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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6日 星期三

【筆記】民元初統:辛亥之際的甘肅臨時軍政府

20190626日撰稿
201910月13日校補
點讀辛亥之際甘肅臨時軍政府史文,備忘。

辛亥革命武昌起義紀念館(組織編纂)、王興科(主編)《辛亥革命歷史地圖》,2011年7月,中國地圖出版社,ISBN:9787503159978,第160頁:「武昌起義爆發後,地處西北的新疆、甘肅兩省革命黨人也積極響應。」第162頁:「陝西率先響應武昌起義,給鄰省甘肅以極大影響。……1912年3月10日,革命黨人黃鉞在秦州率新軍、會黨起義,據有州城,宣布獨立,成立甘肅臨時軍政府,黃自任臨時都督。」

《政府公報》第1冊/中華民國元年五月分(1971年,文海出版社,重新影印刊行)第93葉~第94葉,五月初四日第四號,呈批:「〈大總統批黃鉞建立甘肅臨時政府及辦理情形呈〉:批據:『呈已悉。現在共和確定,全國一家,豈容擅擁甲兵、自稱獨立。前經疊電申明各省擾亂之事有害公安、動搖國體者,均應嚴懲在案。甘肅承認共和之電,三月初六日【靜案,1912年3月6日】業經到京,而該道【靜案,黃鉞】三月十一【靜案,1912年3月11日】始稱獨立,已在趙督【靜案,趙惟熙】等承認宣布以後。此次具呈日期又在三月二十【靜案,1912年3月20日】,是距甘肅承認已逾半月之久,尚謂秘匿弗宣,陽假責人之名、陰遂稱兵之計。本大總統【靜案,袁世凱】前電斥其甘心破壞、為民國公敵者,於斯益信,復詳閱所呈各件竟自命為"臨時政府",設立各"部"併"招討使"官名而位置人員竟至數十之多,又列有捐資募餉、募集公債各"辦法";以秦州一隅有限之力,而無端以一人橫恣、添無藝之誅求,嗟我國民何以堪此?前經電令,刻日取銷獨立、往事不究;現在川軍撤退,該道當知悔悟,可以和平解決。而近來各處好亂樂禍之徒,藉詞煽動、擾亂公安以圖自私自利者,實不一而足,若長此不已,止有破壞,安望建設?安望統一?本大總統洞見斯弊,以為惡莠不除,嘉禾不植,茲特為我國民剴切言之,秦州之事已屬無理取鬧,而新疆之溫宿、焉耆、四川之川東又有變端,廣西以議遷省會南甯且欲生事,貴州之爭都督、兩黨幾致用兵。刻下政府成立、全國統一,即可謀國利、民福之進行,乃政府欲保民、而此輩惟欲害民,政府欲息事、而此輩惟欲生事勢必使四民失業、邑里成墟、全國魚爛為人奴隸而後已,此非辟以止辟不可者也。該各項人等甘蹈此轍,所圖約有數端:平日流氓乞匄不名一錢,盜匪梟徒儲無擔石,自假托民軍竊距州邑,遂可廣集兵卒號召黨羽,計里不能滿百,擁兵可至數千,商富苦於供支、閭里為之魚肉,而一州邑之資財遂悉入其囊槖,成則可據高位,敗則可竊鉅資,滔滔之風由斯而熾,此其一也。一處搆亂則可自立名字、私署官員,多則逾阡百、少亦有數十,昔之刁紳、劣監、蠹役、害胥皆可厠名司科、重糜薪費,甚至下卒遽升將佐,土棍亦長府州,俞起覬覦、爭相炫耀功名為勸亂之具,畔渙成干進之媒,人有幸心、家無安業,此其二也。衰亂之代,分割為多,不規統一,百事皆廢;乃團體謬託攻擊,紛然一省之中暗分數部、兵欲自擁、財欲自私,遂致如戲之軍到處皆滿,收賦所入悉索濫供、庫帑皆空、民命若寄,而生事者猶復重個人之權利而不慮邦國之分崩,此詈之曰"叛軍"、彼詬之曰"土匪",室家為之蕩析、貲貨盡於烽烟,告淫掠者紛至沓來,訴流亡者累書滿紙,推其終極必致一省分為數省、一邑分為數邑、肝腦塗地、荊棘生域、豆剖已形、瓦全何望?人未受共和之幸福而慘遭獨立之奇殃,殄瘁之原皆由此輩,此其三也。本大總統熟觀時局、靜察禍源,及今挽回尚非遲晚,繼自今各省如敢有擁兵倡亂危害生靈者,當與天下共棄之。該道【靜案,黃鉞】務即趕速解散所部,退出秦州地方一切事宜,均凜遵前電、聽候趙都督【靜案,趙惟熙】命令辦理,慎勿甘為公敵、自致重辟也。此批。中華民國元年五月初三日。大總統蓋印、唐紹儀署名。』」

