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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1日 星期六

京中具文

2020年03月21日撰稿
2022年10月31日校補
《汪偽中央政治委員會暨最高國防會議會議錄》第2冊,第268頁~第269頁記載了1則有趣的史料,中華民國29年7月18日上午8時,南京國民政府代理主席汪兆銘主持中央政治委員會第15次會議,他交下1件事情付諸討論:「聞有不肖之徒以一人捏造兩三假名,分向各機關夤緣進身,兼領薪俸,似此骫法蕩檢,實堪痛恨,應由國民政府通飭各機關長官,嚴加查察並許各方隨時糾舉。如本人自行陳明者,許其保留一職,否則一經查實,概予免職」。案經與會出席者湯揆一、李聖五、江亢虎、蕭叔宣、鮑文越、褚民誼、溫宗堯、趙尊嶽、丁默邨、林柏生、陳公博、傅式說、周佛海、梅思平、陳君慧、陳羣、任援道、王揖唐、趙正平、諸青來、趙毓松人等決議:「通過,函國民政府通飭遵照。」

此事情在周佛海日記中未記隻字,大抵乃一筆墨小節,交代官員們落實即可。決議很快便在7月22日正式文移下行,按諸《汪偽國民政府公報》第1冊,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8月,國民政府公報第51號,第4面:
「國民政府訓令,府文一訓字第一百○五號,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令直轄各機關
據文官處簽呈:
「准中央政治委員會秘書廳二十九年七月十八日中政祕字第三九一號公函【靜案,該公函亦見諸《立法院公報》第7期,收入: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立法院公報》,南京出版社,1989年,第36冊,第36 – 86頁】內開:『查二十九年七月十八日中央政治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討論事項第三案:主席交議:「聞有不肖之徒,以一人捏造兩三假名,分向各機關夤緣進身,兼領薪俸,似此骫法蕩檢,實堪痛恨,應由國民政府通飭各機關長官,嚴加查察,並許各方隨時糾舉,如本人自行陳明者,許其保留一職,否則一經查實,概予免職案」當經決議:「通過,送國民政府通飭遵照。」除記錄在卷外,相應錄案函達,至希查照轉陳,通飭遵照為荷』等由,理合陳請鑒核。」等情,據此,自應照辦,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該□即便遵照,并轉飭所屬一體遵照,仍將遵辦情形,隨時具報備查。
此令。
代理主席汪兆銘
行政院院長汪兆銘
立法院院長陳公博
司法院院長溫宗堯
考試院院長王揖唐
監察院院長梁鴻志」

再查《立法院公報》第7期(收入: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立法院公報》,南京出版社,1989年,第37冊,第36 – 475頁),中華民國29年10月2日汪政府又以國民政府第226號指令嚴禁化名兼職領薪:
「國民政府指令第二二六號
令立法院。
『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八日立字第二○六號呈一件:呈復遵辦嚴禁不肖之化名兼職領薪一案情形,繕同調查表,祈核示由。』
呈件均悉,仰仍遵照前令,隨時切實嚴禁,報備查考。件存。
此令。
中華民國二十九年十月二日。」

前述訓令、指令的效果如何?我們可以看看實際發生的例子。陳曉維《好書之徒》,中華書局,2012年8月,ISBN:9787101086232),第238葉~第239葉:「民國人物的音容笑貌永遠都顯得撲朔迷離,難以捉摸。當時陳群任職內政部長,非常體恤下屬。他知道書庫開的工資不高,難以維持職員的生計,就幫他們在政府裡掛了些虛銜,不用做事,只領乾薪。無需這些職員自己出面,他把事情全都辦妥了之後,拍拍手下的肩膀:“已經為你在某處掛了名了。"等到自己仰藥而亡,還不忘記把心愛的古董分贈給每人一件,以資留念。民國時代,即便是兵荒馬亂之中,也有這樣高古周到的人情世故存焉。
周子美一共掛了四個頭銜:行政院參議(用名“周君實");邊務局秘書(“周思孟");國史會纂修(用名“周延年");江蘇省政府諮議(用名“周思顏")。其中行政院參議和省府諮議不是機關正式編制,完全不用上班,只是到了月底白白收到一筆錢。…..四個周子美就這樣在六朝烟水之間沉默地與古籍為伍,迎來送往一個個晨昏。」

也就是說,汪兆銘雖非無的放矢,然臺下諸公亦自有對策。中央政治委員會第15次會議上,陳人鶴實在出席名單上,怎會不知道有化名佔缺的歪風?金雄白評他:「有佯狂玩世之態,其實則有城府、具手腕,且頗得日人信任。因周佛海忌他、防他而又拉攏他,故初任「內政部長」,後竟外調為「江蘇省長」。」(金雄白《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上冊,李敖出版社,1988年1月,第231頁)。以是京中禁令,遂轉成一紙具文,令人莞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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