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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9日 星期六

試論地著化、再地著化與次級地著化

2022年02月19日撰稿
一、地著化與民族的形成

現代人對於民族的定義和辨認,不脫共同之(1)語言、(2)地區、(3)經濟、(4)文化、(5)歷史…..等要項。不過,這些要項多半屬於靜態的切片,只涉及當代(無論是19世紀、20世紀或21世紀)的一種瞬時切片,而沒辦法全盤掌握民族的動態多變性。一旦發生民族的人力資源流動和經濟文化轉型,就往往對前述是類要項產生巨大的衝擊,無法圓滿解釋民族變遷的方方面面。

因此,區別民族的身分,除了靜態的切片(語言、地區、經濟文化)外,也應進一步考量動態的過程。這個過程便牽涉到了民族的起點,以及維持民族身分的自我認同思維,亦即必須擴大考量兩個新的要項:(1)地著化過程、(2)民族認同思維。

一個人要認為自己是某個民族,或者是被別人認為是某個民族,才能稱之為什麼民族。此種民族認同可以是單向的,也可以是雙向的。不過單向的自認為何種民族的「自我民族認同思維」會是較長效的穩定因子,因此這種思維應當成為民族定義的要項。

而一個人是如何內建自己的民族族屬的思維呢?要嘛是自己本人確立了自身的民族種類,要嘛是接受祖先傳承下來的民族種類。對於民族種類的認同,無論是自身創立的,或者是繼承於先祖的,都牽涉到一定的地理活動範圍,該特定的地理活動範圍結合了一些相關的條件因子所形成的新興民族身分,就是民族認同的依託。

特定的地理活動範圍結合了一些相關的條件因子 ── 姑不論那些相關的條件因子究竟是些什麼 ── 就有可能形成新興的民族身分。這個形成新興民族身分的過程,即為「地著化」。一旦「地著化」完成,就可以形成一個新的民族。在歷史上,「地著化」所形成的新民族身分,可以舉例如下:

(1)華夏:華夏的民族身分,是起於Tukri在晉北草創的文化初胚(陶寺文化)、有虞氏攻取Tukri再篩選精簡而來的華夏文化典範。這個由有虞氏最終收斂完成的華夏文化典範成為漢民族的起點,亦即漢民族首度出現民族特徵是起自「Tukri-晉南、豫北(開放吸收)」>「Guti-晉南-收斂凝固」的地著化過程。上古時期的昜氏(Tukri)、有虞氏(Guti)在晉、豫地帶所形成的華夏文化典範,造就了漢民族認同的起點。凡是認同於這個起點的人群,就是華族;而不願意認同於這個起點的人群,就是異族。夏受虞禪之後,有虞氏留在華夏的一部分便繼續持有華族身分,而那些撤出華夏的另一部分有虞氏就變為禺知(月氏)。

對於「華夏文化典範」而言,自從上古昜氏(Tukri)、有虞氏(Guti)於晉、豫形成已後,便出現了民族典範的「定型化」。凡異族同化於華夏文化典範的就是華夏,凡華夏族放棄華夏文化典範的就是異族。華夏文化典範只有文化構件的微調,基本上是一個以傳統為尊的民族。

(2)匈奴:匈奴的民族身分,是起於冀南、豫北之交的遠古狄族,他們認為自己是神聖的中央之國。這支遠古狄族後來以「聖(*(a)brong(h))」、「人(*kam)」、「天(*tranril)、「河(*(i)dilk」等4個名號為國族之名號,與歐亞大陸的各色大國爭衡,輾轉遷徙,計有:有扈氏(夏朝時期)、有易氏(商朝時期)、獫狁(周朝時期)、匈奴(秦漢時期)、Hun(Atilla治下的杭人帝國,東、西羅馬帝國並立時期)、Χιονivται(希奧尼部,薩珊波斯時期)、柔然(北魏時期)、突厥(唐朝時期)、保加利亞(近現代)、土耳其(近現代),其族運迄今不輟。

與華夏文化典範的保守穩定性不同,匈奴文化典範經歷過幾次劇烈的經濟文化變遷。遠古狄族到獫狁時期的經濟模式應該是農、牧兼營的早期經濟型態,但到了匈奴時期開始胡化(經濟活動上朝鬼方化轉變)並在冒頓單于治下徹底轉型為高度軍事性的游牧行國,可謂產生了首度的經濟文化變遷。統一匈奴崩潰之後,匈奴分成了北匈奴西遷一系的Hun、保加爾分支,以及留居本土故地的突厥分支。Hun、保加爾分支最終出現了東正教化與斯拉夫化的經濟文化變遷,而突厥分支則在遷居西亞、近東的過程中也改朝伊斯蘭化的方向完成了經濟文化變遷。匈奴文化典範在經濟文化上的彈性,跟華夏文化典範的僵固,可說大相逕庭。

(3)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盧水胡」:進入盧水一帶,不管是什麼民族出身的人們,多半逐漸混同,成為具有特殊身分的「盧水胡」。這可以看做是當時正在形成一個新的「盧水胡」民族,是考察「地著化」現象的一個有利案例,因為該民族的形成過程有著漢語文獻作詳細記錄,並且民族規模很小從而頗具「科學實驗」的高度受控性質。