《政府公報》第1冊/中華民國元年五月分(1971年,文海出版社,重新影印刊行)第153葉,五月初十日第十號,呈文:「〈署理甘肅都督趙惟熙呈明啟用木質關防日期文〉:為呈明事。竊惟熙猥以菲材,蒙委任署理甘肅都督,當以國體已更,所有陝甘總督兼管甘肅巡撫關防應即取銷,爰電請 大總統飭部頒換。奉宥【靜案,1912年3月26日】電開:『現在官制未定,印信一時未能頒發,應准暫行刊用甘肅都督關防以資信守』等因,奉此遵即照刊木質關防一顆,文曰:『甘肅都督關防』於中華民國元年四月初七日【靜案,1912年4月7日】啟用,其從前陝甘總督兼管甘肅巡撫關防應暫封存,俟新印頒發至日,另文繳銷。所有啟用『甘肅都督關防』日期,理合具文呈請 大總統鈞鑒。謹呈。
批據:『呈已悉。此批。中華民國元年五月初八日。』」

《政府公報》第1冊/中華民國元年五月分(1971年,文海出版社,重新影印刊行)第99葉,五月十三日【靜案,1912年5月13日】第十三號,呈批:「〈大總統批黃鉞請派員查辦以保名譽呈〉:據呈及各件均悉。該道【靜案,黃鉞】心跡實有可原,惟現當政府成立、亟謀統一之時,若秦州仍擁兵不下,殊於大局有碍。務即遵照迭次電令,早圖解決、罷兵息事。本大總統以保持全國治安為重,萬不准再釀紛爭之禍;至所請:"派員查辦"一節,應俟解決後再行核辦。此批。」

《政府公報》第2冊/中華民國元年六月分(1971年,文海出版社,重新影印刊行)第239葉~第240葉,六月分,公電:「〈蘭州趙都督 致大總統電〉:大總統鈞鑒。頃准國務院微【靜案,1912年5月5日】電開奉 大總統令:『祗悉』。查黃鉞覆稱各節,全屬虛誣。川軍非伊招致,何事入甘?且既非所招,何以又能早請退出?語言矛盾、狡飾顯然,此虛誣者一。徽縣焚燒回房,所謂"怨回"者,究係何等人?川軍既不與聞,為何又償銀千兩?此虛誣者二。該道既云:"遵令解決矣。"則解決一事,今日取消、明日即可出境,初不若建設之必需時日也。查 大總統第一飭令解散之電係新曆三月銑【靜案,1912年3月16日】日所發,甘省於漾【靜案,1912年3月23日】日奉到,當即轉示該道限日到秦,刻今已兩月矣,不惟無取消事實,而中間勾結川、陝各軍、添招兵勇並鎔化寺鐘改鑄彈丸以備舉事,均經甘南各統帶及地方官稟報有案。近且公然委換縣令矣!明託服從、暗修軍備、俟釁而動、情節昭然,此虛誣者三。惟熙【靜案,趙惟熙】於此事發見後,力主和平凡三次,專員婉勸取消,並未另行增一兵隊。即現紮秦州之馬忠孝一營,原係駐防甘南適於該道自立之日抵秦,因而暫駐城北三里外,防其暴動。秦州左近僅此一營而已。至四月初旬,省議會以甘南受黃道【靜案,黃鉞】影響,黎庶恐慌、四民失業,要求派隊馳往鎮攝,始於真日【靜案,1912年4月11日】檄統領建威軍吳炳鑫率隊前往駐紮鞏昌,去秦尚四站也。兩月以來,官紳各界均以養癰遺患責熙【靜案,趙惟熙】,而各軍官請戰之書不啻盈篋,熙【靜案,趙惟熙】均力持人道主義,始終不願釀成戰禍、荼毒生靈,保全治安之心可質天日。昨【靜案,1912年5月28日】吳炳鑫自鞏昌來稟,謂據伏羗縣劉令申報該道【靜案,黃鉞】:"招誘游手聯絡紳民赴秦,闔境震驚恐滋隱患"等情,已經率隊前進以期早日解決。熙【靜案,趙惟熙】當即嚴加申飭,令暫屯伏羗,毋得擅開戰釁;而又派馬鎮福祥馳往,勸令解散。以上各節,均經陸續電陳,案牘昭然共聞共見。該道【靜案,黃鉞】竟敢淆亂黑白,謂熙【靜案,趙惟熙】"始終不肯和平",人之無良至斯已極,此虛誣者四。總之該道【靜案,黃鉞】借詞推延,居心叵測,非資之以肇亂、即借之以索財;否則各省於去歲真正建義號、稱軍政、分府者何止二、三十人?刻均已功成身退,若者合倂、若者取消,大義昭昭,令人欽仰,何獨該道【靜案,黃鉞】一人求去不得耶?我 大總統明察如神,當亦識其用心之所在矣。但該道【靜案,黃鉞】近來舉動愈覺可疑,若即將軍隊撤回,不獨該道之反復可慮,且恐徽縣、張川等處回民報復該道轉釀事端,故寧暫負嫌疑,不敢竟虛守備,伏乞垂察。至馬鎮【靜案,馬福祥】到秦已為第四次使命,於該道【靜案,黃鉞】要求之名譽、財物均已委曲俯從,倘再不能解決則是該道【靜案,黃鉞】蓄意擾亂和平、甘為天下公敵,恐不能不訴之於武裝矣,會當請示辦理耳。再,此電微【靜案,1912年5月5日】發、儉【靜案,1912年5月28日】到,躭延至二十四日,殊堪詫異,除電請交通部查究外,特此覆陳。惟熙謹呈。艷【靜案,1912年5月29日】印。(六月二十日第五十一號)』」

