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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8日 星期五

【筆記】陸海軍大元帥

2019年06月28日撰稿
2024年04月29日校補
點讀陸海軍大元帥史文,備忘。隨時補充。

Δ表原文闕字。
[]表原文殘漫,僅係推敲。

一、清宣統帝任陸海軍大元帥暫由監國攝政王代理
《政治官報》第43冊/宣統三年三月分(1965年,文海出版社,重新影印《奏設政治官報》刊行)第112葉~第115葉,三月初六日第一千二百二十九號,諭旨:「監國攝政王鈐章。
三月初五日【靜案,1911年舊曆3月5日,新曆4月3日?】內閣奉 上諭:『朕維建國保邦,莫先兵力。安危[定]亂,實在人心。綜觀中外古今,未有君民一體而國不張;即未有上下相睽而國不[弱]Δ我國家肇基東土,定鼎中原。我 太祖之初,眾無一旅,龍興遼海,建都瀋陽。我 太宗嗣統,寅紹丕基,威加海內,仰惟聖神謨烈,靡不躬擐甲冑、跋履山川、用集景命。於我 世祖遂成帝業。逮我 聖祖沖年繼緒,首定三藩,既靖海疆,遂安方夏。乃復憫蒙藩之羸弱、憤準部之驕橫,三往親征,長驅朔漠。朔方既定,中外來同,猶復歲獼木蘭,躬親射獵,聲靈震疊,萬國咸欽。是則 先聖臨戎,上下一體之明效也。嗣是以來 列聖代作,我 世宗到蕩平青海,再廓苗疆。我 高宗戡定新疆,迭平西藏,天弧所指,靡堅不摧。逮及 仁宗更平教匪,八年血戰,匕鬯不驚。篳襤啟自 先朝,威令森乎堂陛, 法宮高拱、寰海鏡清,尚武之風於今為烈。乾嘉而後,內患迭興。 列聖相承,不矜遠略,懷柔至意,百世所宗。朕欣覩列邦輯睦之庥風,深懼 先世忻薪之難荷,懍懷 遺烈,彌切淵兢。伏念我 烈聖蕩定九州,沐雨櫛風,規模宏遠,抑我軍人之祖若父同心翼戴,乃克成三百年來之盛軌。纘承大統,夙夜維寅,深恐上負我 列聖艱難締造之勤、下負我軍人祖若父盡瘁馳驅之烈;用特親任大清帝國統率陸海軍大元帥,以符立憲體制,為吾民倡。朕未親政以前,所有大元帥一切權任事宜,暫由 監國攝政王代理,業經通諭全國臣民。獨念國之強弱,惟在軍人;軍之強弱,惟視士氣。必上下深明保國之義,然後可保身家;未有先顧身家而能保國,即未有不能保國而能自保身家者。當此萬方競進、非武不揚,我軍人自祖若父以來,已上承 列聖涵養教育之恩,下守家世效忠之訓,無不深明大義,何待諄諄?惟朕不敢自耽暇逸,負 列聖以負我軍人祖若父效命之誠,我軍人亦必不忍自負其祖若父以負我 列聖安危與共之隱。自應交相策勵,鞏固皇圖。異時軍國治安、憲章明備,君臣上下同履太平,斯則我 列聖靈爽式憑,亦我軍人祖若父默啟後人之意也。其訓諭六條,另交陸軍部頒發全國各軍隊[咸][使][聞][知][欽][此]。』
軍機大臣署名:奕劻、毓朗、那桐、徐世昌。」

二、中華民國袁世凱大總統藉新約法擔任陸海軍大元帥
來新夏《北洋軍閥史》上冊(2019年8月3版1刷,東方出版中心,ISBN:9787547314845)第338紙~第339紙:「辛亥革命以後,……"國會"和《臨時約法》,在1914年5月以前都先後遭到袁世凱的摧殘而完全被破壞了。袁世凱為了集中權力,從1914年3月開始,先利用他所召集的"政治會議"產生出一個"約法會議",然後再由"約法會議"來討論擬定符合袁世凱意旨的新約法。5月1日,根據袁世凱《修改約法大綱》制定的《中華民國約法》正式公布,同時廢除《臨時約法》。相對於《臨時約法》,這個約法後來被稱為"新約法"。」第325紙~第326紙:「新約法公布後,袁世凱依照他的統治需要,對政府機構進行了重大改組,同時根據新約法中關於大總統"為陸海軍大元帥,統帥全國陸海軍"的規定,對各級軍事機構進行了強化和調整。首先,於1914年6月8日下令成立"陸海軍大元帥統率辦事處",作為全國最高軍事機關,用以掌握全國軍隊的最高指揮權。陸海軍大元帥辦事處設在總統府內前清軍機處舊址,但它比軍機處的集權更進了一步。統率辦事處組織章程規定,辦事處由大總統袁世凱親自主管,下設之辦事員"由參謀總長、陸軍總長、海軍總長、大總統特派之高級軍官及辦事處總務廳長擔任。"……陸海軍大元帥辦事處代替了原大總統軍事處的職能,卻又集陸軍、海軍、參謀三部的大權於一體,所有命令文件均以大元帥名義發出,使袁世凱名正言順地將軍權獨攬手中。」第409紙:「1916年6月6日袁世凱在全國人民的一片唾罵聲中恚死後,黎元洪以副總統資格接掌總統職位,段祺瑞以北洋集團內僅次於袁世凱的二號人物身分出任國務總理。」第431紙:「南北間的"法統"問題解決後,組織合法內閣的問題便提上了議事日程。在此前後,段祺瑞為了調和與南方的關係,從而使得以他為首的新內閣能為南方各派所接受並順利通過於國會,曾在肅清帝制影響、恢復共和制度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6月10日,他裁撤了類似清代軍機處的陸海軍大元帥統率辦事處,將其職權分歸陸軍部、海軍部和參謀本部。」