二、地著化與民系(次級民族)的形成:再地著化和次級地著化

地著化除了能夠製造新興的民族身分認同之外,也能夠在不改動民族大概念的狀況下形塑出新的民系身分。這類情況反映在歷史上,也有幾個案例可查:

(1)漢族內部的客家民系和閩民系
客家人與閔人的民族認同是漢族,但在漢族內部又形成了內聚力很強的次級小團體,此種次級小團體即為「民系」。客家人民系與閔人民系的起源為居住在河洛地區的古漢人,在魏晉南北朝大亂避居華南,進一步與當地的畬族、南方部族所混同而成的漢族民系。客家人民系是在贛南、閩西、粵東完成了「地著化」過程,閩人民系則是在閩東、閩中、閩北完成的「地著化」過程。在遠古時期的閩地,古老的原居民在考古文化上呈現了4個分界線,閩東、閩中、閩北、閩西各自為1區。這4個繼承自遠古的考古文化分區在接受中世漢族移民的過程中,只有2個出現了重劃分界線的能力,即閩西1群、閩東/中/北為另1群,這反映了南方異民族本身的歷史變動。河洛南下漢族的外部新因子衝擊著土著畬族、南方各族的內部歷史變動,最終形成了以漢族為顯性主導、南方異族為隱藏系絡的2個新民系:客家人與閩人。

客家人所反映的不是中國戶籍制度的「客籍(客戶)」與本地戶,而是南下漢人與土著人群的人文地理與華南封閉性山岳帶的自然地理交互作用的結果。這種結果同樣也反映在閩人群體上。客家人與閩人的祖先在華北地區並無二致,他們避難逃到華南的時候也同樣隸屬於「客籍(戶)」,實際上即便是廣府人以致於整個南朝的各色僑郡、僑縣都有著「客籍(戶)」卻沒有另外形成強大內聚力、排他性的其他民系。因此,不應該過分強調「客籍(戶)」漢人在客家人形成過程中的重要性,而更應該看中閩西、粵東、贛南的「地著化」能力。

客家人、閩人的民系形成之後,展現了縱使脫離原居地亦依然頑強的自我認同與內聚力,可以維持著:(1)漢民族、(2)固有民系,這雙重身分的認同而不墜。現代的海外客家人、台灣客家人都是如此,閩人亦是如此。至於漢族其他的民系,如廣府人、吳語使用者,則沒有那麼明顯而強韌的內聚力。客家人、閩人的民系地著化結果可說是非常特殊的,具有典型意義。

(2)匈奴人的直系(突厥系)與旁系(古斯系、回紇系)
a>第二次地著化(再地著化)
匈奴人是遠古狄族的直系後代,對世界史的影響非常廣大而深遠。遠古狄族至遲在冀南、豫北已完成了「第一次地著化」,其直系分為2支,其一是在秦朝末期完成文化從早期經濟型態轉變為軍事化游牧行國的統一匈奴國,其二則是在更早期轉入西伯利亞完成「第二次地著化」的丁零(*Trangril)人。

匈奴人是「第一次地著化」的產物,然後進行了「胡化」的經濟文化劇變。丁零人則是「第一次地著化」之後又在西伯利亞完成「第二次地著化」的產物,丁零人的「第二次地著化」可以說是產生了1個新興的民族,也可以說是匈奴族內產生了1個具有高度內聚力暨排他性的丁零民系(次級民族),畢竟對於外族之人或後世之人的眼光來看,丁零既像是匈奴本體、又像是匈奴的別種,對匈奴可謂叛、服無常,很難以理解其行為。

b>次級地著化
「第二次地著化」讓丁零人有著與匈奴人不同的新興民族身分,與其不同,古斯人、回紇人則是保持著匈奴人身分但卻常與中央唱反調。展開在古斯人與回紇人的很可能是「次級地著化」,此與漢族的閩南民系、客家民系的形成過程非常類似。古斯人很可能擁有著「獨目人>鬼方」的古代淵源,他們或者是獨目人的直系後代,又或者是異族但獨目人化(鬼方化/胡化)了,華北北緣、塞北、新疆等廣大地區在遠古時期的文化主流是朝向獨目人/鬼方/胡化的方向發展的,到了春秋戰國以後才漸漸轉為狄/匈奴化。

胡人(獨目人)的直系後裔,加上胡化的各部族,在早期的胡化運動結束之後,開始轉朝匈奴化運動來改變,從而被視為匈奴的別種、別部,並被當作是匈奴人。這批以胡為底的人群在與匈奴人聯合、同化的過程中雖然完成了匈奴化,但依舊保持著舊的群胡分界線。胡與匈奴交融的結果是讓群胡在匈奴民族內部產生了「胡>古斯>回紇」民系,這個民系在很大的程度上是與「匈奴>突厥」中央政府漸行漸遠的。

統一匈奴、西遷Hun人可以對於胡民系的古斯諸部擁有極強的控馭和維繫其向心力,但到了突厥時期則已經不再能讓回紇人對突厥人完全信從。胡民系雖然是匈奴人,惟隨著時序愈晚,胡民系的內聚力和相對於匈奴族的獨立性便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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