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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日 星期四

【筆記】諾姆國家(2)

2018年08月02日撰稿
以前的老先生們治學嚴謹認真,在艱困的環境下多有所得,很多老書與古舊油印本的價值都比現在批量下載的期刊電子檔還高。陳遠峰先生的一篇譯文油印本就是這樣的一件好東西,所譯〈"諾姆國家"、"領土王國"、"城邦"和"帝國"類型問題〉原作者為蘇聯的N.M.狄雅科諾夫,以及B.A雅科布松,初刊於《古史通報》1982年第2期。經陳遠峰先生譯進之後,早年可能在大陸的暨南大學歷史系內部分享過,不過確切的情況不明。但能肯定的是影響上應該滿轟動的,因為油印本上有人用鉛筆註明了該文另見於:「《古代城邦譯文集》中,亦收入不同譯者的譯文」。只是時日久遠,漸漸地被人給遺忘了。

關於遠古埃及獨立諾姆諸國是如何整併的?其動力為何?〈諾〉文提供了一個合理的解釋:
「整個上埃及則像狹長的帶子沿著唯一的水域──尼羅河延伸,只是在下埃及,尼羅河才像河道的扇子一樣撒開,這就是三角洲。顯然,由於上埃及的諾姆像鍊條一樣彼此銜接,它們被夾在尼羅河和沙漠之間……諾姆之間的衝突不可避免地早就導致了它們"沿著鍊條"統一於強大政權之下,而事實上也導致了倔強的鄰邦的完全消滅。因此,上埃及在最早的時候就已經出現凌駕於各個獨立諾姆和整個地區之上、以專制政權為標誌的唯一君主,這些君主稍後又征服下埃及。雖然大概在早期埃及也同時存著國家經濟成分(神廟經濟和王室經濟,也許連同達官顯貴的"家內"經濟)和公社──私人人經濟成份,但是,後來似乎公社──私人人經濟成份被國家經濟成份吞噬得精光。至少古埃及學家不能夠根據他們現時佔有的資料發現公元前2000年和稍後時代存在行政上獨立於國家經濟的自由的全權公民的公社的明顯證據。」

《古埃及史話:埃及的歷史》(【英國】海倫‧斯特拉德威克(總編輯),劉雪婷、譚琪(等人合譯),2014年8月,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ISBN:9787543963467)關於上埃及在前王朝時代末期的敘述,也與前蘇聯學者的見解有著異曲同工之妙。靜案,《史話》第17頁~第23頁:
「公元前3500年─公元前3100年是前王朝時代的最後階段,被稱作格爾塞時期(Gerzean Period,也稱作內加達文化第二階段)……儘管內加達和希拉康波利斯已經成為聯繫緊密的城邦,但人們仍選擇定居在法尤姆(Farum)綠洲及東北部三角洲地區……內加達和希拉康波利斯那時都已有城牆……希拉康波利斯的一座大墳墓中有壁畫,這是埃及可考的首個墳墓壁畫,壁畫上描繪的戰鬥場面和權力主題暗示著在已確立的城邦中發展出了敵對的王國……第零王朝("Zero" Dynasty)這個名字很令人訝異,它強調了我們對於法老時代前的古埃及歷史還沒有完全了解……埃及統一前就由國王統治。這些早期統治者被稱作"赫魯斯國王"……前王朝末期,權力中心集中在內加達、希拉康波利斯和提尼斯(Thinis)地區,墓地集中在阿比多斯。這些地區的勢力間出現衝突,使得上埃及地區獲得了發展,並以希拉康波利斯(埃及語稱其為奈赫恩(Nekhen))為都城。這個地區的國王們不斷將勢力拓展到北部的內加達,最終定都提尼斯。」

大概在遠古時代的埃及,獨立諾姆諸國之間攻伐不斷;而上埃及的幾個諾姆國家由於鍊條式地理景觀的制約,形成了有利於初步凝聚、整合為一國的條件,並逐步朝中埃及、下埃及進發。惟實情是否如此?仍須核對其他著作的觀點,俟後再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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