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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7日 星期二

封君貞祀非族與商末宗教政潮

2019年04月14日初剳
2020年07月07日抄定
2023年01月23日增補

一、邦君入朝為官
(1)貞人
商代貞人的性質云何,素為名史所重視。李雪山《商代分封制度研究》(2004年8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ISBN:9787500446705)第60葉:「通過對甲骨卜辭的研究,我們認為貞人是封國首領來朝負責占卜祭祀,也即來中央王朝為官者。……甲骨文研究者在研讀卜辭過程中,往往會碰到這樣一個奇怪現象:同一個貞人,而他的字體卻不一樣,嚴一萍先生以貞人"扶"為例,他說:"……以文武丁時代的扶來說,似乎是一個人寫下了很多書體,他有規整的蠅頭小楷,有筆力挺勁的宏放書風,也有歪斜草率的初學手筆,種種型態,決難使人相信是出自他一人之手。"……」

關於貞人的性質,李雪山認為主要係「封國」首領來朝為官者。《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第75葉:「通過以上對我、殼、亘、行、永、邑、犬、箙、古、何、子、[勹具]共12位貞人卜辭材料的全面探討,我們得出了這樣一些結論:
第一,商代的封國(包括一些方國首領臣服受封者)首領一般要來商王朝為王服務,擔任貞人等官職,這些貞人,其實質是為商王盡作臣下的義務,這是商代中央集權強化的表現。
第二,正因為貞人是封國首領來朝為官者,所以貞人隨著該族首領的更替而有變化,貞人已成為該國或該族的代稱,這正是同一貞人名而書體卻不一致的根本原因。
第三,從卜辭記載來看,武丁王朝貞人數量最多,這是因為武丁是中興之君,他率兵南征北戰,臣服眾多的國族和方國,其來朝為官者也多,武丁之後,商王朝日漸衰微,來朝為官者隨之大大減少。這也是商代貞人武丁以後大為減少的原因。
……
第五,蕭楠先生指出商代貞人有"異代同名"現象,這無疑是一個極為精闢的見解,……」

而由「方國」首領來朝為官擔任貞人者,則屬例外。《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第270葉:「方國首領來朝擔任貞人的例子不多,除了黃國、亘方、旁方以外還有大方。」第65葉:「有商一代,方國臣服後到商盡義務,充當貞人並與商一直保持密切關係,這樣的例子很少見,惟亘方卻是一個例外,這與亘方的地域後納入商的版圖有關。」

(2)小臣、亞、史
《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第264葉~第265葉:「一些方國首領臣服以後,到中央做小臣、亞、史、貞人等官職,這類例子不在少數,譬如:……旨方,在卜辭中雖然按方國對待,但實際上它的版圖很早就納入商王畿範圍,其首領也到商王朝做了"西史"」

第101葉:「臣屬諸侯到朝廷做官  一般是當小臣和貞人,小臣指商代管理各種專業的官吏,有小藉臣、小丘臣、小眾人臣等,地位較高。……甲骨卜辭中貞人甚多,這些貞人是臣屬諸侯的首腦,他們到朝廷為官是盡臣下的義務,這反映了商王朝的專制集權性質。」

二、方國和封國
至若封國、方國之間的差別是什麼?《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第273葉~第274葉:「方國和封國相比,有較強的獨立性,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方國擁有自己的軍隊,……而且裝備精良。……
2.有與殷王室有所不同的祭祀方法。……
充分表明商代各方國有較強的獨立性和自主性。」

(1)方國
《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第272葉~第273葉:「商代方國的臣服多是以商王朝的武裝征服為前提,在這種情況下,一些方國,由於實力較弱,又由於靠近商王朝的邊境,攝於商人的強大和威脅,他們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對商王俯首稱臣,忠實盡一個臣下的義務,諸如納貢、勤王、戍邊。如虎方、沚方、亘方、目方、旨方、……等,這些方國相當一部分成了商王的諸侯;有的則成了商王的田獵、駐足之地,納入了商的版圖。但有的方國,由於實力較強,又地處偏遠,面對商人的威逼可能會順從一時,但總是伺機反叛。……相當一部份方國和商王朝處於若即若離的狀態,”變動不居”是兩者關係鮮明的特點。」

(2)封國
《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第262葉:「殷商時代,很多諸侯國是由方國轉化而來,由於戰爭的因素,它們對商王俯首稱臣,願意效忠,為了拉攏這些位居偏遠的國家,商王採取了封爵的統治方法。卜辭中這類方國眾多,如盧方、旁方、盂方、……由此看來,商代方國受封成為形成封國的一個重要途徑。」第109葉:「總之,商代臣屬諸侯雖然都擁有軍隊,但挾兵自重,伺機反叛者仍佔少數,故商王室和諸侯間長期能維持一種穩定的臣屬關係。」第185葉:「封國基本位於方國的內側,為藩屏王室的需要,商王分封的諸侯往往緊鄰敵對方國,在陝西、山西省交界的黃河兩岸這一特徵最為明顯,……封國和方國犬交錯的情況也有,主要集中於商王畿的東南地區。」

三、天邑商先公先王的宗教護佑
《商代分封制度研究》第107葉:「殷的先祖是商王和封侯共同的保護神……有一條卜辭,記載祭祀商的先人時,封國諸侯要向商王請示」第108葉:「這些諸侯中不能肯定全為商的同姓,其中必有異姓」第270葉~第271葉:「殷先祖不僅是商人的至上神,也是眾多臣屬方國的保護神……"竹",指位於河北盧龍境內的孤竹國;孤竹國君率領召方首領到商王都大乙宗廟前用彘進行祭祀。1977年和1979年在陝西岐山鳳雛發現了西周甲骨文,從出土的卜辭看,周人在其國內建立了商人祖先的宗廟。」第272葉:「總之,商代方國在祭祀方面受商人的影響之大,超出了我們的想像。《左傳‧僖公十年》說上古時:"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這段話已成為古史研究者據以判斷是否同族的標準,但證之商周甲骨文,我們卻發現了與之相反的情況,因此,可以說在商和周初人們的頭腦中並沒有這一觀念。」

