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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7日 星期六

本地街道以外省市命名之例並非始自台灣

2021年03月27日撰稿
尚待補充
以前小的時候,約莫經公、登公總統主政之交,台灣上下已盡知反攻復國無望,中國國民黨黨國體制也成強弩之末,社會氣氛肅而不嚴。至今民間仍傳言,略以:「國民黨轉進寶島後猶盼有朝一日能打回家鄉,故命名台灣各地街道時多選用大陸地名,以志思念,兼收規訓台民棄獨投統之風效,遂使得台灣街道薈萃了各省市,自成一小中華。」例如:
(1)臺北市:成都路、重慶南(北)路、西藏路、杭州東(西)路、南昌路
(2)台東縣台東市:浙江路、四川路、開封街、漢陽南(北)路、成都南(北)路、太原路、綏遠路
相關情形在台灣各地比比皆是,族繁不及備載。

台灣諸多街道為國民黨政府以大陸各省市命名,在台獨主義者的眼中,斯乃國民黨「外來政權」在台灣施行「內部殖民」的胡作非為,獨門絕活只此一家,遺毒至今實屬大恨,非去之而後快。但凡政府機關中的「中國機關」,國號中的「中華民國」,街道名稱中的「大陸」地望,公營公司名稱中的「中華」、「中國」,官方語言名為「國語」,平常會話交談時所說的「大陸、內地」,公民護照上的「China」,每欲不計高昂成本、民用不便和違反國格,亟擬設計悉予剪除。實則是類言行並沒有辦法達到所謂「轉型正義」和「國際承認」,正事不辦,專撿些芝麻烘焦想孵出雞蛋,只徒張露不尊重歷史、糟蹋文化資源的短視而已,令人生厭。

靜案,將本地街道以外地省市命名的作法,並非1949年以後國民黨所獨創的專利,亦非台灣現代史的專有現象,也非可單純說成是文化規訓而更可能是舊慣沿用。蓋早在1935年、1936年許,由西方人主持的上海租界內,已見有本地街道命以外省市地望的現象,示例如次:

(1)上海公共租界:福州路、河南路、江西路
陳恭澍《上海抗日敵後行動》,傳記文學,1981年11月初版、2019年4月二版二刷,ISBN:9789578506855,第151面~第152面:「閱及正中書局於六十九年【靜案,西元1980年】出版的『上海租界問題』一書,其中有一篇附錄,題為『上海英法兩巡捕小史』,註明係收自『上海研究資料』。資料中,有一段是『三個警政機關的現行組織』,包括『公共租界巡捕房』、『法租界巡捕房』及『上海市公安局』。茲摘錄其中公共補房、法補房兩部分,供為參照。……公共租界中央巡捕房,設於福州路河南路江西路之間,坐南朝北一座新廈內,屬於工部局總辦處(間)管轄。」第153面~第154面:「以上,公共租界部分較詳,法租界部分甚簡,均未註明時間。筆者從相關文字中推斷,此項資料,可能所指的是民國二十四年至二十五年間的狀況」

至於其餘事例如何,因未及見,俟後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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