向我問計,我教他先斷李士群與日本的勾結。如此又是數月,果然李士群在江蘇放縱部下劫掠民間,民間益益恨日本人,這事實漸漸促起了東京方面的注意,但對李士群還是無法。劍東只好對我嘆氣,又笑道,「這個李士群倒果然厲害,竟是怎麼也弄他不倒」。我教他去與周佛海說,要周佛海與陳公博請李士群喫飯,即在筵席上殺了他,數以殃民之罪,然後向汪先生自請處分,……劍東果與周陳商量了,回說周陳不敢。我道,那麼你用甚麼法子都可,只把李士群殺卻。我這樣說過之後,由劍東去與日本憲兵商量,我亦不問。……如此又過了兩個月。我在南京,忽一日到羅君強家裏去玩玩,……卻見熊劍東已下來,說正要問我一件事。他告訴我,「東京方面的覆示已到,李事現地善處,惟須避免引致嚴重後果,現在就是這點不決,……」……我一人在客廳裏看了看水仙花,亦隨即回家,心知事變即在目前,但是對熊劍東我甚麼亦不問。此後過得五六天,就聽聞李士群從上海回蘇州死了,與吳四寶一樣,也是被毒殺。」

但原渠始讖,則出自李士群自己之口,欲蔽圖害吳四寶的陰謀。《今生今世》第232葉:「那一日,吳四寶正在家裏,忽然外面日本憲兵二百人到來包圍,四寶卻機警逃走了,這就全上海變得風聲鶴唳,到處皆是捉人,李士群則先一日已避往南京,且要汪先生也下了通緝令。……當時都還不知是李士群要借刀殺人。是日傍晚李士群來到,我去北站接著他,……及至李家,……我不疑李士群,還責以大義,……翌日我陪同吳太太到李家。唐生明亦在場,唐生明是靠他哥哥唐生智的牌頭,與李士群吳四寶倣照桃園三結義,拜為兄弟的。……我與吳太太到隔壁小房間裏商量了一下又出來,還是不放心。士群道,「你們三位都在此,燈光菩薩為證見,我李士群若出賣兄弟,日後一般不得好死!」焉知此誓後來當真應在他身上。當下是我與吳太太信了他,吳太太纔去四寶隱匿的地方把他帶了出來,交與士群。」

2024年7月8日 星期一

【筆記】《何謂歷史》劄記

2024年07月08日劄記
Richard J Evans《何謂歷史》(博雅書屋有限公司,2010年10月初版2刷,ISBN:9789866614224)據說是很重要的歷史哲學參考書,之後有人寫出針鋒相對的《歷史的再思考》聽說也是很重要。不過我都沒有看過,今日開始細看前者,逐章摘要筆記,以免遺忘。

Richard J Evans《何謂歷史》中譯本的結構,分成:導論、不完整的第二版、完整的第一版。我想以逆向的順序來研讀才是比較符合原作者的思緒和發表順序,逐步札記如下:

第一版《何謂歷史》
第一章〈歷史學家和歷史學家的事實〉節要略以:
(1)有一派主張:歷史事實的評價可以有定論;另一派則主張:歷史事實的評價無法有定論。
(2)歷史事實在當時時人作紀錄之際即已混入了各該時人的主觀篩選,而無從作出客觀評價。
(3)歷史事實在歷史紀錄無法全部都獲得保全存世的情況下,會被倖存的少數部分歷史事實誤導出偏差的評價。
(4)歷史事實必須經過後世歷史學家的主觀篩選進行主觀詮釋,從而導致無以作出客觀評價。

第二章〈社會與個人〉節要略以:
(1)文明的進步使得個人主義逐漸抬頭、集體主義逐漸式微;同樣地,國族主義也逐漸成為主流思潮,而宗教主義則逐漸式微。崇尚個人主義雖已成為今日文明的重點,但個人卻無法完全脫離社會而獨立。
(2)歷史學家也是個人,既然是個人便無法完全脫離社會而獨立,則歷史學家進行歷史研究時,必然或多或少受到自身生存時代的集體社會環境所制約,從而使得對歷史事實的歷史評價是基於歷史學者本人的時代屬性而非古代的真實樣貌。
(3)歷史事實包括了古人的行動,而古人的行動究竟是出之於各該個人的主觀能動意願?還是社會現象集體制約下的被動反應?歷史學家應該要如何對歷史事實上一切古人的行動考究出其背後真正的動機呢?偉人和社會力量之間,其所反映的歷史事實究竟該如何作出合適的評價呢?

2024年7月3日 星期三

入門

2024年07月03日占露

〈入門〉        天成靜

河堤四葉草
湖濱一片亭
洲心兩區廈
案前八掛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