三、孫中山在廣州先後擔任中華民國軍政府大元帥、陸海軍大元帥
來新夏《北洋軍閥史》上冊(2019年8月3版1刷,東方出版中心,ISBN:9787547314845)第501紙,1917年:「督軍團叛亂與張勛復辟事件的觸發,使得原本就已貌合神離的南北關係更惡化為公開的對抗。」第503紙:「張勛復辟被平定後,南北之間並沒有因"討逆"問題的解決而重歸於好,相反,雙方又很快在新的問題即如何產生國會的問題上展開激烈爭鬥,最後竟發展到武力相向的地步。」,第506紙:「8月25日,陸續到達廣州的120餘位舊國會議員,根據孫中山的提議,在廣州召開國會非常會議,商討護法大計。會議決定成立護法軍政府,並於8月31日通過了《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13條。……9月1日,非常國會選舉孫中山為中華民國軍政府大元帥,次日又選舉唐繼堯、陸榮廷為元帥,負責行使軍政府職權。9月10日,孫中山宣誓就任軍政府大元帥。……至此,南北間又出現兩個政府分庭抗禮、對壘相攻的局面。」李寶明《“國家化”名義下的“私屬化”:蔣介石對國民革命軍的控制研究》,2010年4月,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ISBN:9787509714140,第11葉:「1917年9月孫中山在廣州成立護法軍政府。……1923年3月,孫中山在廣州成立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

四、唐繼堯自行宣布就任廣州之陸海軍副大元帥
李寶明《“國家化”名義下的“私屬化”:蔣介石對國民革命軍的控制研究》,2010年4月,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ISBN:9787509714140,第13葉,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在北京逝世。遠在雲南的滇軍將領唐繼堯宣布就任陸海軍副大元帥,出兵廣西,準備染指廣東。在廣州的滇軍將領楊希閔部、桂軍劉震寰部也企圖奪取廣東政權。」

五、胡漢民以廣州之大本營總參議代行陸海軍大元帥職權
李寶明《“國家化”名義下的“私屬化”:蔣介石對國民革命軍的控制研究》,2010年4月,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ISBN:9787509714140,第13葉,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在北京逝世。遠在雲南的滇軍將領唐繼堯宣布就任陸海軍副大元帥,出兵廣西,準備染指廣東。在廣州的滇軍將領楊希閔部、桂軍劉震寰部也企圖奪取廣東政權。形勢要求國民黨必須迅速整頓駐廣州各軍,以鞏固政權。……5月底,支持國民黨的各部軍隊消滅了楊希閔部和劉震寰部。5月底,國民黨中央通過《整飭軍隊決議案》,……翌日【靜案,1925年6月2日?】,胡漢民以大本營總參議代行大元帥職權名義發表宣言,表示“完全接受國民黨整飭軍隊決議案,自後於最短時間,力求軍民財政之統一”」

六、張作霖主持安國軍軍政府擔任陸海軍大元帥
《政府公報》中華民國十六年六月十九日四千八號(政府公報網,政府公報,民國16年,4008(16.06.19)):
「大元帥令
茲制定〈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令〉,公布之。此令。
陸海軍大元帥之印。
中華民國十六年六月十八日。
〈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令〉:
第一條 陸海軍大元帥統帥中華民國陸、海軍。
第二條 大元帥于軍政府時期代表中華民國行使統治權、保障全國人民法律上應享有之權利。……
第七條 中華民國十六年六月十七日以前之法律、命令於本令不相牴觸,得適用之。」

附錄:陸海空軍大元帥
一、抗日戰爭初起蔣介石擔任陸海空軍大元帥
李寶明《“國家化”名義下的“私屬化”:蔣介石對國民革命軍的控制研究》,2010年4月,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ISBN:9787509714140,第165葉:「抗戰開始後,蔣介石在軍事、政治、黨務方面無可爭議地獲得了各軍事集團的認可。1937年8月12日,中央常務委員會暨國防會議決定,以軍事委員會為抗戰最高統帥部,推蔣為陸海空軍大元帥,軍委會設6個部及秘書廳等機構。國防會議改組為國防最高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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