《政府公報》第2冊/中華民國元年六月分(1971年,文海出版社,重新影印刊行)第205葉,六月分,公電:「〈國務院致蘭州趙都督電〉:蘭州趙都督。 大總統令:『艷【靜案,1912年5月29日】電悉。前接號電業經電復:"派馬福祥帶兵勒令取消,該道如恃其武力抗違不遵者,即是甘民公敵,可由甘人公討之。"等因在案。來電所陳:"黃鉞增添軍備、招致游手等情,是竟無取消之意,自非用武力不可。"現計馬福祥業已到秦,究竟黃鉞已否取消獨立或仍抗拒,務應迅速具報以慰馳系。秦州為甘南著名繁盛之區,素稱完善,倘萬不得已至以武裝解決,應飭該統領等設法維持,勿令商民受波及之殃,是為至要』等因,合電遵照。國務院鹽【靜案,1912年6月14日】印(六月二十日第五十一號)。」

《政府公報》第2冊/中華民國元年六月分(1971年,文海出版社,重新影印刊行)第240葉~第241葉,六月分,公電:「〈蘭州趙都督 致大總統暨國務院等電〉:大總統、國務院、陸軍部、參謀部、參議院、甘肅會館均鑒。前湖北試用道黃鉞於甘肅承認共和、在秦州宣布【靜案,甘肅趙督承認共和之電,文報先於1912年3月6日傳到京師、稍晚於3月10日傳到秦州】之次日【靜案,1912年3月11日】,據州自立軍政府,當時官紳多主勦辦、軍界尤為激昂;惟熙敬念民國初基、羣情望治,始終以和平對待、勸令取銷,函、使交馳於途者已三閱月。茲該道【靜案,黃鉞】仰承 大總統威德,已就範圍,於初七日【靜案,1912年6月7日】在秦宣布實行解決,"臨時軍政府"字樣一倂消除。頃據鞏秦階道向燊呈報前來,此實為民國二十二行省真正統一之第一日,至足欣賀!其所部軍隊除設法遣散外,下留六營已交向道【靜案,向燊】接收矣。查黃道【靜案,黃鉞】自獨立以後,僅戕遊擊玉潤,此外未傷一人,不愧文明辦法。今既向機解決,實屬深明大義;雖取消獨在各軍府之後,然地偏道遠,情形固自可原。該道【靜案,黃鉞】年富才優,尤乞 大總統加之委任,以昭激勸而勵材能,除俟其離秦再行續報外,先此電聞,用紓廑系。甘都督趙惟熙叩。元【靜案,1912年6月13日】印。(六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七號)」

《政府公報》第2冊/中華民國元年六月分(1971年,文海出版社,重新影印刊行)第206葉,六月分,公電:「〈國務院致蘭州趙都督電〉:蘭州趙都督。 大總統令:『元【靜案,1912年6月13日】電悉。該道黃鉞已於初七日【靜案,1912年6月7日】實行解決取消"臨時軍政府",閱之殊深嘉慰。該處軍隊既經該督分別遣留,應即責成鞏秦階道向燊妥為整理、綏靖地方、維持秩序。黃鉞此次服從命令、迅速解決,亦屬深明大義,應令仍遵前電,來京聽候存記錄用,以昭激勸』等因,合電遵照。國務院養【靜案,1912年6月22日】印。(同上)【靜案,同上指六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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