王仲孚《中國上古史專題研究》〈拾貳 殷商覆亡原因試釋〉(1996年12月,五南,ISBN:9789571112909)第523葉亦云:「一九七七年,在陝西岐山鳳雛村出土的周原甲文上,發現殷王的祖先為周王祭祀求佑的對象,周王在祭儀上是臣屬於商王的」。徐中舒《先秦史十講》,2009年7月,中華書局,ISBN:9787101065756,第95面~第96面:「最近看到1979年第10期《文物》上,發表“彝文武帝乙宗”骨版全文,這一骨版對說明殷周關係極為重要。根據這一片骨版,並不是帝乙親臨周境,周文王要在自己國內以隆重的典禮招待殷王,而是周人要在自己都城內建立殷宗廟,春秋歲時要在這裡祭祀殷先王,為殷王祝福。

四、祖甲改革造成的宗教紛亂導致商亡於複雜的「政、教 ─ 中、外」之爭
王仲孚《中國上古史專題研究》〈拾貳 殷商覆亡原因試釋〉第531葉:「《尚書‧無逸》載周公所述以及鄭玄馬融兩家所本,都說祖甲是一位賢君,《國語》則指責其亂成湯之法,……在祖甲時代的卜辭中,可以看出他曾經實施許多有關禮制的改革,其中重要者如文字的更易,……;卜事的整頓,凡有關征伐、求年受年、風雨、胎孕、疾病死亡一類涉及迷信的卜事,都多以廢除;曆法的改革,……」第532葉:「祖甲改革影響最大者,厥為祀典的訂定。殷代舊派的祀典,受祭者祖先包含上甲以前的先公遠祖,……上甲以後的先公和先王,則祀大宗不祀小宗,大宗的配偶入祀典的不及五世以上的先妣,祖妣之外,兼祀先臣和山川社稷,例如黃尹(文武丁時改稱伊尹)、咸戊、和岳、河、土等;新派對於祖宗的祭祀,始於先公近祖的上甲,不祀上甲以前的先公遠祖,……..祖甲不惜廢除祖宗成法所做的大規模改革,具有非常的魄力,表現了維新的精神,……因為祖甲是革新的黨魁,新派政黨當然稱其『賢』,舊派政黨當然斥其『亂』,這就是舊史料中兩種不同評論的原因。自盤庚遷殷至紂之亡,凡二百七十三年,中間經祖甲改革,新舊兩派互相起伏,可分為四個階段:盤庚、小辛、小乙、武丁、祖庚為舊派,遵循古法;祖甲、廩辛、康丁為新派,改革新法;武乙、文武丁為舊派,恢復古法;帝乙、帝辛又為新派,恢復新法。祖甲的改革相信也會影響到王位的繼承,進而使新舊政爭更為激烈。……」第533葉:「殷王祖甲的改革祭祀以及分別嫡庶,顯然產生了初步的宗法制度,……這樣的改革,既打破了以往的傳統,則無異於剝削了一部分人在祭祀上和政治上應享的權利,也就等於降低了一部分人的社會地位,其由此而形成新舊兩派激盪,引發政爭,自是必然的結果。帝辛是經過武乙、文武丁復古以後的新派,在兩度政潮起伏之後,舊派與新派的對立更趨尖銳,對於新派的措施加以強烈的指責,亦自屬常情。由於帝辛為亡國之君,因而許多『罪惡』被保留在文獻資料之中。」第536葉:「殷自祖甲改革至帝辛之亡,新舊黨爭起伏垂一百六十餘年之久,長期黨爭的結果,殷人不僅喪失共同的信仰,也失去判斷是非的價值標準,……政潮起伏、思想信仰混沌、社會紀綱廢弛,……」第537葉:「由於帝辛所採取的強硬作風和嚴厲手段,導致許多人的失望和離心,……待紂殺比干,箕子恐懼,……甚至連『殷之太師,少師乃持其祭樂器奔周』(〈殷本紀〉),戰國時人並相傳微子曾與周人密謀聯盟,這時的商朝已是『紂有億兆夷人亦有離德』。……殷末激烈黨爭的結果,終使內部組織解體,呈現分崩離析之勢,才給予久蓄『翦商』之志的周人以可乘之機,因此牧野之戰殷商王國繼之以土崩瓦解,也就難以避免了。」

五、點題
從前引文歸納可得而知,商代殷王室的子姓祖先(先公先王),是臣商的異姓封國和方國之重要祭祀對象。此種祭祀「非族」的宗教狀況,不僅止於小國對大邦商的「事大」主義,也更包括了雙方間深層且緊密結合的「政治、宗教、外交」複合結構,因為異姓封君入朝擔任商王的小臣和貞人等官員必定全方位地牽涉到那些領域。武丁時期的商朝極盛,之後漸衰,祖甲當是企圖藉由宗教改革來達成國勢中興的目的。然而祖甲宗教改革所造成的結果,除了在國內引發百餘年的新舊政爭外,也同樣在附庸的諸封國、國外的各方國之中誘發極端的宗教難題(作為各國保護神的商先公先王,在殷本土竟不再受到遍祀)。此節乃點讀商末、周初史事之際,不可不知的重要人文背景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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